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證據申請書
【制作依據】
本文書樣式供當事人在行政訴訟中申請證據保全時使用。
訴訟參加人,對于行政訴訟的證據,在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申請人民法院將與案件有關的現場情況、痕跡、物品的特征和證人證言等,采取勘驗、拍照、錄音、錄像、繪圖以及制作筆錄或制作模型等方法,予以固定下來。為此而制作的申請書,稱為保全證據申請書。
證據是人民法院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因此,在行政訴訟中,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保全證據便成一個重要而迫切的問題,這時,訴訟參加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訴訟代理人)可向人民法院提出保全證據的申請。這是訴訟參加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三十六條規定而享有的訴訟權利。
行政訴訟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訴訟參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動采取保全措施。”
保全證據申請書只適用于訴訟參加人提出保全證據申請的情況,如果是人民法院主動采取保全措施,則不存在申請問題。
訴訟參加人在下列情況可申請證據保全:
一、具有證據可能滅失的情況
例如:1.證人年老或病重,短期內有死亡的可能,必須及時提取其證言,制成筆錄,或者予以錄音;
2.與行政訴訟有關的場所的原始狀態,不能長期維持不變,必須及時勘驗檢查,作為筆錄,并且拍照、繪圖,把它固定下來;
3.某些作為證據的物品,即將腐敗、變質,失去證據作用,必須及時將物品的外形、特征等制成筆錄,并予拍照,然后再對物品進行處理。
二、具有證據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
例如:證人即將出國,必須在其出國前提取其證言,或制成筆錄,或者予以錄音,或要其書寫親筆證言。
訴訟參與人申請證據保全,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向人民法院遞交保全證據申請書。
【文書樣式】
保全證據申請書
申請人(本訴原告):
申請內容:
申請理由:
為保證訴訟順利進行,維護國家利益,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三十六條之規定,特向你院申請保全證據。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 月 日
【填寫說明】
一、首部
即標題。標題應寫明“保全證據申請書”或“申請保全證據狀”。
二、正文
1.申請人的基本情況。應在申請人后加括號注明其訴訟地位,如:“原告”、“被告”、“第三人”或“訴訟代理人”等。申請人如果是公民,應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住址等;若是單位,則應寫明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電話號碼等。
2.申請內容,即保全什么證據,如“保全物證新鮮蔬菜多少公斤”或“保全錄像帶兩盒”等。
3.申請理由,首先概括交代申請人與對方訴訟的案情事實,于何時起訴在案。論證需要保全的證據價值。著重分析說明申請保全的證據,是已經發生或將要發生的某項訴訟的直接證據或重要的間接證據,說明其客觀性及與案件的關聯性,說明如果不取得該項證據,案情事實將無法認定。
說明保全證據的必要性。主要說明申請保全的證據為什么即將滅失,以及為什么以后難以取得?其根據是什么?
4.請求目的
根據前述事實和理由,提出全面、具體、明確的請求目的。
(1)所謂全面,就是把原請求保全的幾種證據全部提出來,如書證、物證、現場狀況等。
(2)所謂具體,就是要把證據的具體名稱一一說清楚。一是說明具體名稱,如書證有幾種,哪一種有幾件;現場留有些什么痕跡,是足跡還是血跡。二是說明證據的具體存在處所。
(3)所謂明確,即請求采取何種方法以保全。是制作筆錄、予以扣押,還是繪圖、拍照等。
三、尾部
1.寫明向哪一個人民法院提出申請。在右下方,由申請人簽名蓋章。若申請人為單位,則除單位加蓋公章外,還須由法定代表人簽名蓋章。最后注明年、月、日。
2.附項,說明證據現在何處,以及證據的有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