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在道路上碰撞致傷如何定性
單純發(fā)生在行人之間的道路意外事故,不能按照交通事故處理,不過不按照交通事故處理并非是受害人不能得到賠償,而是適用的法律不同,受害人可以根據(jù)一般侵權行為的處理原則,要求致害人賠償。
構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必須符合這么幾個條件,第一雙方的心態(tài)必須是過失,而不是故意,如果故意為之造成他人身體傷害的,可能構成刑事犯罪,比如故意用車撞他人。后果上必須有損害結果發(fā)生,有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再次,交通事故必須是發(fā)生在道路上,而不是小區(qū)里或者其他非道路上。最后交通事故必須是車輛造成的,雙方都是車輛或者一方是車輛一方不是,至少有一方是車輛,沒有車輛就不能構成交通事故。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所以交通事故可以在機動車之間、非機動車之間、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行人之間、非機動車與行人之間發(f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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