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區(qū)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吳某和徐某均因犯搶劫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2000元。
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吳某(1995年2月出生,某中專學生)、吳某男友(另案處理)和被害人柯某原是一個學校的同學,柯某還在吳某及其男友家住過一段時間。期間吳某及其男友承擔了柯某大部分的生活和娛樂的費用。后來因為瑣事,吳某和柯某兩人鬧翻,吳某產生了找柯某索要花銷的念頭。
2010年8月30日12時許,吳某及男友找到另一名女同學徐某(1994年1月出生,某中專學生)一起去找柯某還錢,徐某又糾集陳某等6人(另案處理)去柯某住處。吳某及男友要求柯某歸還之前一起玩樂時的開銷,柯某表示沒有錢。吳某、徐某隨即取出布衣柜的鋁管支架,和陳某等人一起毆打柯某,在毆打過程中將柯某的上衣扯掉,吳某讓徐某等人用手機拍下柯某上半身裸照,要求柯某支付2000元才將裸照刪除,并從柯某身上搜走78元現金。
據了解,被害人柯某被被告人吳某、徐某等人毆打,構成輕微傷。
案發(fā)后,兩被告人很快意識到自己的違法犯罪行為,如實供述犯罪行為。被告人吳某、徐某等9人的親屬共同賠償了被害人柯某16500元,并取得了柯某及其監(jiān)護人的諒解。在檢察官的教育下,被告人吳某已經當著被害人柯某的面將手機里的裸照全部刪除。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吳某和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伙同他人以暴力、脅迫的手段劫取別人財物的行為已經構成搶劫罪。結合兩人實施犯罪時未滿18周歲,認罪態(tài)度好,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并取得被害人諒解等情節(jié),遂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