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2日,國家知識產權局正式印發了《知識產權人才“十二五”規劃(2011—2015年)》(以下簡稱《人才規劃》),提出了未來五年我國知識產權人才的發展目標、指導思想、主要任務和具體措施。《人才規劃》是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和《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的重要舉措,是未來5年我國知識產權人才發展的總體規劃,是加強我國知識產權人才工作的指導性文件。組織實施好《人才規劃》,對于進一步從戰略高度謀劃知識產權人才的培養和使用、提高人才工作發展水平,實現把我國建設成為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水平較高的國家的戰略目標,提升國家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
人才興則民族興,人才強則國家強。歷史和現實表明,人才是社會文明進步、人民富裕幸福、國家繁榮發展的重要推動力量,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第一資源。當前,世界正處于大發展大變革大調整時期,世界多極化、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科技進步日新月異,知識經濟快速發展。知識產權制度在激勵創新、推動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中的支撐作用日益凸顯;知識產權日益成為國家發展的戰略性資源和核心要素。今年是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實施的開局之年,也是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實施的關鍵階段,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大力推動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加快知識產權事業發展,必須把人才工作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積極推動知識產權人才工作體制機制改革和政策創新,統籌推動各級各類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建設,為建設創新型國家建設、促進知識產權事業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保證和智力支持。制定實施《人才規劃》,既是更好實施人才強國戰略和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的重要部署,也是立足國內外知識產權形勢需要、建立我國知識產權人才優勢的重大舉措。
《人才規劃》是按照《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和《國家知識產權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的總體要求制定的,是國家知識產權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框架下的一個專門規劃。除序言部分外,《人才規劃》分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主要任務,主要措施和組織實施四個部分,共計六千多字。
《人才規劃》在總結“十一五”期間我國知識產權人才工作取得的成績、分析未來面臨的挑戰和機遇的基礎上,確定了今后5年知識產權人才發展的指導思想,明確了以人才資源能力建設為核心,以人才培養、使用為中心環節,以高層次人才和實務型人才為重點,積極推動人才工作體制機制改革和政策創新,統籌推進各級各類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建設的總體思路,為“十二五”時期知識產權人才工作指明了方向。
《人才規劃》提出,人才發展要以“服務發展、人才優先,解放思想、創新機制,統籌規劃、合理布局,高端引領、整體推進”為基本原則,確定了把服務知識產權事業科學發展作為人才工作的基本立足點,把用好人才、發揮人才的作用作為人才工作的根本任務;提出了深化改革、完善人才管理體制,創新和構建有利于激發人才活力、促進人才成長、發揮人才作用的體制機制的要求;明確了統籌抓好各類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建設的工作原則和工作方式。這些基本原則是在全面總結我國人才開發成功經驗、積極借鑒國內外人才培養的有益做法的基礎上提煉升華而成的,對于進一步推動我國知識產權人才發展起著重要的指導作用。
根據《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確定的近五年的戰略目標,為我國自主知識產權水平大幅度提高、運用知識產權的效果明顯增強、知識產權保護狀況明顯改善提供更好的人才支持,《人才規劃》確定了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知識產權人才工作的總體目標。到2015年,知識產權人才隊伍的規模要進一步發展壯大,專利審查人才隊伍將要達到9千人規模,執業專利代理人要達到1萬人;知識產權人才的素質要不斷提高、結構進一步優化,基本適應事業發展的需求;人才環境要進一步改善,為人才工作提供政策保障、組織保證和環境氛圍。《人才規劃》在我國知識產權事業發展30多年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出要在一些知識產權人才領域形成比較優勢、在一些知識產權優勢領域和地區形成優秀人才集群的目標,體現了人才目標與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和知識產權事業發展目標的緊密銜接以及規劃的全球化視野。這些規劃目標為“十二五”期間知識產權人才工作描繪出一幅宏偉藍圖,要靠全國知識產權系統共同努力來實現。
