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訊 “法院認為,被告人不能正確對待父母因生活瑣事對其的抱怨,為達到騙取高額保險賠償金的卑劣目的,殘忍將生養其成人的雙親殺害……一審判決被告人沈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11月29日,隨著這起在張掖引起轟動的弒雙親騙保案的一審宣判,28歲的沈某殺害父母騙保的前因后果也首度走入了公眾視野。
案件回放
父母意外死亡嫌疑人竟是兒子
今年3月26日上午8時,張掖市甘州區靖安鄉靖安村農民曹某像往常一樣去地里干活時,發現路面上有些點點滴滴的血跡。上午9時15分,曹某在當地泄洪橋西側的溝渠里看到了一輛倒扣的農用架子車,而且從車底露出了兩條人腿,架子車底板上有大量血跡。
曹某沒敢再走近細看,趕緊將這一情況給村支書進行了匯報,村支書接到曹某匯報后,立即向靖安鄉派出所報了案。9時20分,靖安鄉派出所民警到現場勘查,發現架子車下壓著一男一女兩具尸體,死者的年齡在50歲左右,是當地農民沈強和李梅(均系化名)。
隨著警方的介入,張掖市甘州區靖安鄉靖安村的靜謐被打破,一起滅絕人倫的殺人慘案震驚了整個村莊……
當日中午12時,在村民眼中表現良好、與他父母關系和睦、平日孝順的靖安村28歲農民沈某,被警方當作嫌疑人帶走。沈某與父母的死亡究竟有怎樣的關聯?帶著諸多疑問,警方開始了深入調查,而此時,保險公司的14份意外傷害保險引起了警方關注。
原來,自2011年8月至今年3月,沈某曾在多家保險公司購買了以意外傷害為主要險種的保險共14份,被保險人均系其父母,受益人均為他自己。作為受益人的沈某,是否是為了騙取保險而弒親殺人?
審理查明
為瑣事起爭吵設騙局殺雙親騙保
經法院審理查明,沈某系被害人沈強、李梅的獨子。2008年,沈某貸款在甘州區靖安鄉靖安村六社的荒地上修建了養殖場,其父母平時在養殖場吃住,為沈某飼養、看護羊只。農閑時,沈某在外打工,他的父母沈強和李梅住在養殖場飼養看護羊只、干農活,因為較為辛苦,二老時常抱怨沈某不體諒父母的辛苦,沈某因此產生怨恨,多次與父母發生爭吵,曾賭氣欲將羊只賣掉,被父母及親戚勸阻。2011年以來,沈某在多家保險公司給其父母購買了主要險種為人身意外險的多份商業保險。
今年3月25日晚6時,沈某與父母在養殖場吃飯時,母親李梅再次提及他們在養殖場種地、放羊的辛苦,引起沈某的不滿,雙方發生爭吵。恰逢當日下午保險公司業務員劉某曾電話告知沈某為其父母所辦的保險將于3月26日到期,問沈某是否續保,沈某遂產生了殺死父母騙取高額保險金的惡念。當晚10時30分,沈某在養殖場故意說起了放羊的事情,再次與父母爭吵。之后,沈某拿起養殖場院內一根木棒,將其父母殺害,并將兩具尸體用畜力車拉至甘州區張靖公路22.5公里處的農用泄洪橋后,連車帶尸體推下橋,制造了畜力車跌落橋下致被害人死亡的假象。
3月26日上午9時50分,保險業務員劉某再次電話確認沈某是否續保時,沈某答應續保并讓劉某先行墊付保險金。劉某遂給沈某父母辦理了意外保險5份,并墊付了保險費。
歸案自述
親子殺心已起親人難逃厄運
據沈某的親友證實,沈某年輕、性子急,有時與他母親產生矛盾也爭吵,但沒有其他劣跡,對待父母也比較孝順,也很勤快,沒有與父母產生過大的矛盾,農閑時在外面打工。然而,就是這樣一個在親人眼中視為孝子的沈某為何會在轉瞬之間變成惡魔?歸案后,沈某自述了案件詳情。
沈某稱:“我是獨子,父母住在位于靖安村六社東面的山坡附近給我看羊放羊。因為父母看羊和平時干活的一些事情,我與父母吵過架,他們說是我把他們從家里趕了出來,讓他們住在豬圈修的房子里,還讓他們看羊、放羊,他們很累。我聽了這些很生氣。年前我就去山坡趕羊,打算把羊趕出來賣掉,這樣父母就不說他們累了,結果沒趕成,因為父親把家里的親戚叫了過來勸說了我。3月25日下午6時吃飯的時候,我母親又開始嘮叨,說我把他們趕到了山坡上,他們又種地又放羊很辛苦,這樣非把他們累死。我聽了很生氣,就和他們吵了起來,再加上保險業務員給我打電話說我父母的保險3月26日就到期了,心里就有了一個想法,如果父母在保險合同期內發生意外,我可以獲得60萬的保險賠償。既然父母說我把他們趕到了山坡上,他們又苦又累,他們的保險也到期了,我還不如把他們打死,讓他們徹底到土坑里休息……”
沈某回述案發當日的情形時稱:“3月25日晚10時30分,我在養殖場又和父母說羊的事情,并吵了起來,我說既然你們苦得很,你們就一起去休息。說完后,我就從屋里出來準備找東西打他們,我父親以為我又要趕羊,就跟著出來了。我回頭一看他拿個鐵鍬準備擋羊,便隨手從院子里拾起了一個木棒,轉身用木棒在我父親頭部正中位置迎面打了三下。打完之后,我父親‘哎呀’叫了幾聲就仰面頭朝東倒在了院子里,我母親聽到叫聲后跑了出來,哭著把我的右腿抱住。我想父親已經死了,既然這樣就把母親也打死算了,就用手里的木棒在我母親的腦袋打了一棒,她的手就松開了,仰面頭朝東躺在了地上。我一看還在動彈,沒有死,又繼續用木棒在她頭上打了兩木棒,她就不動彈了。”
法院判決
為騙保殺雙親一審判決不孝子死刑
張掖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為,沈某無視國法,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沈某的辯護人關于沈某實施殺人行為的目的并非為了騙取高額保險金,主觀惡性小的辯護理由與查明的事實不符,不能成立,不予采納。辯護人關于本案系家庭成員之間的矛盾引發;家庭教育的缺失致使被告人不能正確處理家庭矛盾,是造成本案發生的原因之一;被告人平時表現較好,無前科,是偶犯初犯;認罪態度好等辯護意見,經查與事實相符,予以認定。但要求對沈某從輕判處的意見,法院認為,沈某不能正確對待家庭矛盾,對父母的抱怨心存怨恨,喪天良,滅人倫,為騙取高額保險金殘忍殺害雙親實屬罪不可恕,依法應從嚴懲處。
據此,法院認為,被告人沈某無視倫理國法,不能正確對待父母因生活瑣事對其的抱怨,為達到騙取高額保險賠償金的卑劣目的,借父母抱怨為由,事先預謀,設計騙局,殘忍地將生養其成人的雙親殺害,其犯罪動機卑鄙,作案手段極其兇殘,后果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極大,應依法予以嚴懲。故一審判決被告人沈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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