行政撤訴申請書
【制作依據】
本文書樣式供行政訴訟的原告或者上訴人在人民法院對行政案件宣告判決或者裁定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訴訟請求時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五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對行政案件宣告判決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或者被告改變其所作的具體行政行為,原告同意并申請撤訴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裁定。”
撤訴,是法律賦予起訴人或者上訴人的訴訟權利。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是一種訴訟法律行為。這些法律行為是否合法,都要由人民法院裁定。比如當事人的起訴行為,如果不合法,人民法院就會作出駁回起訴或者駁回訴訟請求的裁定。同樣,人民法院就會裁定不準撤訴。例如,在行政訴訟中,原告方捏造事實、偽造證據,經過人民法院的審理,原告發現自己不僅不能勝訴,而且還要受到法律制裁,要求撤訴,人民法院就會作出不準撤訴的裁定。但這種情況在人民法院尚未審理之前提出,自應允許。另外,在原告起訴后,被告主動改變了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再起訴于實體問題無實際意義,因此,也應當及時撤訴,以免給人民法院因進行審理工作而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費。
作為訴訟主體,具有起訴權、上訴權、反訴權的當事人才具有撤訴權。在行政訴訟中,反訴權很少使用。在一審程序中,作為被告的行政機關,在其作出的處理、處罰決定中對有關問題一般闡述得比較具體、全面,不需要對原告提出反訴。在上訴審程序中,雖然被上訴人包括一審中的原、被告和第三人,但因是對人民法院的第一審判決、裁定不服提出上訴,被上訴人又是原審的勝訴者,所以不存在反訴的問題。因此,在行政訴訟實踐中,撤訴權的行使,僅限于一審中的原告和二審中的上訴人。
撤訴是終結訴訟程序的一種法律事實。原告發現起訴不當或者被告滿足了自己的要求,而及時撤回起訴,避免被告方因訟所累是有積極意義的。
制作行政撤訴申請書應注意以下問題:
(一)申請撤訴的理由一定要合理、合法。撤訴必須符合法律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國家、集體或者對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二)撤訴人在請求撤訴時,如果還有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也可隨之說明。比如“由于王 在鄉土地管理所參與支持下訴我房屋一間之事,由于賠償不足而引起的其他糾紛,我將保留向王 起訴要求其賠償損失的訴訟權利。”
(三)撤回起訴必須在人民法院宣告判決或者裁定以前提出。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裁定。
(四)撤回起訴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不得損害國家、他人或者對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五)撤訴申請經人民法院裁定允準以后,其法律結果是終結訴訟程序。因此,當事人應慎重地對待撤訴的申請。
【文書樣式】
行政撤訴申請書
撤訴人
訴 字第 號 一案,于年 月 日訴至你院,現請求撤回起訴。理由如下:
此致
人民法院
撤訴人:
年 月 日
【填寫說明】
一、首部
即標題。寫明“行政撤訴申請書”或者“撤訴申請書”。
二、正文
1.撤訴人的基本情況。撤訴人是法人的,寫明法人單位全稱和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撤訴人是其他組織的,寫明該組織的單位名稱和住所,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撤訴人是公民的,寫明公民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住址。
2.案由。寫明案件來源、案由,何時提起訴訟等情況。如:“ (原告姓名或者單位全稱)訴 (行政機關) (即原處理或處罰的內容)一案,于 年 月 日訴至你院,現請求撤回起訴。理由如下:”這是一段程式化的文字,兼有承上啟下的作用。
3.撤訴理由
撤回起訴的理由,即為什么撤回起訴。言簡意賅地說明其撤訴的主要原因。就司法實踐來看,訴訟當事人撤回起訴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種情況:①草率起訴。多數由于原告不懂法所致。提起訴訟以后,經過學習法律、法規,了解了法律規定精神,知道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是正確的,轉而同意行政處理、處罰決定的內容,因而撤訴。②僥幸取勝心理狀態下的起訴。即在起訴時就預料到無勝訴的把握,抱著對“官司”打打試試的態度。在法院的審理過程中,原告感到支持自己訴訟請求的證據不足,要求既不合理又不合法,勝訴無望,于是提出撤訴。在這種情況下,撤訴的理由就應寫明自己承認敗訴,愿意滿足被告的要求。③被告滿足了原告的要求。即原告起訴以后,原作出處理、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承認自己工作中的失誤,并主動向原告賠禮道歉、賠償原告的損失,等等。
上述幾種撤訴原因,要寫得簡括,不必長篇大論,說明問題即可。
三、尾部
寫明所遞送的人民法院的名稱,撤訴人簽名或蓋章,注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