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級小學生劉誠,周末去姑姑家玩,被一大黑狗咬傷,劉誠父親找到狗主人要求賠償,雙方就賠償金額糾纏不下,遂訴至法院。2013年1月7日,江西省新干縣人民法院當庭調解了這樁健康權糾紛案,雙方達成協(xié)議,由被告甘小東補償原告劉誠相關費用3000元。
2012年12月16日,劉誠和表兄一道去姑姑家玩,在一條小巷子看到一家院子里有一條大黑狗,覺得好玩,就站在鐵門外對狗吆喝了幾聲,沒想到鐵門是虛掩的,大黑狗一見到有生人,又見主人(被告甘小東妻子)坐在旁邊,狂吠幾聲,突然一下躥出來對著劉誠的腿就是一口,劉誠的左腿頓時鮮血直流。劉誠父親劉國生聞訊趕到,帶著兒子先到疾病預防中心去注射狂犬疫苗,接著在縣人民醫(yī)院治療,用去醫(yī)療費用5600多元,經(jīng)法醫(yī)鑒定為“輕微傷”。劉國生找到被告甘小東要求賠償,甘小東以劉誠逗狗在先,惹狗發(fā)怒才咬人為由拒絕賠償。劉國生遂將甘小東告上法庭。
主審法官經(jīng)過深入調查,耐心地做雙方思想工作,最后雙方達成調解協(xié)議,由被告甘小東補償給原告劉誠相關費用3000元,其余由原告劉誠自己承擔,糾紛雙方均表示滿意。(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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