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北京華城律師事務所律師賈方義向山東省公安廳、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和國家海洋局分別遞交公開信,要求國家海洋局向刑事司法機關對康菲公司提出控告,啟動刑事司法調查程序,使刑事司法機關迅速介入該起事故調查。此前,賈方義因提出康菲應設立100億元賠償基金而備受社會關注。當天,賈方義和河北樂亭縣扇貝養(yǎng)殖協(xié)會會長楊基珍接受在線網談時表示,對康菲的訴訟不會停止,更不會向康菲屈服。
養(yǎng)殖戶
養(yǎng)殖損失七成,索賠卻被駁回
9月5日下午,北京華城律師事務所律師賈方義和河北樂亭縣扇貝養(yǎng)殖協(xié)會會長楊基珍接受在線網談。二人表示,盡管對康菲的訴訟面臨諸多壓力,但他們不會放棄。
據河北樂亭縣扇貝養(yǎng)殖協(xié)會會長楊基珍介紹,目前樂亭的水產養(yǎng)殖損失大概在70%左右,現在的損失3.3億元。但是到10月底收獲季節(jié),剩下的如果長不到商品規(guī)格,或者無法通過檢驗,損失會更大。目前,樂亭縣水產局對扇貝養(yǎng)殖損失情況已逐級匯報。另外,養(yǎng)殖戶對康菲的索賠訴訟賠償,天津海事法院以“證據不足”為由駁回,按照法院的說法,如果要立案,還需要鑒定報告,還要有國家海洋局出具的帶有公章的證明等。
據賈方義介紹,9月5日,他已向山東省公安廳、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和國家海洋局分別遞交了追究康菲渤海漏油重大環(huán)境污染事故刑事責任、介入刑事調查的公開信。9月6日下午,賈方義還將在北京召開“康菲漏油事故刑事責任”新聞發(fā)布會,詳細介紹追求康菲刑事事故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賈方義
康菲惡意欺騙,應啟刑事調查
“舉報人認為,康菲公司渤海漏油已造成重大環(huán)境污染事故,特此函致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法律法規(guī),啟動刑事調查程序,迅速介入該事故的調查。”在發(fā)給山東省公安廳的公開信中,賈方義如是開篇。
賈方義認為,康菲從違規(guī)操作到惡意隱瞞和欺騙,以對中國海洋石油資源掠奪和破壞性開采的方式,放任其所導致的渤海灣環(huán)境污染日益擴大,已造成嚴重的海洋污染事故。基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環(huán)境保護法》第四十三條規(guī)定:“造成重大環(huán)境污染事故,導致公私財產重大損失或者人身傷亡的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規(guī)定:“造成重大環(huán)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人身傷亡的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賈方義要求對康菲啟動刑事調查。
訪談實錄
“百億索賠是保守數字 ,渤海生態(tài)恢復才是大頭”
●網友:你們訴訟賠償法院以證據不足為由駁回,請問如果要證明漏油與水產養(yǎng)殖之間的關系,需要哪些方面的證據?
賈方義(索賠律師):不是證據不足,是人性不足。
●網友:那么多利益受損害的人都沒有起訴,反而你站出來了,是不是為了炒作自己?
賈方義:我說過符合人民利益的炒作是正義的炒作,這是媒體在問我時,我的回答,保護整個社會利益,保護渤海灣環(huán)境不受污染,歡迎大家都來炒作,這樣社會就進步了,社會的幸福就可以保障了。
●網友:為什么提出要求康菲公司設立100億元賠償基金?您覺得這現實嗎?
賈方義:法新社計算了100億元人民幣僅16億美元,我和司法界人士、環(huán)保人士,以及對受害海域考察過的人士,并國內外經驗,提出這個保守數字,渤海生態(tài)恢復才是大頭,海洋水產業(yè)賠償數額有人估計 10個億 ,我們是個饑餓性國家,把錢看得很重,環(huán)境權、健康權太廉價,我想給外國石油巨頭一個警示,希望我們司法、政府機關能強硬執(zhí)法。
●網友:您有跟康菲公司取得聯(lián)系嗎?得到的反饋是什么?
賈方義:我直接致函康菲,康菲的企業(yè)社會責任部負責人表示接到該律師信函,不予置評。外國公司大耍無賴,但我決不會屈服,歡迎大家給力。
●網友:第一次起訴法院沒有立案,還會繼續(xù)起訴嗎?現在有沒有找到關鍵性的證據?
楊基珍(樂亭縣扇貝養(yǎng)殖協(xié)會會長):當然會,一次不行兩次,二十次不行三十次。
●網友:你們現在的索賠標準是怎么定的?索賠3億多。
楊基珍:根據三年平均的銷售價格。
●網友:就算扇貝還有存活,現在也沒人敢吃水產了吧,顆粒無收啊!康菲太可恨了,該告,該賠!
楊基珍:也不至于沒人敢吃,我們自己現在還在吃。
●網友:康菲有的是不可估量的“后臺”,你不怕他們嗎?你下一步的打算是什么?
楊基珍:不怕。
記者 陳浩杰
來源:大眾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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