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回對比了國際國內土壤污染事件,看得出環境問題不止是中國的問題,也是世界的問題,不僅是工業化的問題,后工業化時代同樣也存在環境污染突發性事件。污染突發事件不僅僅是環境治理問題,更是法律責任問題。甚至于一次突發的嚴重環境污染事件,就催化了一部法律的出臺。這一回,將為您梳理我國土壤污染法規。相信我們的努力對大家,特別是幫助企業防范環境法律風險是大有裨益的。
我國在修改環保法,實施最嚴的環境保護法的同時,也在逐漸建立環境保護的法律體系。可以說,國家頂層設計思路,對環境保護、生態文明建設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但是由于土壤污染的隱蔽性,以及是在近年來才陸續出現的土壤污染引起的鎘大米等土壤污染引起的環境事件頻發,所以我國至今尚無專門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但是,這些環保事件的出現已經引起環境部門的重視。下面為大家梳理法規如下
一、《土壤污染防治法》已經列入全國人大十二屆常委會立法規劃
在我國的環保法律體系中,已經制定了《水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法》專門法律,尚未出臺土壤污染防治法。而土壤污染對生態安全和公眾健康帶來的危害不亞于其他類型的污染,土壤污染又與大氣、水污染有一定的關聯。土壤污染防治法在列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之后,現正在推進過程中。湖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該條例子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這是中國第一部土壤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規,填補了我國在土壤環境保護方面還沒有專門立法的空白。其立法實踐過程,當能對推進全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出臺起到積極的實驗性作用。
該法將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調查、監測標準體系,建立健全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機制,明確政府和企業的責任,明確公眾參與途徑等內容。
二、環境保護部(原國家環保總局)曾經發布的關于土壤、場地污染防治方面的規定
1、2004年《關于切實做好企業搬遷過程中環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環辦【2004】47號http://m.dl735.cn/news_xx.asp?id=20702
要點概括:防止企業搬遷過程中遺留污染物或土壤污染造成環境污染事故。
2、2008年環境保護部發布《關于加強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見》(環發【2008】48號)
http://m.dl735.cn/news_xx.asp?id=20703
要點概括:建立污染土壤風險評估和污染土壤修復制度。對污染企業搬遷后的廠址和其他可能受到污染的土地進行開發利用的,環保部門應督促有關責任單位或個人開展污染土壤風險評估,明確修復和治理的責任主體和技術要求,監督污染場地土壤治理和修復,降低土地再利用特別是改為居住用地對人體健康影響的風險。
3、2009年,環保部《污染場地土壤環境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
http://m.dl735.cn/news_xx.asp?id=20704
該辦法一直沒有正式實施。
4、2012年環保部和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聯合發布《關于保障工業企業場地再開發利用環境安全的通知》(環發【2012】140號)
http://m.dl735.cn/news_xx.asp?id=20705
要點概括排查被污染場地。合理規劃被污染場地的土地用途、嚴控被污染場地的土地流轉、開展被污染場地治理修復、嚴格環境風險評估和治理修復管理、本著“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造成場地污染的單位是承擔環境調查、風險評估和治理修復責任(以下簡稱“相關責任”)的主體。
5、2014年2月,環保部發布《污染場地術語》(HJ682-2014)
http://m.dl735.cn/news_xx.asp?id=20706
6、《場地環境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4)
http://m.dl735.cn/news_xx.asp?id=20707
7、《場地環境監測技術導則》(HJ25.2-2014)
http://m.dl735.cn/news_xx.asp?id=20708
8、《污染場地風險評估技術導則》(HJ25.3-2014)
http://m.dl735.cn/news_xx.asp?id=20709
9、《污染場地土壤修復技術導則》(HJ25.4-2014)、
http://m.dl735.cn/news_xx.asp?id=20710
10、環保部《關于加強工業企業關停、搬遷及原址場地再開發利用過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環發[2014]66號)
http://m.dl735.cn/news_xx.asp?id=20711
11、2014年11月環保部發布《工業企業場地環境調查評估與修復工作指南(試行)》
http://m.dl735.cn/news_xx.asp?id=20712
三、2016年5月31日國務院發布《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土十條”,國發【2016】31號)
http://m.dl735.cn/news_xx.asp?id=20713
土十條是國務院對今后一個時期我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全面戰略部署,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全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動綱領。
《行動計劃》以改善土壤環境質量為核心,以保障農產品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為出發點,分階段治理,嚴控新增污染、逐步減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導、企業擔責、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的土壤污染防治體系。
主要內容
是:
一是開展土壤污染調查,掌握土壤環境質量狀況。
二是推進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規標準體系。
三是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保障農業生產環境安全。
四是實施建設用地準入管理,防范人居環境風險。
五是強化未污染土壤保護,嚴控新增土壤污染。
六是加強污染源監管,做好土壤污染預防工作。
七是開展污染治理與修復,改善區域土壤環境質量。
八是加大科技研發力度,推動環境保護產業發展。
九是發揮政府主導作用,構建土壤環境治理體系。
十是加強目標考核,嚴格責任追究。
今天就先梳理到這里,本公眾號將在下一個章節向大家分別解讀與企業土壤污染關聯度最大的土壤污染評估流程及土壤修復相關問題,各位比較關心的土壤污染的損害賠償問題也將在后面的章節中逐漸推出,感謝您的支持,期待您的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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