實現人才規劃的總體目標,需要確立在事業發展中人才優先發展的戰略布局,做到人才資源優先開發、人才結構優先調整、人才投資優先保證、人才制度優先創新,切實落實《人才規劃》提出的加強知識產權行政管理和執法人才隊伍、專利審查人才隊伍、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人才隊伍、知識產權服務業人才隊伍和高層次人才隊伍的建設的主要任務。這五支重點人才隊伍基本涵蓋了知識產權工作領域各行各業各類的人才,體現了以高層次人才為引領、以實務型人才為主體、整體性開發知識產權人才資源的人才隊伍建設布局。
《人才規劃》設計了9項具有引領性、創新性和示范性的重點人才工程和計劃,作為推動人才發展的重要措施和工作抓手。其中,“百千萬知識產權人才工程”在“十一五”取得成果的基礎上提出了新的要求;針對新形勢新任務,進行大膽創新,提出了一批新的人才工程和人才培養開發計劃。實施好這些工程和計劃,對于整體推進知識產權人才工作、加快人才培養、培育我國知識產權人才比較優勢和人才國際競爭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人才規劃》還著重從加強政策支持引導、創新工作機制兩個方面提出一系列保障措施,為實施《人才規劃》提供條件、政策、制度、服務保障,推動人才工作管理體制機制的創新。
落實《人才規劃》實施工作的關鍵在于加強組織領導。《人才規劃》從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規劃體系、營造良好環境、加強基礎性建設四個方面提出了組織實施工作的要求,對明確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職責、加強全國知識產權人才工作的統籌協調、順利實施《人才規劃》起著重要的保證作用。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知識產權工作。我們相信,全國知識產權系統認真貫徹實施《人才規劃》,必將進一步促進知識產權人才隊伍的建設,開創知識產權人才工作的新局面。
下文就《人才規劃》中的9項具有引領性、創新性和示范性的重點人才工程和計劃作系列解讀。
解讀之一:
“百千萬知識產權人才工程”解讀
一、實施背景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人才強國戰略和知識產權戰略,加強高層次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培養,按照《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和《知識產權人才“十二五”規劃(2011—2015年)》的總體要求,我局制定印發了《2011—2015年“百千萬知識產權人才工程實施方案”》,計劃于2011年和2013年上半年開展第三、四批百名高層次知識產權人才培養人選推薦選拔工作,每批選拔人數約為100人。
我局自2007年啟動百千萬知識產權人才工程(簡稱“人才工程”)以來,共選拔了206名百名高層次知識產權人才培養人選。四年來,通過人才工程的實施,采用參加培訓,掛職交流,軟課題研究等方式,培養了一大批在知識產權行政管理和執法、知識產權中介服務等領域具有專業先進水平和學術優勢的高素質專門人才以及從事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工作的專業人才,初步形成了多層次、多渠道的知識產權人才培養體系,擴大了知識產權人才規模,優化了人才素質,有力地推動了全國高層次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建設,在全社會營造了重視知識產權人才培養的良好氛圍。
二、主要目標
百千萬知識產權人才工程的實施,主要是為了培養一大批高層次知識產權人才,大力提高高層次知識產權人才的競爭能力,提高參與國家重大知識產權政策研究、重大知識產權專項及課題研究,參與國際知識產權重大問題的討論與談判的能力。到2020年,基本建成一支素質優良、結構合理,能基本滿足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知識產權人才隊伍。
三、主要任務
“十二五”期間,將進一步擴大我國知識產權人才規模,提高他們的能力和素質,提升國際競爭比較優勢,建設一只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素質優良,能基本滿足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知識產權人才隊伍。
培養200名左右的知識產權優秀人才,造就一批精通國內外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熟悉國際知識產權規則的高層次人才;培養2000名左右知識產權管理和執法、專利審查等領域具有較高業務素質的專門人才;面向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公眾培養30000名左右掌握相關知識產權知識的高素質服務人才,促進知識產權人才逐步向職業化、市場化、專業化發展。
四、培養措施
1、百名高層次人才培養
我局將加大對高層次人才培養經費的投入,支持社會開展知識產權普及教育,加強高層次知識產權人才信息庫建設;建立知識產權人才評價標準,對于在知識產權領域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給予獎勵;鼓勵有條件的高等院校建設知識產權人才培養(培訓)基地;加大人才培訓和使用力度,每年舉辦高層次人才培訓班;有計劃地選擇人選參加國家和地方的重大課題、學術研究及國際交流項目,強化崗位使用和實踐鍛煉,以及跨部門掛職等。
2、千名知識產權專門人才培養
我局在培訓經費、課題項目等方面給予支持。每年舉辦全國知識產權局系統培訓班等培訓項目,聯合各省開展千名知識產權人才培養。每年安排500名左右人員參加專題培訓,加強知識產權管理、行政執法等方面的人才隊伍建設。
3、萬名知識產權專業人才培養
我局將重點加強對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人員隊伍建設。組織落實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從業人員輪訓任務。我局每年將舉辦面向企事業單位開展知識產權培訓活動,委托各有關知識產權局舉辦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從業人員培訓班。
五、組織領導
我局負責工程總體的統籌協調工作;各省區市知識產權局負責本地區人才培養規劃和培訓計劃的制定落實;培養人選所在單位要創造條件,讓培養人選在崗位工作中成才;培養人選要積極主動地承擔任務,努力成才;各相關單位、行業協會根據職責和業務范圍承擔相應的工作任務;中國知識產權培訓中心、各知識產權培訓基地要積極開展知識產權人才培訓工作,加強教學研究,加強知識產權普及教育。
