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規標題】關于做好預防少年兒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見
· 【頒布單位】教育部 公安部 共青團中央等
· 【頒布時間】201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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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預防少年兒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見
關于做好預防少年兒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見
教育部 公安部 共青團中央等
關于做好預防少年兒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見
教育部 公安部 共青團中央 全國婦聯關于做好預防少年兒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見
教基一[2013]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公安廳(局)、團委、婦聯,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公安局、團委、婦聯:
近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在各級黨委政府及教育、公安、共青團、婦聯等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下,少年兒童保護工作取得積極進展,少年兒童安全事故數量和非正常死亡人數逐年下降。但是,少年兒童保護工作也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亟待加以研究解決,如寄宿制學校增多導致學校日常安全管理難度加大,留守兒童由于缺乏父母監管容易出現安全問題,社會不良風氣影響少年兒童身心發展,特別是今年以來媒體集中曝光的個別地方出現的少年兒童被性侵犯案件,引發社會各界高度關注。為切實預防性侵犯少年兒童案件的發生,進一步加強少年兒童保護工作,確保教育系統和諧穩定,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科學做好預防性侵犯教育。各地教育部門、共青團、婦聯組織要通過課堂教學、講座、班隊會、主題活動、編發手冊等多種形式開展性知識教育、預防性侵犯教育,提高師生、家長對性侵犯犯罪的認識。廣泛宣傳“家長保護兒童須知”及“兒童保護須知”,教育學生特別是女學生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了解預防性侵犯的知識,知曉什么是性侵犯,遭遇性侵犯后如何尋求他人幫助。教育學生特別是女學生提高警覺,外出時盡量結伴而行,離家時一定要告訴父母返回時間、和誰在一起、聯系方式等,牢記父母電話及報警電話。要運用各類媒體普及有關知識,有條件的地方可設立學生保護熱線和網站。
二、定期開展隱患摸底排查。各地教育部門要定期組織力量對中小學校進行拉網式排查,全面檢查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存在漏洞,重點檢查教職工、學生是否有異常情況,特別是要關注班級內學生尤其是女學生有無學習成績突然下滑、精神恍惚、無故曠課等異常表現及產生的原因。要加強對邊遠地區、山區學校、教學點的排查,切實做到縣不漏校,校不漏人。對排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發現的性侵犯事件線索和苗頭要認真核實,涉及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報警并報告上級部門。
三、全面落實日常管理制度。各地教育部門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開辦、誰負責”的原則,落實中小學校長作為校園內部安全管理和學生保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要指導學校建立低年級學生上下學接送交接制度,不得將晚離校學生交與無關人員。健全學生請假、銷假制度,嚴禁學生私自離校。加強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完善重點時段和關鍵部位的安全監管。嚴格落實值班、巡查制度,加強校園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嚴格實行外來人員、車輛登記制度和內部人員、車輛出入證制度。
四、從嚴管理女生宿舍。各地教育部門和寄宿制學校要對所有女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尚未實現“封閉式”管理的要抓緊時間改善宿舍條件。女生宿舍原則上應聘用女性管理人員。未經宿管人員許可,所有男性,包括老師和家長,一律不得進入女生宿舍。宿舍管理人員發現有可疑人員在女生宿舍周圍游蕩,要立即向學校報告并采取相應防范措施。學生臨時有事離校回家必須向學校請假并電話告知家長,經宿舍管理人員同意并登記后方可離校。做好學生夜間點名工作,發現有無故夜不歸宿者要及時報告。
五、切實加強教職員工管理。各地教育部門要把好入口關,落實對校長、教師和職工從業資格有關規定,加強對臨時聘用人員的準入資質審查,堅決清理和杜絕不合格人員進入學校工作崗位,嚴禁聘用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刑事處罰人員、有精神病史人員擔任教職員工。要將師德教育、法制教育納入教職員工培訓內容及考核范圍,加強考核和評價,落實管理職責。要加強對教職員工的品行考核,對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由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撤銷其教師資格。要關注教職員工隊伍心理狀況及工作狀況,加強心理輔導,防止個別教職員工出現極端心理問題,及時預防個別教職員工出現的不良行為。
六、密切保持家校聯系。各地教育部門、婦聯組織要通過開展家訪、召開家長會、舉辦家長學校等方式,提醒家長盡量多安排時間和孩子相處交流,切實履行對孩子的監護責任,特別要做好學生離校后的監管看護教育工作。要讓家長了解必要的性知識和預防性侵犯知識,并通過適當方式向孩子進行講解。學校要同家庭隨時保持聯系,特別要關注留守兒童家庭,及時掌握孩子情況,特別是發現孩子有異常表現時,家校雙方要及時溝通,深入了解孩子表現情況,共同分析異常原因,及時采取應對措施。學校家長委員會、家長學校要與社區家長學校密切聯系,構筑學校、家庭、社區有效銜接的保護網絡。
七、妥善處置中小學生性侵犯事件。各地教育部門要建立中小學生性侵犯案件及時報告制度,一旦發現學生在學校內遭受性侵犯,學校或家長要立即報警并彼此告知,同時學校要及時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報告時相關人員有義務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嚴格保護學生隱私,防止泄露有關學生個人及其家庭的信息,避免再次傷害。教育部門和學校要與共青團、婦聯、家庭和醫院等積極配合,向被性侵犯的學生及其家人提供幫助,及時開展相應的心理輔導和家庭支持,幫助他們盡快走出心理陰影。被性侵犯的學生有轉學需求的,教育部門和學校應予以安排。對性侵學生者,各地要依法嚴懲,決不姑息。
八、努力營造良好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各地教育部門、公安機關要分析學校及周邊安全形勢,掌握治安亂點和突出問題,大力整治學校及周邊安全隱患。各地公安機關要重點排查民辦學校、城鄉結合部學校、寄宿制學校內部及周邊的安全隱患,嚴厲打擊對少年兒童性侵犯的違法犯罪活動。要加強校園周邊巡邏防控,防止發生社會人員性侵犯在校女學生案件。各地教育部門要協調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強對學生保護工作的正面宣傳引導,防止媒體過度渲染報道性侵犯學生案件,營造全社會共同關心、關愛學生健康成長的良好氛圍。
九、積極構建長效機制。各地教育部門要將預防性侵犯教育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在開學后、放假前等重點時段集中開展,納入對新上崗教職工和新入學學生的培訓教育中。共青團組織要將預防性侵犯教育作為青少年自護教育活動的重要方面,依托各地12355青少年服務臺,開設自護教育熱線,組織專業社工、公益律師、志愿者開展有針對性的自護教育、心理輔導和法律咨詢。婦聯組織要將預防性侵犯教育納入女童尤其是農村留守流動女童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重點內容,維護女童合法權益。要加強協同配合,努力構建教育、公安、共青團、婦聯、家庭、社會六位一體的保護中小學生工作機制,做到安全監管全覆蓋。
教育部 公安部
共青團中央 全國婦聯
2013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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