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機構(企業)向境內提供勞務時,一定要向中國稅務機關繳稅嗎?不一定。美國伊斯蘭食品和營養協會向山東JM公司提供認證勞務的案例就說明,只要境外機構(企業)能夠享受雙邊稅收協定待遇,其向境內提供勞務所得是可以不用繳納企業所得稅的。但是,勞務費用的收付雙方必須向稅務機關提交相關的資料。
美國伊斯蘭食品和營養協會是一家致力于推廣清真食品的非盈利性伊斯蘭機構,總部設在美國芝加哥伊利諾依州,向從事清真食品原料、配料、食品添加劑、藥品、化妝品及營養品生產的企業提供專業的清真認證。2011年6月1日,該協會與山東JM公司簽訂一份咨詢協議。協議規定,美國伊斯蘭食品和營養協會對JM公出口產品提供現場認證,認證費(包含咨詢費、檢驗費、預審費等)在出具合格證書1周內支付。協議有效期限為2011年6月1日~7月31日。2011年7月10日,美國伊斯蘭食品和營養協會派雇員來到山東JM公司開展認證工作,7月20日認證工作結束,7月22日出具合格證書,收取認證費7400美元。7月23日,美國伊斯蘭食品和營養協會雇員乘機返回美國。
山東JM公司主管稅務機關——菏澤市牡丹區國稅局獲知這一信息后,對美國伊斯蘭食品和營養協會收取的認證費是否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作了分析,并最終得出結論:美國伊斯蘭食品和營養協會不需要向中國稅務機關納企業所得稅。牡丹區國稅局得出這一結論,主要基于以下幾個方面的理由:
第一,認證活動屬于提供勞務范疇。牡丹區國稅局認為,對于支付的認證費是否應扣繳企業所得稅,首先要判定其是屬于特許權使用費還是屬于勞務費用。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取得特許權使用費必須繳納企業所得稅,而勞務費用則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稅收協定特許權使用費條款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507號)第四條規定,在服務合同中,如果服務提供方提供服務過程中使用了某些專門知識和技術,但并不轉讓或許可這些技術,則此類服務不屬于特許權使用費范圍。
從本案的認證方式和認證費構成看,美國伊斯蘭食品和營養協會與山東JM公司簽署的咨詢協議具有服務合同性質。盡管認證過程中使用了某些專門知識和技術,但并不轉讓或許可這些技術,因此其提供的認證服務屬于提供勞務范疇。
第二,提供勞務所得應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二款規定: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條規定:企業所得稅第二條第三款所稱機構、場所,是指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的機構、場所,包括:……提供勞務的場所。第七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所稱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則確定:……提供勞務所得的,按勞務發生地確定。
根據上述規定,只要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提供勞務,其提供勞務的場所即成為其在中國境內的場所,其來源于中國境內所得應當繳納企業所得稅。美國伊斯蘭食品和營養協會派員到中國內地提供認證服務,盡管其未設立實體性機構場所,實質上也應把為雇員提供服務的場所作為其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故其取得的所得應當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
第三,認證活動場所不構成常設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美利堅合眾國政府關于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第七第一款規定:締約國一方企業的利潤應僅在該締約國征稅,但該企業通過設在締約國另一方常設機構在該締約國另一方進行營業的除外。如果該企業通過設在該締約國另一方的常設機構在該締約國另一方進行營業,其利潤可以在該締約國另一方征稅,但應僅以屬于該常設機構的利潤為限。第五條第三款規定,常設機構一語還包括:企業通過雇員或者其它人員,在該國內為同一個項目或有關項目提供的勞務,包括咨詢勞務,僅以在任何12個月中連續或累計超過六個月的為限。
美國伊斯蘭食品和營養協會在華提供勞務活動的時間從2011年7月10日起至2011年7月22日出具合格證書,共計停留13天,因此,認證活動場所不構成常設機構。
第四,非居民企業應享受稅收協定待遇。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八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同外國政府訂立的有關稅收的協定與本法有不同規定的,依照協定的規定辦理。
就本案例而言,美國伊斯蘭食品和營養協會派遣人員在境內提供認證活動取得的認證費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山東JM公司在支付認證費時也無需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也就是說,2011年7月25日,山東JM公司向美國伊斯蘭食品和營養協會支付的認證費7400美元,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盡管美國伊斯蘭食品和營養協會作為我國非居民企業,可以享受中美兩國的稅收協定待遇,不用繳納企業所得稅,但必須提供相關的供備案資料。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非居民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9]124號)第十一條的規定,美國伊斯蘭食品和營養協會在發生納稅義務之前或者申報相關納稅義務時,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在備案時,應填報并提交《非居民享受稅收協定待遇備案報告表》、由稅收協定締約對方主管當局在上一公歷年度開始以后出具的稅收居民身份證等。
根據《非居民承包工程作業和提供勞務稅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2009年第19號)第五條規定,美國伊斯蘭食品和營養協會應當自項目協議簽訂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手續。認證結束后15日內,報送項目完工證明、驗收證明等相關文件復印件,并依據《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
同時,山東JM公司也應提供相關的稅收管理資料。山東JM公司應當自項目協議簽訂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境內機構和個人發包工程作業或勞務項目報告表》,并附送美國伊斯蘭食品和營養協會稅務登記證、合同、稅務代理委托書復印件或美國伊斯蘭食品和營養協會對有關事項的書面說明等資料。
作者單位:山東省菏澤市牡丹區國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