解讀之二:
“知識產權培訓基地建設工程”解讀
為加強知識產權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依托各地優勢培訓資源開展知識產權人才培養和培訓工作,《知識產權人才“十二五”規劃(2011—2015年)》(以下簡稱“規劃”)提出了知識產權人才培訓基地(以下簡稱“培訓基地”)建設工程這一重要措施。為更加全面、深入地學習和理解基地工程出臺背景意義、基本原則和任務目標,現對該工程做如下解讀:
一、實施知識產權人才培訓基地建設工程的背景意義
近年來,隨著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知識經濟快速興起,黨中央和國務院將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和知識產權戰略三大戰略作為我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加快創新型國家建設、全面實現小康社會的重大戰略選擇。
“十一五”期間,特別是《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頒布實施以來,我國知識產權人才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知識產權人才隊伍不斷發展壯大,各類人才的素質結構進一步優化,有利于人才成長和發揮作用的政策制度不斷完善,多層次、多領域、統籌協調的人才工作格局正在形成。從總體上看,我國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建設與知識產權事業和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相比還有很大差距,人才工作還存在許多與新形勢要求不相適應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人才數量、素質和能力上都需要整體提高,知識產權人才的結構和布局還不夠合理,高層次人才匱乏,人才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仍然存在,人才資源開發投入不足等。在此形勢下,《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和《<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學習輔導百問》中都明確地指出要充分依托利用高校等培訓機構的教育資源和人才優勢,凝聚全國知識產權力量,統籌規劃、突出特色建立一批國家知識產權人才培訓基地,科學系統地開展知識產權人才培養和培訓工作,培養更多的知識產權高層次人才和社會急需的實務人才,并向社會開展知識產權培訓。這既符合科教興國戰略思想,同時也是大力實施人才強國和知識產權戰略的重要舉措。田力普局長在2009年10月份召開的全國知識產權培訓工作會議的講話中指出:大力實施知識產權人才培訓基地建設工程將作為今后一個時期內知識產權人才培訓工作的主要任務之一,并且強調以實施知識產權人才培訓基地建設工程等在內的“三大工程”為抓手加強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建設。
二、知識產權人才培訓基地建設工程的原則
培訓基地建設工程以“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分類指導、突出特色”為基本原則,這16字原則是我國知識產權人才培訓基地建設的核心思想,是指導今后全國知識產權人才培訓基地建設的總方針和原則。
在基地發展實踐中,國家承擔基地建設和未來發展中的指導和在人才培養上進行全面規劃的重要責任。“統籌規劃、合理布局”是從戰略層面指導工程推進的方針原則,即是以全國知識產權人才和培訓工作為落腳點和出發點,從國家宏觀層面把握知識產權人才培訓基地建設的本質,統籌兼顧、科學規劃、整合資源、合理布局、規范管理,整體推進知識產權人才培訓基地的建設工作。同時,根據全國知識產權人才培養和培訓的近期和長遠的目標,結合實際情況,分層次、分類別規劃基地的數量和結構。
在此基礎上,作為知識產權人才培訓的載體,培訓基地應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對知識產權人才的需求,突出體現不同地區經濟發展特點和對知識產權人才的不同類別和層次的需求,依托基地自身教學、地域和特長等優勢資源,針對不同領域、行業和層面的培訓對象,強化基地的特色,形成有特色的辦學機制和教學模式。“分類指導、突出特色”正是該思想的濃縮體現,是從微觀層面上對培訓基地發展進行指導。
突出全國人才培訓工作的整體性和系統性,尊重各基地間的差異性,把握互補性,區分層次性,突出特色性,合理搭配布局,統籌安排好培訓基地建設目標和規劃,注重統分結合,才能最大程度地發揮知識產權培訓基地的作用。
三、建立培訓基地的主要目的和主要任務
培訓基地應主要依托學科學術基礎較好和具有一定社會影響的高等院校等教育培訓機構而建立,體現政府主導的系統性和公益性質。今后一段時期內,培訓基地努力健全和完善培訓基地管理運行體制機制,加強基地硬件和師資隊伍建設,探索知識產權培訓基地的學歷培養模式,大力開展在職培訓,即以知識產權人才需求為導向,以當前知識產權人才培養現狀為基礎,發展有特色、重實效的知識產權在職教育,重點培養知識產權行政管理和執法人才、經營管理人才和服務業人才等各類知識產權實務人才、高水平知識產權師資人才和黨政領導干部等重點人群的知識產權培訓。同時,兼顧知識產權的普及教育,大規模培養和培訓各級各類知識產權專業人才,為知識產權事業培養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的知識產權人才隊伍。
解讀之三:
“知識產權人才信息化工程”解讀 “十一五”期間,隨著我國知識產權事業進入新的歷史發展時期,知識產權人才隊伍不斷發展壯大,初步形成了多層次、多領域、統籌協調的人才工作格局,但作為人才工作重要基礎的信息化建設工作還比較薄弱,主要存在缺少統一的人才信息管理與使用平臺,信息化總體程度不高,信息采集與更新機制不健全,信息共享渠道不暢通,信息分析與利用不科學等問題。
