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稅局原局長涉貪1047萬元 律師欲做無罪辯護
作者: 孫思婭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王紀平因涉嫌貪污1047萬元、受賄435萬元,將于今日在市一中院受審。北京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原偉律師將為王紀平出庭辯護。據了解,王紀平對于貪污部分的指控,并不認可,稱自己并未拿錢,原偉律師將對此部分作出無罪辯護。而對于對受賄部分的指控,原偉律師也將對大部分指控作出無罪辯護。
起訴書指控,于2002年至2004年10月期間,王紀平利用職務便利,促成市地稅局信息中心與北京鈺林天元科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趙耘是王紀平情婦,另案處理)共同出資,成立了北京恒信恒安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并逐步將此公司交由趙耘實際控制。鈺林公司成為稅控密碼器唯一經銷商,由他們將稅控密碼器加價后出售給恒信公司,從而將加價款人民幣1047萬余元非法占有。
對于此部分的指控,原偉律師稱,王紀平否認貪污1047萬元公款,稱自己“沒拿一分錢”。而原偉律師在閱讀完相關案卷后認為,檢方證據并不足以證實王紀平貪污,其中并沒有包括王紀平貪污的直接證據,因此他將對這項指控為王紀平做無罪辯護。
記者獲悉,無罪辯護的理由包括王紀平所涉及的貪污款項均非公款,而是公司企業的內部資金,這筆錢并不屬于地稅局所有,即便是王紀平拿了其中的部分錢款也應屬于受賄而不是貪污。
起訴書指控,2002年至2009年期間,王紀平單獨或伙同其弟弟、兒子等親屬,為他人在承攬工程、產品采購、工作調動等方面提供幫助,先后多次收受單位及個人給予的款物共計價值435萬余元。而在他的受賄過程中,其弟弟王亞平、兒子王漢清以及妻子鄧建軍均牽扯其中。原偉律師表示其將對該項指控中的大部分指控做無罪辯護。
■王紀平涉案時間表
去年8月10日王紀平被崇文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后經市檢第二分院決定,于同年8月23日被崇文公安分局逮捕。
今年1月10日王紀平被撤銷其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北京市第十一屆委員會常務委員職務和委員資格。
4月7日東城檢察院對王紀平案偵查終結,以王紀平涉嫌貪污、受賄罪,向市檢第一分院報送審查起訴。此后,此案曾于5月7日因部分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一次,后又鑒于案情重大、復雜,延長審查起訴期限一次。
7月20日市檢第一分院對王紀平提起公訴。
來源: 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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