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 因妻子經常不在身邊,在莞打工的李某竟把“魔掌”伸向17歲的親生女小清(化名)。在長達近4年的時間里,李某多次脅迫女兒與其發生性關系,期間還造成女兒懷孕,被迫做人流手術,直至小清向警方報案終落網。昨日,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李某犯強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
心生懼怕 噩夢延續4年
據小清向警方陳述,2008年,李某將其從四川老家接到惠州租住的瓦房內(后搬至東莞清溪一出租屋居住)。彼時,其母親在東莞橋頭一工廠打工,平時只有她和父親兩人住在瓦房內。
瓦房只有一間房間,在房間內擺放了兩張床。小清沒想到,那里成為噩夢的開始。2008年3月一天半夜,小清躺在床上睡覺,突然李某提著一桶水假裝過來給其擦身,她讓父親別碰她,否則就告訴媽媽。可父親竟嚇唬她稱,如果敢跟媽媽說,他就會告訴媽媽是她讓他這樣做的,讓媽媽打死她、不要她。
出于恐懼,小清沒有繼續反抗,她繼而遭到父親強奸。那一年,她17歲。
從那以后,李某便多次趁與小清單獨相處時,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小清說,自己已不記得被父親強奸了多少次。
更為不幸的是,20歲那年,小清發現自己懷孕了,后其媽媽帶她到醫院檢查,但小清并不敢把實情告訴媽媽,騙媽媽說是跟別的男孩子懷上的,緊接著做了人流手術。
此后,李某依然沒放過小清。直到2012年5月26日,再次被李某強奸后,小清終于鼓起勇氣向警方報案。
小清表示,李某在強奸她時,雖然沒有毆打她,但一直對其進行威脅恐嚇。此外,李某因其他事曾經打過她3次。李某的脾氣暴躁,每次打人都很兇,小清稱自己一直對父親心生懼怕。
寂寞難耐 “魔爪”伸向女兒
法庭上,李某曾一度辯稱,小清是自愿跟其發生性關系的。因妻子長期不在身邊,很少過性生活,寂寞難耐,他就有了想與自己女兒發生性關系的念頭。他說,之前想過那樣違背倫理,但控制不住自己,想著女兒不說,他也不說,就沒人知道了。
法院經查認為,根據小清的指認,其父親李某多次采用脅迫手段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李某在公安機關對強奸被害人的事實一直供認不諱,醫院的檢查報告等現有證據足以認定李某強奸小清的事實。李某的辯解依據不足,不能成立,法院不予采納。
法院認為,李某已構成強奸罪,且多次長期強奸親生女,其行為嚴重違背社會倫理道德,給被害人身心造成嚴重傷害,犯罪情節嚴重,法院對其酌情從重處罰。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以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最終視李某的犯罪情節,一審作出9年有期徒刑的判決。
(本文來源: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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