為切實加強知識產權人才信息化建設工作,提高知識產權人才工作科學化水平,根據《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和《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精神,為更好落實《知識產權人才“十二五”規劃(2011-2015年)》主要工作,國家知識產權局將在“十二五”期間開展知識產權人才庫建設,實施人才信息化工程,提高知識產權人才信息化工作的科學化水平。重點要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建立知識產權人才庫,整合人才信息資源。根據目前全國知識產權人才隸屬多領域多部門,人才所在部門缺乏聯動,各級管理部門人才工程交叉重復的特點,堅持以國家知識產權人才庫為抓手,梳理人才庫內國家知識產權專家庫(內設國家知識產權專家咨詢委員會)、百千萬知識產權人才工程百名高層次人才庫、省級知識產權人才庫的關系,整合各級各類知識產權人才信息資源,通過人才庫建設,形成一支系統完善的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十二五”期間,通過開展專家庫人才選拔、百千萬知識產權人才工程實施和省級知識產權人才庫建設工作,充實完善知識產權人才庫,加強人才庫信息采集、加工、分類工作,初步形成全國知識產權人才隊伍數據庫,并根據人才隊伍不斷壯大而逐步更新完善。
2、建設知識產權人才信息網絡平臺,提高人才工作信息化水平。以服務人才隊伍建設為導向,根據知識產權人才庫,建設知識產權人才信息網絡平臺。利用互聯網技術,以通用的數據采集和共享標準為基礎,建立上下貫通、高效便捷、安全可靠的國家知識產權人才信息網絡平臺,著力引導和促進各類知識產權人才基礎信息和專業特長、科研成果等分類信息的分享與跟蹤,形成國家知識產權局為數據中心,各級知識產權部門分級分類管理的全國知識產權人才信息網絡平臺格局。通過利用信息網絡平臺實現人才信息資源的科學管理與使用,為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建設提供數據基礎和參考依據。
3、加強統籌規劃,完善使用機制。知識產權人才信息化工程由國家知識產權局統籌協調組織,全國知識產權局系統共同實施。國家知識產權局負責人才庫的總體規劃制定和協調指導工作,重點抓好專家庫、百名高層次人才庫的建設和管理,信息網絡平臺的搭建與維護;各省區市知識產權局負責本地區人才工程的規劃和實施工作,重點抓好省級知識產權人才庫建設和信息網絡平臺數據的使用與更新;知識產權各相關單位、行業協會根據職責和業務范圍承擔相應的工作任務。
知識產權人才信息化工程實施過程中,要逐步建立完善人才信息資源共享機制,健全人才信息使用制度,研究制定人才信息采集標準,實現信息網絡平臺內容準確、管理規范、使用方便、高效安全。
解讀之四:
“知識產權行政管理和執法人才培養計劃”解讀
知識產權行政管理和執法人才(以下簡稱“行政管理人才”)是我國知識產權人才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推動知識產權事業發展的主導力量,其隊伍建設的好壞直接關系到知識產權事業發展的成敗,必須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大工作力度,抓緊抓好。《知識產權人才“十二五”規劃(2011—2015年)》(以下簡稱“規劃”)將行政管理人才隊伍建設放在突出的重要位置,進行了系統的謀劃和部署,現就有關問題解讀如下:
一、加強行政管理人才隊伍建設的意義
當今世界,隨著知識經濟和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知識產權日益成為國家發展的戰略性資源和國際競爭力的核心要素,成為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重要支撐和掌握發展主動權的關鍵。胡錦濤總書記在“526講話”中指出:加強我國知識產權制度建設,大力提高知識產權創造、管理、保護、運用能力,是增強我國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國家的迫切需要,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規范市場秩序和建立誠信社會的迫切需要,是增強我國企業市場競爭力、提高國家核心競爭力的迫切需要,也是擴大對外開放、實現互利共贏的迫切需要。2008年6月,國務院印發《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要求必須把知識產權戰略作為國家重要戰略,切實加強知識產權工作。知識產權工作已經成為我國經濟社會科學發展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撐力量,知識產權事業的發展已經成為國家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
知識產權事業的發展需要多方面資源和要素的支持,人才、經費、制度、設施、環境等,但最核心、最重要的因素應該是人才。馬克思歷史唯物主義認為,人是生產力中最能動、最積極、最活躍的因素,是生產力中最具決定性的力量。推動知識產權事業發展的人才包括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服務等方方面面的人才,這些隊伍都是知識產權事業發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整個知識產權人才隊伍中,各類人才有著不同的分工,處于不同的地位,行政管理人才隊伍肩負著規劃事業發展藍圖、統籌協調各方面資源、引導事業發展方向、創造事業發展政策環境的重要職責,對知識產權事業的發展發揮著主導性的關鍵作用。從這個意義上,可以說行政管理人才隊伍建設是發展知識產權事業的“牛鼻子”。大力加強行政管理人才隊伍建設,是進一步增強知識產權行政管理能力的迫切需要,是解決知識產權事業存在問題的迫切需要,是適應客觀需求、大幅提升創新主體知識產權意識和能力的迫切需要,是進一步發揮知識產權促進經濟社會發展重要作用的迫切需要。
二、行政管理人才隊伍建設的目標
