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 余建斌
7月5日,國家海洋局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一個月前發生的蓬萊19—3油田溢油事故初步結論。
國家海洋局通報稱,目前溢油已經得到有效控制,這次事故在該油田及其周邊海域對海洋環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損害,油田周邊海域有840平方公里海水由一類水質變為劣四類,但溢油事故規模目前尚未定論。
劣四類海水面積達840平方公里
蓬萊19—3油田是我國目前最大的海上油田,由中海油與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康菲公司)共同開發,中海油擁有其中51%的權益,康菲公司擔任作業者,擁有其余49%的權益。
本次溢油污染主要集中在蓬萊19—3油田周邊海域和西北部海域,其中劣四類海水面積為840平方公里,單日溢油最大分布面積158平方公里。
據介紹,蓬萊19—3油田附近海域海水的石油類平均濃度超過歷史背景值40.5倍,最高濃度是歷史背景值的86.4倍;溢油點附近海洋沉積物樣品有油污附著,個別站點石油類含量是歷史背景值的37.6倍。
國家海洋局北海環境監測中心主任崔文林說,根據海洋功能區劃,發生事故海域屬于石油勘探區,不屬于養殖、旅游區等環境敏感區,而且離周邊環境區也較遠。截至目前,在周邊海域的浴場和養殖區沒有發現來自蓬萊19—3油田的油污。
經回收后海面已無明顯漂油
此次溢油事故實際上是由油田B平臺和C平臺發生的兩次溢油所導致。油井平臺位于淺水區,溢油點深度28米。
據國家海洋局通報,6月4日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接到康菲公司報告,蓬萊19—3油田B平臺東北方向海面發現不明來源少量油膜。6月17日,北海分局又接到報告,稱C平臺及附近海域發現大量溢油。
針對兩起溢油事故,北海分局多次向康菲公司下發通知,提出明確、具體要求。
B平臺溢油于6月19日得到基本控制,C平臺溢油于6月21日得到基本控制。截至7月4日,已回收油水混合物近70立方米,除B、C平臺附近偶有少量油膜出現以外,海面已無明顯漂油。
對海洋環境影響難以準確預測
目前事故直接明顯可見的影響比較小,但未來的影響范圍和持續時間,仍需要進一步密切監測。
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副局長郭明克介紹,蓬萊19—3油田位于渤海中部,渤海又是一個半封閉內海,水交換能力差,一旦發生污染,結果比開闊海域更加嚴重。
“雖然已經監測到的劣四類海水海域面積為840平方公里,但這并不代表著這次溢油事故的影響范圍就是這么大。”崔文林說。
郭明克認為,一部分溢油在風和水流的作用下,有的溶于海水,有的沉入海底,這些殘存于環境中的油污會對海洋生態產生長期影響。
行政罰款上限僅為20萬元,將提出生態索賠
在事故責任認定上,國家海洋局表示,根據海洋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溢油事故由石油生產作業者承擔責任。康菲公司是在我國境內注冊的獨立實體,也是油田獨立運作的作業者,是造成此次事故的責任者,行政處罰將針對康菲公司。中海油的責任要根據其與康菲公司之間的合同確定,并不體現在此次溢油事故的國家行政處罰中。
中國海監第二支隊政委何建苗說,按照有關法規,海上溢油事故破壞環境的罰款上限為20萬元,因此這次康菲公司的行政處罰也不會超過20萬元。
國家海洋局海洋環境保護司副司長王斌表示,目前國家海洋局正在組織此次溢油對海洋生態損害監測評價工作。通過對生態環境評估調查,為未來海洋生態索賠提供科學依據,可以確定的是,生態索賠的數額將遠遠大于20萬元。
據介紹,目前國家海洋局中國海監執法部門已對康菲公司此次溢油事件予以立案調查,正在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程序進行調查、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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