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授權委托書
【制作依據】
本文書樣式供作為當事人的公民把訴訟權利以書面形式授予他人代為行使以資證明時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24條規定,“當事人委托訴訟代理人,應向人民法院提交授權委托書。委托書應載明委托事項和權限范圍,并經人民法院審查同意。”授權委托書是委托代理人為被代理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依據。它規定著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權限。委托代理人有了訴訟代理權,才能在代理范圍內為被代理人實施訴訟行為。如起訴、答辯、辯論、處分實體權利,等等。被代理人所授的權限有多大,代理人就行使多大的權利。代理人在代理權限之內所實施的訴訟行為,和委托人(當事人)自己實施的訴訟行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其法律后果一概由被代理人自己承擔。
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權確定之后,被代理人應當及時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遞交訴訟授權委托書,以證明代理權的確定及其范圍。如果需要變更或者解除代理人的代理權時,被代理人應當用書面告知人民法院。案件審結,委托書的效力即告終結,代理權也就隨之消失。
法律允許進行訴訟代理,有利于審判工作的正常進行。在審判實踐中,往往遇到當事人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生理上有缺陷的人。他們有的沒有訴訟行為能力,有的是喪失了訴訟行為能力,有的雖有訴訟行為能力但或因年邁多病,或有急事外出,不能親自參加訴訟,或者認為自己不懂法律,或者認為自己出庭說不清理由等。在這些情況下,需要書寫授權委托書,委托他人代為訴訟。這不僅可以使審判工作正常進行,而且在案件審理中使事實擺得更清楚,理由說得更充分,案件的實質揭示得更透徹,有利于審判工作的進行和提高審判工作的質量。
用授權委托書進行委托代理,有利于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代理人可以根據被代理人授權的范圍,出庭代理訴訟。委托代理人經人民法院允許,可以查閱案卷、審查證據,還可自行進行調查,這可以全面掌握案情,有利于對當事人合法權益的維護。
授權委托書使用時應注意:
(一)授權委托書一經書寫成立,應及時送交人民法院。案件審結之后,授權委托書所確定的代理權限也就隨之消失。
(二)授權委托書所確定的代理關系,是可以變更的,委托人有權隨時撤銷其委托,代理人也有權隨時辭去其委托。代理人辭去其委托時,應及時通知書委托人,并向委托人返還委托書。
【文書樣式】
授權委托書
委托人姓名: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別:
工作單位:
住址:
現委托 在我與 一案中,作為我參加訴訟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權限如下:
委托人
年 月 日
【填寫說明】
一、首部
即標題。寫明“授權委托書”字樣。
二、正文
1.委托人(即被代理人)和受委托人(即委托代理人)的個人基本情況,即姓名、性別、年齡、籍貫、職業、住址。
受委托人可以是委托人的近親屬,即夫妻、父母、成年子女和同胞兄弟姊妹;也可以是律師、人民團體和當事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或者人民法院許可的其他公民。未成年人或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不能擔任代理人;參與案件審理的審判人員以及他們的近親屬,不能擔任本案的代理人。當事人可以委托1~2人為其代理訴訟。
2.根據法律規定,寫明“現委托 在我與 一案中,作為我參加訴訟的委托代理人。”其中的空白處依次寫明受委托人的姓名,案件對方當事人姓名和案由。
3.具體寫明委托的事項和權限。授權委托書應說明具體的委托事項和權限。全部或部分放棄訴訟請求、承認訴訟請求、變更訴訟請求、與對方和解、不服判決而提起上訴、領取判給的財產等等,都必須在授權委托書中特別予以說明。其目的是明確責任,以便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明確的委托權限進行訴訟。如有超越代理權限的行為,對委托人不發生效力。按照授權委托書中所規定的代理權所實施的一切訴訟行為,其法律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擔。因此,授權委托書在具體說明委托事項和權限時,其法律用語的含義應十分明確,不能籠統。如“給予法律上的幫助”和“部分訴訟代理”等含義不清的用語應當忌用。
三、尾部
由委托人簽名蓋章,注明具文時間(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