規劃從以下幾個方面明確了行政管理人才隊伍建設的目標:一是增加數量。目前,全國知識產權局系統行政管理人員僅有5000多人,跟經濟社會發展對知識產權行政管理工作的需求存在較大的差距,因此,規劃要求“進一步充實知識產權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隊伍,健全完善各級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構”。二是優化結構。要做好知識產權行政管理工作,需要多種類型的行政管理人才,主要包括領導決策類、政策制定類、項目管理類、行政執法類、法律事務類、國際事務類、戰略規劃類、文秘信息類、宣傳教育類、人才管理類、統計管理類、財務管理類、行政事務類、專業技術類等。這些類人才之間只有比例協調,才能相互促進,形成合力,發揮最大的管理效益。規劃要求進一步優化行政管理人才的知識、能力、素質、專業、區域結構。三是提高能力。行政管理人才的能力是決定行政管理效果的重要因素,應持續強化行政管理人才的能力建設。規劃要求,采取各種方式提高行政管理人才的社會管理、公共服務能力和行政管理、專業工作水平。四是改善環境。人才環境是影響人才成長的重要因素,構建良好的人才環境是發揮人才作用、事業科學發展的必然要求。規劃明確,大力推動體制機制創新,完善保障體系,創新工作方法,為人才發展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和社會環境。
三、加強行政管理人才隊伍建設的主要工作思路
加強行政管理人才隊伍建設的主要工作思路可以概括為“一個核心,三個支撐點”,“一個核心”是指以提高能力為核心,“三個支撐點”是指以人才培養計劃、人才使用交流機制、人才隊伍建設政策體系為支撐。規劃明確行政管理人才隊伍建設以提高知識產權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能力為核心,要實施行政管理人才培養計劃,采用多種方式加大人才使用交流機制,構建促進人才隊伍建設的政策體系。
四、加強行政管理人才隊伍建設的主要舉措
根據“一個核心,三個支撐點”的工作思路,研究制定加強行政管理人才隊伍建設的主要措施如下:
(一)實施人才培養計劃
人才培養計劃的主要內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業務培訓。二是學歷學位教育。三是高層次人才培養。四是青年人才培養。五是國際培訓和交流。六是理論、素質培訓。
(二)建立健全人才使用交流機制
人才使用交流機制的主要內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輪崗機制。二是掛職機制。三是強化人才使用機制。四是干部選拔任用機制。
(三)構建促進人才隊伍建設的政策體系
促進人才隊伍建設政策體系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加大人才隊伍建設的投入。二是健全人才考核評價政策。三是加強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設。四是建立分類管理的人才政策。
解讀之五:
“專利審查人才能力提升計劃”解讀
一、實施專利審查人才能力提升計劃的必要性及意義
專利審查人才能力提升計劃是《知識產權人才“十二五”規劃(2011-2015年)》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關系到我局強局建設和知識產權戰略實施的關鍵問題。當今世界科技進步日新月異,這對于知識產權和專利事業的發展既是機遇又是挑戰,更要求我們以人才戰略作為先行,在競爭中搶占先機。“十一五”期間,我國專利申請量保持了跨越式增長態勢,知識產權事業得到了黨和政府的高度重視,相關法律法規體系逐步完善,知識產權的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持續提升,全社會的知識產權意識不斷增強,知識產權日益成為國家發展的戰略性資源和國際競爭力的核心要素。這一形勢也對專利審查人才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正如溫家寶總理所說,我們必須“努力培養和造就一支規模宏大、素質優良的科技隊伍,為我國科技事業發展奠定堅實的人才基礎”。因此,在“十二五”開局之初,推進實施專利審查人才能力提升計劃,是一件具有重要意義的事情。
二、專利審查人才能力提升計劃的指導方針
專利審查人才能力提升計劃的指導方針是:全面規劃,突出重點;整體提高,積極創新。
全面規劃,即對專利審查人才能力提升計劃進行整體規劃,按照整個事業的發展要求確定人才能力提升任務,使人才能力提升計劃形成系統、完整的格局。突出重點,即以實施知識產權戰略和強局建設兩大歷史任務為導向,明確專利審查人才能力提升計劃過程中的戰略布局,理清重點難點,集中資源、集中力量,做到關系事業發展的重點調整、關系全局發展的重點開發、關系人才發展的重點實施,促進人才能力提升計劃符合兩大歷史任務的要求。整體提高,即在專利審查人才能力提升計劃的整體構架中,實現與我局局情相適應、與隊伍特點相吻合的目標,針對不同群體、不同層次人員,合理分配資源,做到各有側重、詳略得當,從整體上使專利審查人才隊伍素質得到全面提高。積極創新,即通過深化改革進一步推動人才能力提升計劃的實施,破除制約發展的觀念和制度,構建與知識產權事業發展相適應、有利于我局實現強局目標的機制,最大限度地激發人才的創造活力。
三、專利審查人才能力提升計劃的戰略目標
按照“十二五”時期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建設的總體目標,組織實施2011—2015年“專利審查人才能力提升計劃”。一是繼續發展壯大專利審查隊伍,到2015年逐步使審查員隊伍規模擴增至9000人;二是完善各類人才機制,優化專利審查人才結構;三是培養造就一批高層次專利審查人才,形成比較明顯的專利審查人才優勢,在全局范圍內選拔培養局級領軍人才100名左右、局級高層次人才400名左右、部門級骨干人才1100名左右;四是營造具有活力、富有效率的審查人才發展環境。
四、專利審查人才能力提升計劃的基本任務
(一)完善招錄制度,壯大審查人才隊伍。通過多種渠道,按照事業需求繼續擴大審查人才隊伍規模,使人才數量充足,滿足工作發展需要。
(二)實施分類培養,優化審查人才結構。構建橫向及縱向的人才分類指標,按照特性實施人才分類培養,同時,不斷優化人才管理模式,使人才布局趨于合理,并通過發揮高層次人才的引領輻射作用,推動人才隊伍建設整體水平的全面提升。
(三)優化管理模式,完善人才開發機制。逐步健全完善覆蓋審查人才選拔、使用、管理、評價、反饋、激勵等各領域機制,以關注審查員發展和成長為中心,探索建立審查員職業發展體系,確保在優化管理模式的基礎上,人才潛能得到充分開發。
(四)緊扣能力主線,完善人才培養體系。在充分掌握審查人才能力需求的基礎上,繼續完善培養體系,一方面深入貫徹落實“抓中間,帶兩頭”的工作精神,推進實施審查員在崗實踐能力提高計劃,另一方面注重對專利審查人才隊伍中領導干部的培養,促進干部素質和能力的全面提高,確保整個審查人才隊伍提升服務公眾、服務國家經濟發展的能力。
解讀之六:
“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人才開發計劃”解讀
