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西安9月23日消息 記者從延安市公安局了解到,延安826特大交通事故被定性為“826危險物品肇事案”,罐車駕駛員兼押運員閃某、張某已經被刑拘。截至目前,此次交通事故已有10人被刑拘。
8月26日凌晨2時40分許,包茂高速公路安塞段發生一起雙層臥鋪客車與運送甲醇罐車追尾碰撞交通事故,事故中客車司乘人員36人死亡,3人受傷。記者從安塞縣公安局了解到,“826”特大交通事故中,該罐車的駕駛員兼押運員閃某、張某從匝道違法駛入高速公路后,在高速公路上低速行駛,導致發生事故。
經安塞縣公安局初步偵查,發生事故后,罐車駕駛員沒有立即給公安機關報警和所屬單位報告,沒有采取必要的救援措施。河南省孟州市汽車運輸有限責任公司的駕駛員兼押運員張某、閃某的行為涉嫌危險物品肇事罪。
另據西部網消息:
事故原因罐車從匝道違法駛入高速
8月26日凌晨2時40分許,包茂高速公路安塞段由北向南K484+95米處,發生一起雙層臥鋪客車與運送甲醇罐車追尾碰撞交通事故,造成甲醇泄漏導致客車起火、人員傷亡。經查,客車為呼運集團三分公司“蒙AK1475”宇通大客車,8月25日下午5時許由呼和浩特市發往西安,車輛核載39人,實載39人;罐車為河南省孟州市第一汽車運輸有限公司“豫HD6962”解放牌新大威罐車,從榆林能化有限公司裝載甲醇運往山東。
8月26日凌晨,該罐車從包茂高速安塞服務區休息后出發,上高速公路行駛約200米處被“蒙AK1475”客車追尾,事故中客車司乘人員36人死亡,3人受傷。
昨日,記者從安塞縣公安局了解到,“826”特大交通事故中,該罐車的駕駛員兼押運員閃某、張某從匝道違法駛入高速公路后,在高速公路上低速行駛,導致發生事故。
初步偵查罐車司機在事發后未及時報警
經安塞縣公安局初步偵查,發生事故后,罐車駕駛員沒有立即給公安機關報警和所屬單位報告,沒有采取必要的救援措施。河南省孟州市汽車運輸有限責任公司的駕駛員兼押運員張某、閃某的行為涉嫌危險物品肇事罪。
嫌疑人張某,男,生于1969年8月。嫌疑人閃某,男,生于1960年5月。兩人都是河南省焦作人,皆為河南省孟州市汽車運輸有限責任公司“豫HD6962”罐車駕駛員兼押運員。9月20日,張某、閃某因涉嫌危險物品肇事罪被安塞縣公安局刑事拘留。(記者王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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