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7月5日電 連日來,“郭美美事件”不斷發酵,愈演愈烈。郭美美和其男友相關的問題似乎在演化為一部家庭倫理劇。最近郭美美又發了微博,否認關于其男友身份的消息。現在,整個事件的焦點是事件背后復雜的慈善機構和商業機構之間的關系。在事件中,商業系統紅十字會是一個怎么也繞不開關系的機構。中央電視臺記者5日專訪商紅會會長王樹培,以下為節目實錄:
商紅會會長王樹培回應質疑
王樹培:中紅博愛公司是紅十字萬站進社區活動的承辦單位,該活動由紅總會主辦,商業紅會是協辦,到目前為止,中紅博愛公司向紅會捐贈過5萬元的事業發展經費,用于商業紅會的正常辦公支出,收益,這叫什么,收益也好,分配也好,就是這個,合作情況是他是承辦單位,就是這個項目的承辦單位,紅總會是主辦,我們是協辦,收益沒有,他捐贈給我們5萬事業發展經費。
記者:那做這些項目的話,這些項目具體經費上的這種往來,走你們商業系統紅十字會的賬戶呢,還是走這些實施公司的賬戶?
王樹培:不走我們商業紅十字會的賬戶。
記者:是說錢是跟你們沒有關系的?
王樹培:不到我們這兒,因為我們本身也沒有那個人力,如果你大量的項目錢到了我們這里,我們有幾個專業會計都搞不成了。
公益項目商業運作是否不受約束?
記者:怎么去避免這些企業用做慈善的名義,用商業紅十字會的名義,完全失去自己賺錢,怎么避免這個情況?
王樹培:這個情況有嗎?
記者:但不能說不會發生。
王樹培:目前我沒有掌握到這方面的情況。
記者:比如說這個項目,都是公司在具體操作,運作,公司的這種自然屬性就是要逐利的,你怎么知道他不會發生這種情況?
王樹培:因為我覺得這樣,如果是屬于市場運作方面的項目,這個投資方他是商人。如果他有些盈利這也應該合情合理,可以理解。因為我們商業紅十字會,我們不是盈利部門,那我們如果有盈利,我們肯定是違法的。企業賺錢要合理,不能太黑。
記者:你怎么能夠預防他賺錢不是太黑呢?
王樹培:最后要看,因為結果沒出來,這個我不好預計他是賠錢還是賺錢。也還有可能是賠錢。
記者:您的意思是他黑不黑,只能是項目結束后?
王樹培:對,項目結束后,或者項目進行中,現在包括這個什么都是在,中紅博愛這個都是在推廣進行當中,據我了解在運行中也是有一定困難的。
記者:您說咱用通俗的話說,這個企業賺錢太黑,如果是已經結束了,或者說已經賺到了這些黑錢,那個時候我們能夠及時發現嗎?
王樹培:因為我們對企業的財務情況確實不掌握,因為他是公司和公司之間的運作,我們不掌握他的財務情況,只是說你賠了賺了跟我們無關,我們跟投資方就是這么做,你賠了賺了跟我無關,我反正一分錢沒有,你賺了你也不給我,賠了你也別找我。
紅總會:與商紅會是業務指導關系
王樹培:按照章程和紅十字法的規定,紅總會是我們的上級單位,我們是他們的分會,我們的人事管理包括財務,應該接受紅總會的監督和指導。
記者:您的意思是說我們所做的這些事項,工作和一些人事任命,紅總會是應該認可的?
王樹培:不存在人事任命問題,人事按照章程的規定,由我們商業紅會理事會來決定,因為章程規定,我們可以自主開展工作,可以根據需要設置我們的機構,配備我們的人員。
記者:財務上呢?
王樹培:財務上,這些年來因為我們沒有接受審計,但是我們覺得應該有人來審計我們,但是從來沒有人來來審計我們。
記者:在人事上和一些開展的活動上,需要不需要報批,到紅十字總會做一個備案?
王樹培:當然需要,但是我們這個工作已經有10年了,下一步工作我們準備要換屆,新的成員我們肯定要報紅總會,備案或者審批。
記者:事項呢,比如開展一些活動,開展一些工作?
王樹培:那重要事項我們要報紅總會。
記者:比如說一些項目呢,中紅博愛公司的博愛小站項目。
王樹培:都是我們三家合作的項目,當然要通過紅總會的批準。(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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