企事業知識產權人才是我國知識產權人才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企事業經營管理人才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加強企事業知識產權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知識產權人才“十二五”規劃(2011—2015年)》(以下簡稱“規劃”)提出了未來5年企事業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建設的總體目標、主要任務和重要舉措。
一、企事業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建設的目標
規劃確定了“企業知識產權人才的數量和質量有較大幅度提高”的目標要求,這是根據我國市場與創新主體——企業知識產權人才的現狀提出的一項定性指標。
隨著改革開放不斷深入、經濟科技快速發展,知識產權正日益成為企業提高創新能力和市場競爭力的戰略資源和有力武器。企業知識產權工作不斷加強,知識產權人才隊伍逐步發展并初具規模,一批擁有核心技術的創新型企業已形成較強的知識產權專業人才隊伍。但是從總體上看,目前我國廣大企業運用知識產權制度的水平和能力還不強。形成這一現狀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企業知識產權專業人才普遍匱乏是一個重要因素。較大幅度地提高企業知識產權人才的數量和質量,既是實施戰略綱要的具體體現,也適應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實際需要。
二、加強企事業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建設的任務
規劃提出了“以培育市場主體的創新能力和競爭實力、提高知識產權管理水平為核心,大力開發企事業知識產權人才,加快培養高層次和實務型知識產權人才,推動建立和完善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人才評價制度,推進企事業知識產權人才隊伍的職業化、市場化、專業化、國際化,推動高水平企事業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建設”的主要任務。
這一任務明確了提高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水平、促進自主創新和提高競爭力是加強企事業知識產權人才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培養高層次和實務型知識產權人才是企事業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建設的重點內容;建立和完善知識產權人才評價制度是企事業知識產權人才開發的制度保障;企事業知識產權人才的職業化、市場化、專業化、國際化是人才開發和隊伍建設的方向。
三、加強企事業知識產權人才培養的重點工程
規劃確定實施“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人才開發計劃”(以下簡稱“企業人才開發計劃”)等重點人才工程,是落實規劃的重要工作抓手,是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提供知識產權人才保障的重要舉措。
實施企業人才開發計劃的主體是全國各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目標是提高企事業運用知識產權制度的能力,方式是有計劃、分層次、有重點地培養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人才,經過5年努力,完成培訓近百萬人次企事業知識產權工作者及科技研發人員、培養數百名高層次企事業知識產權經營管理人才的任務,為企業知識產權工作提供人才支撐。
四、加強企事業知識產權人才培養的政策引導和支持
制度和政策是人才工作最有力的引擎。根據戰略綱要提出的“建立和完善知識產權人才的專業技術評價體系”的戰略措施,針對目前企業知識產權人才工作尚缺乏制度政策支持的現狀,規劃提出了“建立和完善知識產權人才的專業技術評價體系”的戰略措施。
建立企事業知識產權人才評價體系是激勵和吸引企事業知識產權人才、促進企事業知識產權人才隊伍的重要舉措。“十二五”時期,要總結一些省、市的實踐經驗,大力推進企業知識產權人才評價體系制度建設,加快建設企事業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建設的步伐。
解讀之七:
“知識產權服務業人才支撐計劃”解讀
人才資源是第一資源。要加快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必須強化人才支撐,必須遵循人才發展規律,必須實施人才優先發展戰略。
一、總體思路
為解決制約加快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的人才瓶頸問題,國家知識產權局對知識產權服務業人才培養工作,特別是《知識產權服務業人才支撐計劃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制定工作給予高度重視。實施方案制定過程中主要有以下幾點考慮:一是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和全國人才工作會議精神;二是貫徹落實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知識產權人才發展的五年規劃——《知識產權人才“十二五”規劃(2011-2015年)》;三是加大知識產權服務業人才培養工作力度,切實解決人才培養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二、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操作性,是“十二五”期間知識產權服務業人才發展的總體實施方案。實施方案的主體內容分5個部分。第一部分是知識產權服務業人才發展指導方針。第二部分是目標和任務。第三部分是培養模式,通過設計不同的培養模式,滿足不同層次、不同類型人才的培養需要,具有很強的針對性。第四部分是培訓機構和師資隊伍。第五部分是與培養模式相適應的具體措施。第六部分是組織管理,對于實施方案在全國范圍內的統籌協調提出了明確的要求。
