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hone手機外觀設計糾紛案開庭 “蘋果”表示應整體判斷
記者14日獲悉,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公開開庭審理了iphone手機外觀設計專利糾紛案。美國蘋果公司作為第三人出庭回應,稱“iphone出色的外觀設計是其成功的重要因素,不存在相同和近似”。
上海羅恩網絡信息有限公司訴稱,iphone手機外觀設計專利公開的是一種名稱為“移動式通信裝置”的外觀設計,整體輪廓是一個四角為圓弧的長方形,顯示屏也是一個豎置的長方形,下方設有圓形按鍵,顯示屏比輸入區(qū)域大。這與此前LG公司生產的一款MP3播放器以及一款多普達手機的外觀類似,因此向知產局專利復審委提出申請,要求宣告該專利無效。專利復審委受理后,去年8月作出決定,維持該專利權有效。羅恩為此將專利復審委員會告上法庭,美國蘋果公司作為本案第三人參加了訴訟。
專利復審委員會認為,iphone手機外觀設計與其他此前就有的設計,在正面存在明顯差異,對整體視覺效果具有顯著影響,屬于不相近似的外觀設計。
美國蘋果公司則當庭指出,根據整體觀察、綜合判斷原則,iphone手機外觀設計與羅恩網絡信息公司所列舉的在先設計產品的外觀設計屬于不相同且也不相近似的外觀設計。
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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