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情況下,股權轉讓經過以下手續:
1、首先需要您將股權轉讓給第三方,與第三方(受讓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約定股權轉讓價格、交接、債權債務、股權轉讓款的支付等事宜,轉讓方與受讓方在《股權轉讓協議》上簽字蓋章。
2、需要另外那位股東對您的股份轉讓給第三方放棄優先購買權,出具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承諾或證明。
3、需要召開老股東會議,經過老股東會表決同意,免去轉讓方的相關職務,表決比例和表決方式按照原來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參加會議的股東在《股東會決議》上簽字蓋章。
4、需要召開新股東會議,經過新股東會表決同意,任命新股東的相關職務,表決比例和表決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參加會議的股東在《股東會決議》上簽字蓋章。討論新的公司《章程》,通過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簽字蓋章。
5、在上述文件簽署后 30 日內,向公司注冊地工商局提交《股權轉讓協議》、《股東會決議》、新的《公司章程》等文件,由公司股東會指派的代表辦理股權變更登記。
6、股權轉讓的債權債務一般由轉讓方與受讓方在《股權轉讓協議》中進行詳細約定。
二、股權轉讓方和股權受讓方需提供的材料清單:
1、 轉受雙方公司的營業執照或公司注冊證書,可以到工商局打印工商信息單;
2、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多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以后如果法定代表人不能親自辦理的,還需提供授權委托書,受托人的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影印件。
3、如果轉讓方、受讓方是有限責任公司,需提供本公司同意轉讓或受讓股權的股東會決議(股東會決議應由各股東代表簽名并蓋公章,并明確授權某某人到某某地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書);如果轉讓方、受讓方是個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證。
4、如轉讓方或受讓方是外商或港、澳、臺商,所提供的材料為董事會決議、授權委托書、商業登記證,香港公司的材料需經中國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律師之一辦理見證;其他國家或地區應到當事人所在地公證機關辦理或見證,并經中國駐該國大使館或領館辦理認證。
5、準備原來的驗資報告(多份),涉及國有資產的,還需提供有資產評估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資歷產評估報告、國資管理部門批準按某價格轉讓的文件,。
6、以下是工商變更,填寫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關于變更(股權變更可能涉及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股東、董事、監事、注冊資本、經營范圍、營業期限)的股東會決議(是自然人的全體股東簽字,是法人股東的蓋法人單位公章);
7、 變更后的公司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8、 執照正本、所有的副本。
9、公司原股東關于變更股東的股東會決議(是自然人的全體股東簽字,是法人股東的蓋法人單位公章);
10、 新老股東簽訂的轉股協議(雙方自然人股東簽字、法人股東蓋章);
11、 董事、監事任職證明及簡歷表;
12、 法定代表人任職證明及簡歷表;
13、新股東資格證明(自然人股東提交身份證復印件并出示原件,法人股東應提交加蓋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證書的復印件并出示原件);
14、新股東是股份制或聯營企業的須提交同意對外投資的股東會決議(是自然人股東的全體股東簽字,是法人股東的蓋法人單位公章);
15、 公司董事會成員、經理、監事會成員情況;
16、 股東代表委派證明(股東全是自然人不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