三、目標和任務
實施方案提出用五年時間,以“增加人才數量,提高人才質量,提升服務能力”為總目標,培養數量較為充足的知識產權服務業從業人員,培養數千名高素質、復合型的知識產權服務業人才,培育數百名精通業務、誠信度高、具有世界水平的高層次知識產權服務人才。設定這些目標,從必要性看,加快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必須充分發揮人才作用;從可行性看,提出的目標和任務是通過深入調研、專家論證后提出的;從操作性看,制定的目標在實現過程中確實有一定的壓力,但也切實可行,經過努力完全能夠實現。
四、具體措施
不同類型知識產權服務業人才的培養,需要進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強組織協調,需要采用不同的培養模式,以及與培養模式相適應的不同層次的培養措施。實施方案確定了優勢互補的3種模式。考前培訓注重增加合格專利代理人的人數,屬于“量”的增長,執業培訓和高層次人才培訓模式注重執業專利代理人高端服務能力的提升,屬于“質”的跨越。在知識產權服務業人才培養工作中,將以考前培訓為著力點,以專利代理人執業培訓模式為主線,以高層次人才培訓模式為補充,力求做到目的明確,層次鮮明,點面結合,相輔相成,共同顯著提高專利代理行業滿足不同層次需求的綜合服務能力。
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各地方知識產權局、行業協會、各類高校和企事業單位的共同努力下,隨著實施方案的全面實施,我國知識產權服務業人才培養工作必將開創新局面、再上新臺階。
解讀之八: “高層次人才引領計劃”解讀 一、背景
當今世界,人才資源已經成為最重要的戰略資源,人才特別是高素質創新型人才在綜合國力競爭中越來越具有決定性意義。“十一五”期間,我國知識產權事業進入了新的歷史發展時期,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進一步提升,知識產權人才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知識產權人才隊伍不斷發展壯大。但是從總體上看,由于我國知識產權制度建立的時間還不長,知識產權人才現狀與知識產權事業和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相比還有很大差距,特別是在知識產權競爭日益激烈的形勢下,加快培養高層次知識產權人才成為一項十分緊迫的任務。黨中央、國務院在《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決定》中指出:“中高級領導干部、優秀企業家和各領域高級專家等高層次人才,是人才隊伍建設的重點”。《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以下簡稱“綱要”)確定了“充分發揮高層次人才在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才隊伍建設中的引領作用”的指導方針。為加強高層次知識產權人才培養,《知識產權人才“十二五”規劃(2011-2015年)》(以下簡稱“規劃”)制定了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的目標任務和具體措施。
二、目標任務
在“高端引領,整體推進”原則指導下,規劃提出要進一步優化人才結構,不斷擴大高層次人才隊伍,“著眼于培養造就一批世界水平的知識產權人才,加強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突出培養知識產權各專業領域的高素質拔尖人才和復合型人才,重點支持和培養一批具有發展潛力的中青年引領人才”,這就明確了未來五年我國高層次知識產權人才隊伍要擴大規模,以世界水平為目標,加快培養知識產權各專業領域的拔尖人才和復合型人才,特別是培養中青年領軍人才,從而推動和引領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建設。
三、高層次人才特點
《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中提出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的專業知識或專門技能,進行創造性勞動并對社會作出貢獻的人,是人力資源中能力和素質較高的勞動者。基于這一定義,初步得出高層次知識產權人才的定義:精通知識產權法律、管理等理論和知識,擁有豐富的知識產權實踐經驗和較高的知識產權實務技能,熟悉知識產權國際規則和國際事務,能夠勝任知識產權行政管理、經營管理或服務等工作的知識產權專業人才。高層次引領人才還不同于普通的高層次人才,除了具備高層次人才需要具備的品德、知識和能力外,還應是在知識產權領域的理論研究或實務方面具有較強的開拓創新能力、貢獻突出、引領作用和團隊效應明顯、發展潛力較大的高層次人才。具體來說,高層次引領人才應具有創新思維,有較強的學習能力,能夠適時掌握本學科本領域最新研究動態,并能夠將新知識和能力運用到本職工作中,有帶領團隊向國際國內研究前沿沖擊的潛質;具有較強的領導、協調和組織管理能力,建設并帶領一支優秀的團隊,通過創造性的勞動實現自身和團隊的可持續發展;具有戰略眼光,能夠緊跟國際國內知識產權前沿領域發展趨勢,在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和建設知識產權強局系統的過程中發揮引領作用。
四、具體措施
為加快高層次知識產權人才培養,發揮高層次人才的引領作用,規劃提出實施重點人才工程——“高層次人才引領計劃”。高層次人才引領計劃主要著眼于高層次人才隊伍的總量增長和素質提高,通過吸引和培養,造就一批高層次知識產權專門人才,并形成發揮引領和帶頭作用的高層次人才群體。
(一)總體思路
以綱要和規劃為指導,圍繞全國知識產權中心工作,以構建知識產權專業人才、骨干人才、高層次人才和高層次引領人才的四層級人才隊伍體系為目標,統籌全國知識產權高層次人才隊伍,制定高層次人才培養計劃,系統規劃和完善高層次人才成長路徑,加強高層次人才培養和使用的計劃性和聯動性,注重高層次人才的領軍能力的培養。
(二)工作目標
著力提高高層次知識產權人才的競爭能力,提高參與國家重大知識產權政策研究、重大知識產權專項及課題研究、國際知識產權重大問題的討論與談判的能力,培養造就一批知識產權領域領軍人才,促進高層次知識產權人才更加復合化、專業化、實務化和國際化,形成我國知識產權人才的國際競爭比較優勢。
