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進行工傷事故調查? 如果工傷事故屬于輕傷和重傷事故,企業負責人必須組織人員對事故進行仔細調查;如果工傷事故屬于死亡事故和重大死亡事故,因其影響面大,所以由有關單位選定人員進行調查,一般是以國家經貿委負責安全生產的部門為主組成。 工傷事故調查組有權向發生事故的單位和有關機構、有關人員進行詳細了解和面談,有權索取所需的信息,凡是被調查的單位和個人無權拒絕,任何個人組織均不得妨礙和干預事故調查組的正;顒。 工傷事故調查組在查明真相后,如果對事故的分析意見與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存在不一致,經多次調停以后,仍然存在分歧的,可以交由政府有關部門裁決,并且不得超過事故處理工作應該把握的時限。 工傷事故調查的目的
(1) 查明事故發生的全過程和原因; (2) 查明工傷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情況和經濟損失情況; (3) 確定工傷事故的責任者; (4) 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的建議; (5) 提出事故調查報告。
工傷事故調查人員應該具備的條件 (1)與該事故沒有任何直接利害關系,符合避嫌原則; (2)具有工傷事故調查所應具備的專業知識。
如何進行工傷事故處理? 根據1991年3月國務院頒布的《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的規定,企業應根據工傷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處理意見以及防范措施進行工傷事故處理。如果事故調查表明,工傷事故的發生原因,是因為有人忽視安全生產,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玩忽職守,或者是發現事故隱患、危急情況,不采取有效措施,則對責任者給予必要的懲處,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如果在工傷事故發生后有人故意隱瞞不報、謊報,故意遲延不報,故意破壞工傷事故現場,或者沒有正當理由去拒絕接受調查,以及拒絕向事故調查組提供有關信息和情況的,也同樣要作出懲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工傷事故的處理有沒有時間限制? 根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工傷事故的處理不允許拖延時間,必須在一定時間(一般在3個月)內結案。如果遇到特殊情況,調查有困難的,最長也不得超過半年時間。而且對工傷事故的結案和處理,一律應予以公布。
工傷事故調查和處理的原則
(1)企業應嚴肅認真地調查和分析事故,找出事故原因,查明責任,確定改進措施,并指定專人限期貫徹執行。 (2)對一般事故或性質惡劣的小事故,應在事故發生后兩天內,查明責任,找出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對事故責任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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