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保險常識(一) 1.車輛保險的作用。 汽車保險是保險公司根據社會上汽車發生意外事故的損失概率,制定出汽車保險的具體條款及辦法。車輛所有人依照保險規定參加保險,將汽車在使用中無法預計的意外損失,變為固定的,少量的保險費用支出,把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而保險公司將參加保險車輛所繳納的保險費集中起來,建立保險基金,一旦保險車輛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經濟補償,保險公司根據保險條款的規定及時進行經濟補償,確保車輛所有人的運輸生產和經濟核算的正常運行,以及保障第三者受害人得到經濟補償。
汽車是現代道路交通的告訴運輸工具,運輸效率高,但發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大,經濟損失嚴重,建立汽車保險業務,運用保險的方法來解決交通事故后的一系列經濟補償問題,對于減輕汽車使用者的后顧之憂,有效地穩定企業或個人的成本核算,保證稅利計劃的完成,具有很多的作用。
2.車輛保險的條件及種類。 (1)汽車保險的條件 汽車要參加保險,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檢驗合格證。 車輛要有汽車制造廠出場時具的檢驗合格證,但舊車必須有年檢合格證,凡拼裝和規定報廢的汽車不能投保。 2.裝有正式車輛號牌。 車輛必須是經過車輛管理部門檢驗合格的,并核發有正式車輛號牌的車輛。試車號牌,臨時號牌,移動號牌的車輛布恩那個投保,但有教練號碼的車輛可以投保。 3.行駛證有效。 車輛要有車輛管理部門對車輛檢驗合格后,填發的機動車行駛證,方可投保。 4.配有正式駕駛員。 保險車輛的駕駛員須是經過車輛管理部門考核領取與駕駛車輛相符的駕駛證的人員。駕駛證上準駕車類與投保車輛不符的不可投保。
(2)車輛保險的種類 車輛保險分為車輛損失保險和第三者責任險兩種。駕駛員及單位可以一并投保,也可以選擇其中之一投保。保險公司按承保類別負保險責任。為了使個人或單位能得到完整的經濟保障,保險時應盡可能地一并投保。 車輛損失險主要是指車輛本身包括隨身車用的零、部件和設備,在停放和行駛中的保險。 第三責任險主要指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車輛時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的直接損毀的保險。
(3)保險責任與除外保險 凡參加車輛保險的單位或個人,成為被保險人,保險公司一方稱保險人。 1.車輛損失險的保險責任。 保險車輛在保險期限內,不論是在行駛中或停放中,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均承擔保險責任,負責賠償。 2.車輛損失險的除外責任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車輛的損失,費用支出,保險公司概不負責。 由于發生戰爭,軍事沖突或暴亂及扣押、罰沒。 酒后開車,無有效駕駛證、人工直接供油。 受本車所載物撞擊。 被保險人或駕駛人員的故意行為。 因自然磨損,腐蝕,輪胎自身爆裂或車輛自身故障造成的車輛損失。 保險車輛遭受受災害或事故致使被保險人停業,停駛的損失及各種間接損失。 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和費用。 3.第三者責任保險的保險責任及除外責任 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的直接毀損,在法律上由保險公司承擔經濟賠償責任。但由此產生的善后工作,不由保險公司負責,而由被保險人負責處理。 確定第三者責任保險的第三者,有以下區分標準: 1.凡保險車輛上的駕駛員,售票員,裝卸工,乘客,搭客等均不屬于第三者。 2.私有保險車輛的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無論是在車上,車下都不屬于第三者。 3.保險車輛上的財產,被保險人及其駕駛員所有或代管的財產,均不屬于第三者。
以上情況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不責任賠償。此外,被保險人的違章駕駛或故意行為造成的第三者損失,保險公司也不負責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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