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施工邀請議標程序
一、建設工程項目報建
1.建設工程項目的立項批準文件或年度投資計劃下達后,按照《工程建設項目報建管理辦法》規定具備文件的,須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建備案。
2.建設工程項目報建范圍:各類房屋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擴建、翻建、大修等)、土木工程(包括:道路、橋梁、房屋基礎打樁)、設備安裝、管道線路敷設、裝飾裝修等建設工程。
3.建設工程項目報建內容主要包括:工程名稱、建設地點、投資規模、資金來源、當年投資額、工程規模、結構類型、發包方式、計劃開竣工日期、工程籌建情況等。
4.辦理工程報建時應交驗的文件資料;
4.1 立項批準文件或年度投資計劃;
4.2 固定資產投資許可證;
4.3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4.4 資金證明。
5.工程報建程序:
建設單位填寫統一格式的“工程建設項目報建登記表”(附件一),有上級主管部門的需經其批準同意后,連同應交驗的文件資料一并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 建設工程項目報建備案后,具備了《工程建設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中規定招標條件的建設工程項目,可開始辦理建設單位資質審查。
二、審查建設單位資質
1.建設單位辦理招標應具備以下條件;
1.1 是法人、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1.2 有與招標工程相適應的經濟、技術管理人員;
1.3 有組織編制招標文件的能力;
1.4 有審查投標單位資質的能力;
1.5 有組織開標、評標、定標的能力。
不具備上述1.2至1.5項條件的建設單位,須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代理招標,建設單位與中介機構簽訂委托代理招標的協議,并報招標管理機構備案。
2.建設單位或中介機構以下稱“招標單位”。
三、招標申請
1.招標單位填寫“建設工程施工招標申請表”(附件二),有上級主管部門的需經其批準同意后,連同“工程建設項目報建登記表”報招標管理機構審批。
招標申請表包括以下內容:
工程名稱、建設地點、招標建設規模、結構類型、招標范圍、招標方式、擬邀請投標單位名稱、要求施工企業等級、施工前期準備情況(土地征用、拆遷情況、勘察設計情況、施工現場條件等)、招標機構組織情況等。
2.一般專業性較強的特殊工程或具有保密不宜公開的項目采用邀請議標。
3.采用邀請議標的,招標單位應對擬邀請參加投標的施工單位資格進行認真的評審,在招標申請表中填報選定的擬邀請投標的施工單位名稱。擬邀請投標的施工單位不應少于2家。
* 招標單位的招標申請得到招標管理機構批準同意后,可編制招標文件。
四、招標文件的編制與送審
1.招標文件
招標單位根據工程項目的具體情況,參照《招標文件范本》編寫招標文件,并報招標管理機構審查。
招標文件應包括以下內容:
1.1 投標須知前附表和投標須知;
1.2 合同條件;
1.3 合同協議條款;
1.4 合同格式;
1.5 技術規范;
1.6 圖紙;
1.7 投標文件參考格式;
投標書及投標附錄;
工程量清單(不具備條件的工程,可暫不采用)與報價表;
輔助資料表。
2.招標文件部分內容編寫說明
2.1 評標原則和評標辦法
2.2 投標價格
2.2.1 一般結構不太復雜或工期在一年以內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價格,考慮一定的風險系數。
2.2,2 結構較復雜或大型工程,工期在一年以上的,應采用調整價格。價格的調整方法及調整范圍應在招標文件中明確。
2.3 投標價格計算依據
在招標文件中應明確投標價格計算依據,主要有以下方面:
2.3.1 工程計價類別;
2.3.2 執行的定額標準及取費標準;
2.3.3 執行的人工、材料、機械設備政策性調整文件等;
2.3.4 材料、設備計價方法及采購、運輸、保管的責任;
2.3.5 工程量清單。
2.4 質量標準必須達到國家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對于要求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時,應計取補償費用,補償費用的計算方法應按國家或地方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并在招標文件中明確。
2.5 招標文件中的建設工期應參照國家或地方頒發的工期定額來確定,如果要求的工期比工期定額縮短20%以上(含20%)的,應計算趕工措施費。趕工措施費如何計取應在招標文件中明確。
2.6 由于施工單位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時,計取趕工措施費的須扣除,同時還應賠償由于誤工給招標單位帶來的損失。其損失費用的計算方法或規定應在招標文件中明確。
2.7 如果招標單位要求按合同工期提前竣工交付使用,應考慮計取提前工期獎,提前工期獎的計算辦法應在招標文件中明確。
2.8 投標準備時間
招標文件中應明確投標準備時間,即從開始發放招標文件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的期限。招標單位根據工程項目的具體情況,確定投標準備時間為28天以內。
2.9投標保證金
2.9.1 在招標文件中應明確投標保證金數額,一般投標保證金數額不超過投標總價的2%。投標保證金可采用現金、支票、銀行匯票。也可以是銀行出具的銀行保函。
2.9.2 投標保證金的有效期應超過投標有效期的28天。
210 履約擔保
中標單位應按規定向招標單位提交履約擔保,履約擔保可采用銀行保函或履約擔保書。
履約擔保比率為:
2.10.1 銀行出具的銀行保函為合同價格的5%;
2.10.2 履約擔保書為合同價格的10%。
2.11 投標有效期
投標有效期的確定應視工程情況而定,結構不太復雜的中小型工程的投標有效期為28天以內;結構復雜的大型工程投標有效期可定為56天以內。
2.12 材料或設備采購供應
材料或設備采購、運輸、保管的責任應在招標文件中明確,如建設單位提供材料或設備,應列明材料或設備名稱、品種或型號、數量,及提供日期和交貨地點等:還應在招標文件中明確招標單位提供的材料或設備計價和結算退款的方法。
2.13工程量清單
招標單位按國家頒布的統一工程項目劃分,統一計量單位和統一的工程量計算規則,根據施工圖紙計算工程量,提供給投標單位作為投標報價的基礎。結算撥付工程款時以實際工程量為依據。
