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的內容不再僅僅局限于錢物,在公共通道內堆放雜物,鄰里糾紛中使用不當言語或行為,也有可能被法院強制執行———移除雜物或是登門道歉。昨晚徐匯法院就進行了這樣的執行。
昨晚7時20分,徐匯區法院門口,15輛警車與44名法警拉開了本年度的第一次集中專項執行的序幕。他們被劃分為4組,每組又分兩路,奔赴馬當路、宜山路、七莘路等地區。據了解,此次執行主要針對民間借貸、電信欠費、物管拖欠等46個案件,涉及金額300多萬元。
家住長橋一村59號508室的徐欽元看到前來強制執行的法官感到非常意外。半年前,鄰居到法院以徐家侵占過道影響生活為由提起民事訴訟。昨晚在法警的監督下,徐欽元將堆積在過道、影響鄰居生活的雜物搬回家。據執行法警介紹,這是他們第二次對此案件進行“行為”強制執行。
參與昨晚集中執行的侯榮康法官告訴記者,“行為執行”是要求被執行人“履行法律確定的義務”,法院這樣的“行為執行”較多地出現在夫妻與鄰里糾紛中。和過去相比,很多夫妻與鄰里之間的糾紛越來越多地訴諸法律,法院受理的此類案件范圍擴大、類型增多、難度增加。
侯榮康說,由于“行為執行”的反復性,相比普通的執行標的具有給付內容的錢款或者物品,這種強制被執行人登門道歉、移除妨礙物等具體“行為執行”難度更大。
侯榮康法官表示,比起法院的強制執行,更多的要依靠公民的自我道德約束,但上門的法官不僅僅是去要求被執行人做什么,更重要的意義在于起到普法教育的作用。
晚上11時,整個集中專項執行結束,據相關負責人稱,此次強制執行效果明顯,追回欠款100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