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的八大錯誤認識 隨著社會的發展,公民個人的私有財產越來越多,公民死亡后遺產的繼承也就備受人們的關注。
公民死亡后遺留的財產依法轉移給他人所有叫作繼承。繼承權是指民事權利主體依法承受公民死亡后遺留的財產的權利。根據法律規定能夠繼承遺產的人在法律上稱為法定繼承人。
法定繼承人的范圍是指適用法定繼承方式時,哪些人可以作為死者遺產的繼承人!独^承法》第十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從法律條文上來看是不難理解的,但在具體處理遺產時,不少人對下列"特殊人"的繼承問題卻存在著認識上的誤區。
1、"二奶"能繼承遺產。錯!
在日常生活中,有一些人長期與別的女子同居,也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二奶"。在"二奶"上門要求繼承時,有人認為既然“二奶”有所付出,就應當繼承。
配偶作為法定繼承人是基于合法的婚姻關系,因此,權利主體必須是被繼承人死亡時與其有夫妻關系的人。沒有合法婚姻關系,就不能以配偶的身份繼承遺產。"二奶"實際上是非法同居的,他們之間不存在合法的夫妻關系,當一方死亡時,另一方無權以配偶的身份繼承遺產。
2、養子女能繼承親生父母的遺產。錯!
不少人認為:子女雖然給別人收養但仍是父母的親骨肉,顯然能繼承自己親生父母的財產。但這種認識卻是錯誤的。由于收養關系的建立,養子女也就失去了對生父母的遺產的繼承權。因為《婚姻法》第二十條規定:“養子女和生父母間的權利和義務,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但是,根據《繼承法》第十條的規定,“被收養人對養父母盡了贍養義務,同時又對生父母盡義務較多的,可以分得生父母的適當的遺產。”
因此,養子女應當繼承養父母的遺產,養子女對親生父母盡了較多撫養義務的,可以適當分得親生父母的遺產。
3、繼子女只能繼承一家財產。錯!
有人認為,繼子女繼承了繼父母的遺產就不能再繼承生父母的遺產,也有人認為繼子女已繼承了其生父母的遺產就不能再繼承繼父母的遺產了。根據婚姻法規定:繼父母和受其撫養的繼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適用生父母與生子女間權利義務關系的有關規定。也就是說,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有撫養關系的,有互相繼承遺產的權利,沒有撫養關系的,不能互相繼承遺產。但最高法院《關于貫徹落實〈繼承法〉若干意見》第二十一條規定:"繼子女繼承了繼父母遺產的,不影響其繼承生父母的遺產。"這是因為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是由父或母撫養,仍是雙方的子女。子女和生父母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也不因父母的離婚或再婚而消除,無論是與繼父生活或與繼母一起生活,與生父、生母的權利和義務關系都存在。
因此,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繼承了繼父母遺產,仍可繼承生父母的遺產。
4、喪偶再婚的兒媳、女婿不能繼承公、婆或岳父、岳母遺產。錯!
《繼承法》第十二條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所以,無論兒媳、女婿是否再婚,只要盡了主要贍養義務都享有繼承公婆、岳父、岳母遺產的權利。
5、沒有出生的人不能繼承遺產。錯!
《繼承法》第二十八條規定:“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狈秩N情況:
1、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2、胎兒出生時是活體的,保留的份額為胎兒的遺產,由其監護人代管。
3、胎兒出生時是活體的,出生后不久死去的,保留的份額作為胎兒的遺產按法定繼承處理,由胎兒的法定繼承人繼承。
6、上代人不能繼承下代人的遺產。錯!
有些人認為,所謂的繼承遺產就是長輩死亡晚輩繼承,而對晚輩先死亡就吃不準了。其實,婚姻法規定父母有繼承子女遺產的權利,繼承法規定父母是子女遺產的法定繼承人。不僅親生父母可繼承,養父母、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也有繼承子女遺產的權利。繼承是互相的而不是以上代下代來決定的。
7、親兄妹之間才能繼承。錯!
兄弟姐妹作為法定繼承人可相互繼承是比較好理解的。但《若干意見》第二十三條還規定:"養子女與生子女之間、養子女與養子女之間系養兄弟姐妹,可互為第二順序繼承人。"第二十四條規定:" 繼兄弟姐妹之間的繼承權,因繼兄弟姐妹之間的撫養關系而發生。沒有撫養關系的,不能互為第二順序繼承人。繼兄弟姐妹之間相互繼承了遺產的,不影響其繼承親兄弟姐妹的遺產。"因此,兄弟姐妹包括親兄弟姐妹,也包括養兄弟姐妹、有撫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8、隔代不能互相繼承。錯
隨著老年化社會的到來,許多家庭中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共同生活、互相撫養、贍養。法律規定他們之間在一定條件下互有繼承權。并且,按照繼承法的規定,如果孫子女、外孫子女的父母先于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孫子女、外孫子女可以代位繼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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