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重慶公安局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系應回避
■媒體揭露李莊曾在休庭后開車撞女公訴人
日前,北京律師李莊在代理重慶龔剛模涉黑案過程中,因涉嫌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被重慶警方拘留,被媒體稱為“律師造假門”的該事件引發各界關注。昨天下午,由多名北京律師發起、并得到10多省份的20多位律師聯合署名的一封《建議書》被特快專遞發往全國人大常委會及公安部。
在這封《關于重慶打黑“律師造假門”事件的律師建議書》中,李方平等20多位律師除了對部分律師偽造證據、勾結拉攏某些政法官員等不法行為表示譴責外,還建議公安部“比照文強案”,“指定重慶市以外的警方異地管轄”偵辦李莊案,理由是:李莊是被指控唆使龔剛模“謊稱被刑訊逼供”,而龔剛模涉黑案又是重慶市公安局直屬“打黑辦”偵辦,重慶市公安局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應回避。
昨日開審的岳村涉黑案,“黑老大”岳村的兩名辯護律師中,第二辯護律師就來自北京一家律師事務所。昨日下午休庭期間,早報記者曾找到該名律師。起初,這名律師同意與早報記者交換名片,不久卻反悔了,稱現在情況特殊,恕不能談論案情。
北京律師建議
保障律師合法權益
此外,北京律師黎雄兵、張凱等人也于昨天發函至全國律協、北京律協及北京律協會長張學兵,稱北京律協應“積極履行律師協會的法定職責”,緊急關注李莊案,“并采取切實行動、保障律師的合法權益”。
在寫給北京律協及張學兵會長的函件中,黎雄兵等律師還列舉了重慶方面在處理李莊案中涉嫌侵犯律師權益的諸多做法:如,案件進入審判階段后,李莊律師始獲準會見被告人時,重慶警方甚至調用四名警察和攝像機對李莊律師會見被告人的執業活動進行現場監控等。早報記者昨天就此向張凱詢問時,對方稱該細節是從《新京報》12月15日的報道上得知的。
值得一提的是,據昨天的《中國青年報》的報道,該報記者采訪批捕李莊的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陳久紅“李莊和龔剛模會面中的情況,是不是通過監聽、錄像等方式獲得的?”陳久紅副檢察長回答說:“不是。是龔剛模個人檢舉,之后經其他證人作證形成的證據鏈。”
早就有報道
李莊破壞司法公正
此外,早報記者查閱到,正義網曾于2009年8月3日發表了一篇名為《河北一老總涉嫌侵占1000萬被判無罪檢察官遭律師恐嚇》的文章,文中提及的辯護律師正是李莊。李莊曾在2009年4月份廊坊廣陽區法院一次開庭中,對女公訴人言語恐嚇,并在休庭后開車撞向該檢察官。
文章寫道:2004年,京津發展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原總經理王向寧因離任審計,被查出侵占公司資金及售房收入共計約1000萬元。公安機關經長達六個月多次偵查,檢察機關認為證據確實充分,2004年8月廊坊市廣陽區檢察院指控王向寧構成涉嫌職務侵占罪。
但是,蹊蹺的事情發生了——王向寧的辯護律師李莊在法庭多次聲稱:“我在河北省委領導辦公室,向省委主要領導講本案情況,省委及政法委領導的態度很明確,表示同意我方意見,并已下達指示給廊坊政法委。”王向寧被提起公訴后,廊坊市政法委曾多次召集廊坊市公、檢、法三家調度該案件,理由是“上級領導過問了本案”。
一起簡單的刑事案件歷時3年,歷經7次開庭審理。2009年6月5日,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為王向寧構成職務侵占的四起事實均證據不足,判決被告人王向寧無罪。(東方早報記者 李克誠 于松 李云芳)
岳村涉黑案庭審首日
3被告當庭承認岳村是黑老大
昨日上午9時30分,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準時開庭公開審理了岳村涉黑案(共40名被告人)。此次庭審的程序與以往開審的涉黑案不同,法庭并未首先審理涉黑“頭目”岳村,而是先期審理了侯稚靈、吳剛等幾名涉黑人員。
在昨日白天的庭審中,3名被告人當庭承認在岳村手下“染黑”。據辯護律師們透露,按照庭審的安排,今日下午,“1號”被告人岳村才會在法庭調查中出場。
昨日上午,公訴人用時140分鐘宣讀了厚達55頁的起訴書。下午1時30分,才開始了法庭調查階段。第一名被帶上法庭接受法庭調查的是“10號”被告人侯稚靈。侯稚靈當庭承認了檢方的指控,表示:“(起訴書指控的內容)屬實。”
重慶檢方指控,1996年12月,侯稚靈曾替岳村經營福安影視城,擔任經理職務;其間,經岳村認可,侯稚靈等人又先后招募退伍軍人及糾集社會閑雜人員擔任影視城“內保人員”;1999年2月17日、4月22日,福安影視城的“內保人員”先后在南岸區南坪地區實施一起故意殺人案和一起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案。事后岳村資助、安排侯稚靈、銀志偉到外躲藏,逃避法律懲處。
昨日第二位出場的“2號”被告人吳剛(涉黑“骨干”),也承認曾在岳村的手下“染黑”。在昨日庭審的其他幾名被告人否認了檢方的指控,不過,他們都表示,岳村是他們的老大。(早報特派記者于松發自重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