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作為現代社會最常用和最重要的交通工具已經深入到人們生活的每個領域。駕車權是公民人權的體現。國外許多國家,殘疾人和健全人一樣擁有平等的駕車權,聾人駕車也是司空見慣。而我國聾人卻難以企及,法律規定使他們連申請駕照的資格都不具備。我國聾人為取得駕車權吶喊、呼吁了多年。時至今日,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輛駕駛證登記辦法》也只賦予了肢殘人駕車權,聾人仍被排除在外。
人們對聾人駕車能力的誤解,往往是源于對聾人的不了解。聾人只是聽覺系統受損,這并不影響其接受和判斷事物的能力。聾人腦、眼和四肢的協調能力極強,普遍有身手敏捷、眼明心細、干事專注的特點,而這些特點正是作為一名駕駛員必備的。也正因為聾人有聽力障礙,才使得他們在駕車時能不受周圍聲音的干擾高度專注地駕車,其專注力有時候也是健全人所不能比擬的。經過嚴格的駕駛技術培訓和交通法規的學習,聾人其實不難成為一名優秀的車輛安全駕駛員。
汽車制造技術的日新月異以及人們對居住環境噪音的抵制,使得聽力在交通中的作用越來越弱化。許多城市已明令禁止駕車時鳴笛。因此,僅僅以聾人不能聽見汽車鳴笛聲就否決了其駕車權是不切合實際的。現在越高檔的汽車隔音性能越強,它的車身能摒掉車外的噪聲以保持車內安靜。有駕車經驗的人都知道,在駕車時主要是靠敏銳的視覺和反應能力,聽力的作用只占10%。而聾人的視覺和反應力并不遜于健聽人,甚至多數聾人都能超越健聽人。
國外許多國家都能保障聾人平等駕車權益,對聾人申請駕照都沒有什么限制。在發達國家如美國,聾人不論半聾、全聾都有權利申請駕照。美國申領駕照的一般原則和準繩是:只要有能力充分控制車輛,不危害公眾安全,達到一定年齡(一般是十六歲),視力良好,能夠通過筆試和路試,即可給予駕駛執照。加拿大規定不同的駕照類型即使全聾在使用輔助器械的情況下也可申請。英國、法國、瑞典、芬蘭等國,對聾人(包括全聾)申請駕照也沒有什么限制,只是申請職業駕照和大型車輛駕照附加了一些相關條件(增設后視鏡和配帶助聽器)。此外,泰國、伊朗、馬來西亞、巴基斯坦、韓國、俄羅斯、蒙古等國家和我國的香港、臺灣地區都允許聾人合法駕車。由此說明,國外及我國港臺地區針對聾人的駕照申請,能否聽見與申請資格是沒有必然聯系的。
在遵守交通法規方面,聾人和其他殘疾人一樣絕對受好評,事故率極低且普遍低于健聽人。英國的一項統計更是顯示:殘疾人和健全人的交通事故比例是1:286。發達國家和地區的聾人安全駕車十幾年甚至幾十年的實踐已經作出了有力的證明。國內一些有私家車的聾人無照駕車多年,幾乎從未出過安全事故,也是一個很好的說明。因為聽力的殘疾使聾人懂得自己開車時應比健全人更要加倍地小心,更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才能做到安全駕車、文明駕車,才能得到社會的充分肯定。
在為加快我國現代化建設步伐、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中,我國許多聾人克服自身殘疾帶來的困難,以自己特有的智慧和勤勞不斷地完善著自我、提高著自己的生活水平。聾人企業家、聾人經理不斷涌現,還有許多依靠自謀職業勤勞致富的聾人,出于工作和私人活動的需要,他們當中有的早已擁有了私家車,安全駕車多年一直沒能辦上合法駕駛執照;有的也具備購買汽車的實力很想購車,卻又因為不能辦駕照而不敢購車,深感正當駕車權益沒有保障。在國內幾個聾人網站去年發起的一輪關于聾人駕車問題的討論中,眾多聾人網友發表了強烈要求盡早爭得平等駕車權的愿望。今后購買私家車的聾人將會越來越多。我國一批在國外留學多年的聾人學生,在國外大都學會了駕車并領取了駕照,出行常以車代步,他們在國外完成學業后準備回國效力;但在我國尚未允許聾人駕車的情況下,他們回國后辦理國內駕照也將遇到難題。一些外國聾人與我國聾人聚在一起談論聾人駕車時,對我國法律遲遲未賦予國內聾人駕車權表示十分不解,這令我國聾人也覺得尷尬。
國內外聾人安全駕車多年的實踐經驗表明:聾人無論聽力何種程度,只要經過嚴格的駕駛技術培訓和交通法規的學習,并協助他們通過車輛駕駛員的路考和筆試,都完全有能力做到安全駕車、文明駕車。聾人駕車不僅是聾人人權保障的重要體現,更標志著一個國家的文明與進步。
我們呼吁:我國公安部應抓緊出臺國內聾人駕車的相關法規,賦予和保障我國聾人盼望了多年的平等駕車權,使我國在聾人駕車立法方面盡快與國際慣例接軌。
上海部分聾人駕車愛好者
二OO九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