在高層次人才隊伍規模和結構方面,努力提高知識產權行政管理和執法、知識產權中介服務專業領域人才以及從事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工作的專業人才的業務素質,使專利審查、法律法規、國際交流合作、知識產權戰略與政策研究等重點領域人才類型分布趨于合理,進一步擴大人才規模,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知識產權事業發展奠定人才基礎。
(三)工作重點
以人才選拔為先導。高層次引領人才不同于普通高層次人才,更不同于一般人才,并非所有人才都能成為引領人才。因此,必須認真選拔,有針對性地進行培養。在選拔過程中,不但要對人才的品德、知識和能力等基本要素進行考察,最重要的是對人才發展潛力的考察,即人才是否具有戰略眼光,是否具有把握全局、開創性地帶領隊伍完成重大挑戰的潛質將是考察的關鍵。
以制度建設為保障。人才的培養需要遵循客觀規律,科學合理地設計人才的教育培養、選拔使用、考核評價制度以及人才的監督制約制度,用制度為高層次引領人才構建一條科學、高效的成長路徑,建立健全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高層次知識產權人才工作機制,營造一個人才成長和發展的良好環境,將是高層次人才培養的關鍵保障。
以人才使用為核心。有研究表明,對人才的成長起主要作用的是承擔挑戰性的任務,因此,高層次人才的培養將堅持在實踐中培養、實踐中鍛煉、實踐中成長、實踐中發展的方針,重點通過發揮高層次人才的引領、輻射作用,引導和帶動知識產權相關領域和類別的人才隊伍的成長,推動我國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建設整體水平全面提升。
解讀之九: “高水平知識產權師資人才推進計劃”解讀
高水平的知識產權師資人才隊伍建設是我國各項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的基本保障,也是知識產權人才培養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加強高水平知識產權師資人才隊伍建設,《知識產權人才“十二五”規劃(2011-2015年)》(以下簡稱“規劃”)提出了未來5年高水平知識產權師資(以下簡稱為“師資”)人才隊伍建設的總體目標、主要任務和措施。
一、高水平知識產權師資人才隊伍建設的總體目標
規劃確定了“為滿足培養知識產權人才的需要,建設一支高素質知識產權教育培訓師資人才隊伍”的目標要求,這是根據我國知識產權人才培養工作的實際需要所明確的指導性意見。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知識產權制度在促進我國經濟發展方式轉型,加強創新型國家建設方面的作用日漸突出。伴隨著知識產權日益增強的重要作用,全社會對于知識產權人才的呼喚更加迫切,對于知識產權培訓的內生性需求大幅增長。然而,人才培養工作卻遭遇普遍供需不足的瓶頸。知識產權師資總量增長相對滯后,數量明顯不足;師資結構有待完善,涉及國際法律、訴訟、政策制定以及企業管理實務的師資相對匱乏;師資區域分布需進一步優化,師資分布與各區域培訓需求情況的切合度不足;師資的使用和管理有待進一步規范,師資培訓需要進一步加強,以在當前有限的師資資源下,提高師資的利用效率和水平。因此為落實《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以下簡稱“綱要”)所確定的關于“制定培訓規劃,廣泛開展對黨政領導干部、公務員、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文學藝術創作人員、教師等的知識產權培訓”的戰略措施,必須有針對性的開展師資隊伍建設工作,為規劃的順利實施提供堅實的基礎教學和培訓資源保障。
二、加強高水平知識產權師資人才隊伍建設的主要任務
規劃提出了“依托高等院校、研究機構及重點企業等,每年重點培養和支持數十名知識產權領域的骨干教師和學術帶頭人,在高等院校、培訓基地等教育培訓機構培養造就一批知識產權教育培訓的名師和學科領軍人才”的主要任務。
這一任務明確了高等院校、研究機構及重點企業是師資培養的主要來源和參與部門,并確定了高等院校和培訓基地等培訓機構為承擔師資培養具體組織工作的主要部門。建設知識產權系統師資隊伍,能夠加強政府對社會的人才服務職能,進一步深化知識產權系統與高等院校、研究機構及重點企業等社會部門的溝通和交流,滿足不斷增長的知識產權培訓社會需求;重點培養建設知識產權服務和管理師資隊伍是企事業知識產權工作內容不斷升級的迫切需要;培養建設高等院校專職師資隊伍是落實綱要中關于“設立知識產權二級學科,支持有條件的高等學校設立知識產權碩士、博士學位授予點”和 “在高等學校開設知識產權相關課程,將知識產權教育納入高校學生素質教育體系”要求的具體措施。
三、實施高水平知識產權師資人才推進計劃
作為落實規劃的重要抓手,規劃涉及了包括“高水平知識產權師資人才推進計劃”在內的9項重點人才工程。“師資人才推進計劃”是基于“十二五”時期其他8項人才工程實施所應具備的師資情況,保障和服務于其他人才工程的順利開展所提出的一項基礎性舉措。
根據推進計劃要求,全國知識產權系統要配合推進計劃的總體安排,圍繞知識產權系統、知識產權服務、知識產權管理以及高等院校知識產權專職師資等4類隊伍建設,結合地方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配套政策和辦法。實施推進計劃中各子計劃所涉及的牽頭部門和參與部門應加緊制定五年培訓方案,在未來五年內,針對以上4類隊伍各培養50名高水平師資人才。首先應加強培訓的計劃性、系統性,每年至少完成1-2期的專項培訓任務。
四、加強高水平知識產權師資人才培養的政策引導和支持
政策支持是高水平知識產權師資人才培養的關鍵因素,推進計劃的政策支持核心在于將師資培養計劃納入我局現有的各項人才培養政策及制度中。結合現有的高層次人才制度以及各類學術帶頭人制度,加強知識產權系統高水平師資的培養力度;結合《專利代理業務提升計劃》、《專利代理行業發展規劃(2009―2015)》以及《專利代理行業從業人員培訓指南》加強知識產權服務師資的培養力度;結合全國試點示范項目,開展知識產權管理師資人才的培養工作;結合全國知識產權人才培養基地建設工作開展高等院校知識產權專職師資的培養工作。充分發揮各方面力量,加強我局各類知識產權人才培養政策的銜接,為全方位完成高水平師資人才推進計劃提供政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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