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購機票合同書
(參考文本)
訂票單位:(甲方)聯系電話:
承運單位:(乙方)聯系電話:
為了方便旅客購買航空運輸客票,提高工作效率,簡化購票手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訂購機票合同。內容如下: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民航的各項運輸規章及本合同書的各項條款,為保證旅客和飛行安全,維護航空運輸市場的正常秩序,提高經濟效益,改善運輸服務質量,熱情、周到、文明、禮貌地為旅客服務而共同努力。
2.為保證運輸安全、有利于甲、乙雙方的合作,甲方應指定1至3名政治思想好、廉潔奉公、遵紀守法的工作人員擔任取票人辦理取票證。取票證應妥善保管,遺失不補。甲方取票人一經確定,一年內不得變更。特殊情況例外。
3.訂票規定:為保證運輸安全,甲方應對乘機人在政治上承擔法律責任。對乘機介紹信,本人身份證不符合民航乘機規定者,應拒絕為之訂票。嚴禁為本單位、本系統以外的無關人員代訂機票。一經發現將終止合同。
4.訂票時限:甲方取票人可用電話向乙方預訂班機起飛前四天以后(不包括訂票當天),三十天以內由北京始發的國際航班客票。
5.訂票程序:甲方取票人應通過電話向乙方預訂座位,訂票時應按下列順序說明自己的合同號、姓名,乘機人姓名和國籍,乘機,日期、地點、航班,乙方訂妥座位后,將所訂機票日期、地點、航班號、記錄編號及訂票數量告甲方取票人,甲方取票人應將上述內容復述一遍,以免誤聽。
6.取票:甲方取票應由取票人辦理。取票須持有本人取票證和身份證及已填好并蓋有公章的旅客登記單,旅客登記單內容要完整,字跡要清楚,書寫要工整,記錄編號要準確。取票后甲方要提醒乘機人持本人身份證于班機起飛前90分鐘到達機場辦理乘機手續。對需乘坐旅客班車的旅客,提醒他們在乘機前________天到首汽班車售票處購買班車票。
7.取票時限:合同訂票最遲應在飛機離港時間(關機門時間)前兩天十二點前將票取走。(團體取票時限例外)過期不取,座位自動取消,按退票處理。
8.座位的取消及變更:座位訂妥后,(團體座位例外)在班機離港前七天至班機離港前四天十二點前(不包括起飛當天)取消或變更所訂座位的日期、航程、航班、旅客姓名,均按退票處理,并按民航局有關規定收取手續費。
9.退票:取票人退票憑取票證。乘機人退票憑本人身份證或單位介紹信。根據民航局(85)第508號文件規定,退票手續費為:在飛機離港時間24小時前申請退票,收取票價10%的手續費;在飛機離港時間24小時以內2小時以前申請退票;收取票價20%的手續費;在飛機離港前2小時內申請退票,收取票價50%的手續費,團體退座、變更、退票按團體票的有關規定(見附件)執行。
10.團體票范圍:按民航局1988年12月22日電報規定,10人以上(含10人)為團體。
團體必須在團體窗口訂座。
11.團體取票時限:團體票訂妥后,必須在航班起飛前六天的(不包括起飛當天)十二點以前取票,否則,座位取消。
12.團體訂座押金:凡訂團體座位,須預先支付押金。每個座位按航程適用票價的10%收取團體訂座押金。訂座押金費在購票后立即返還。如取消座位,不退訂座押金。
13.付款方式團體一律使用支票付款,只限合同單位的支.票。合同單位以支票支付(外賓除外),支票背面應注明單位電話號碼、單位財務負責人姓名,退票亦以支票支付。
14.取消合同:違犯下列條款之一者,取消訂票合同。
(1)違犯本合同有關條款者;
(2)轉讓取票證,造成非合同人取票者;
(3)逾期不取票、無故不交手續費者;
(4)因甲方對合同票的退票、改期、換人等規定宣傳不夠,造成乘機人在民航售票處無理取鬧者;
(5)因甲方對代購機票手續費收費不合理,旅客投訴者;
(6)甲方盲目訂票,或將所訂座位轉讓他人、亂拉關系、倒賣機票從中漁利者;
(7)為外賓、華僑、港澳同胞訂票按國內旅客取票,不交外匯券者客票作廢、票款不退,
除取消合同外報有關部門處理;
(8)經有關部門檢查,未驗證把關者;
(9)發生其他有損于國家或民航聲譽之事者。
15.工作時間:上午09:00—17:00。節假日休息,不訂票、不售票。節假日前請將節假日后兩天之內的票取走。
16.訂座電話。
17.乙方應按時向甲方提供班期時刻表,運價表等資料。
18.出票人、訂票人、取票人在擔任訂票、取票任務前,必須熟知本合同內的每一條款。
19.合同一方如不履行合同,可終止執行合同。
20.本合同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一份。自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生效,期限一年。
甲方:(蓋章) 乙方:民航售票處(蓋章)
主管負責人(蓋章) 主任簽字(蓋章)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