2.14 合同協議條款的編寫
招標單位在編制招標文件時,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辦法》的規定和工程具體情況確定“招標文件合同協議條款”內容:
2.14.1 在編寫招標文件時,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國家對建筑市場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建設工程項目的具體情況,并依據“招標文件合同條件”中相應條款的規定,編寫招標文件中“合同協議條款”的具體內容。
2.14.2 投標單位在編制“投標文件”時,應認真考慮“招標文件合同協議條款”中對工程具體要求的規定。并在投標文件中明確對“合同協議條款”內容的響應。
2.14,3 建設單位與中標單位雙方應按招標文件中提供的“合同協議書格式”簽訂合同。
3.工程標底價格
工程標底價格的編制與報審見(附件六)。
* 招標文件須報招標管理機構審查,審查同意后可發出投標邀請書。
五、發出投標邀請書
1.發出“投標邀請書”
招標單位可通過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發布信息,或直接向有能力承擔本合同工程的投標單位發出投標邀請書。投標邀請書格式見(附件三)。
2.收到投標邀請書的施工單位應于7日內以書面形式進行確認,向招標單位說明是否愿意參加投標。
六、發放招標文件
1.招標文件、圖紙和有關技術資料發放給被邀請的且愿意參加投標的施工單位。投標單位收到招標文件、圖紙和有關資料后,應認真核對,核對無誤后應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2.招標單位對招標文件所做的任何修改或補充,須報招標管理機構審查同意后,在投標截止日期之前,同時發給所有獲得招標文件的投標單位,投標單位應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3.修改或補充文件做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對投標單位起約束作用。
4.投標單位收到招標文件后,若有疑問或不清的問題需澄清解釋,應在收到招標文件后7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招標單位提出,招標單位應以書面形式予以解答。
5.為了使投標單位在編寫投標文件時,充分考慮招標單位對招標文件的修改或補充內容,招標單位可根據情況延長投標截止時間。
七、投標文件的編制與遞交
1.投標文件的編制
1.1 編制投標文件準備工作
1.1.1 投標單位領取招標文件,圖紙和有關技術資料后,應仔細閱讀“投標須知”,投標須知是投標單位投標時應注意和遵守的事項。
1.1.2 投標單位應根據圖紙核對招標單位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單中的工程項目和工程量;如發現項目或數量有誤時應在收到招標文件7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招標單位提出。
1.1.3 組織投標班子,確定參加投標文件編制人員,為編制好投標文件和投標報價,應收集現行定額標準、取費標準及各類標準圖集。收集掌握政策性調價文件,以及材料和設備
價格情況。
1.2 投標文件編制
1.2.1 投標單位依據招標文件和工程技術規范要求,并根據施工現場情況編制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
1.2.2 投標單位應根據招標文件要求編制投標文件、計算投標報價,投標報價應按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種因素和依據進行計算;應仔細核對,以保證投標報價的準確無誤。
1.2.3 按招標文件要求投標單位提交投標保證金。
1.2.4 投標文件編制完成后應仔細整理、核對,并按招標文件的規定進行密封和標志。并提供足夠份數的投標文件副本。
1.3 投標文件應完全按照招標文件的各項要求編制,包括以下內容:
.投標書;
.投標書附錄;
.投標保證金;
.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
.授權委托書;
.具有標價的工程量清單(不具備條件的工程,可暫不采用)與報價表;
.輔助資料表;
.對招標文件中臺同協議條款內容的確認和響應;
.按招標文件規定提交的其他資料。
2.投標文件的遞交和接收
2.1 投標文件的遞交
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按規定的地點遞交至招標單位。在遞交投標文件以后,投標截止時間之前,投標單位可以對所遞交的投標文件進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遞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須按招標文件的規定進行編制、密封和標志。
2.2 投標文件的接收
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招標單位做好投標文件的接收工作,在接收中應注意核對投標文件是否按招標文件的規定進行密封和標志。并做好接收時間的記錄等。
在開標前應妥善管理好投標文件,修改和撤回通知等投標資料;由招標單位管理的投標文需經招標管理機構密封或送招標管理機構統一管理。
* 完成接受投標工作后,招標單位應按規定進行評比報價。
八、開標、評標(議標)
1.在投標截止后,按規定時間、地點,在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在場的情況下由招標單位組織并主持開標。
2.開標、評標(議標)過程在招標管理機構監督下進行。
3.評標原則、評標辦法由招標單位依據《工程建設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制定。并報招標管理機構審查。
4.評標小組由招標單位、建設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招標單位邀請的有關技術專家組成,(以經濟技術專家為主)。
5.投標文件的符合性鑒定
投標文件應實質上響應招標文件的要求。所謂實質上響應招標文件要求,就是其投標文件應該與招標文件的所有條款、條件和規定相符,無顯著差異或保留。
6.綜合評價與比較
招標單位依據評標原則、評標辦法,對投標單位的報價、工期、質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方案或組織設計、以往業績、社會信譽、優惠條件等方面綜合評定。評標應本著公正合理、詳細,擇優選定中標單位。
但對于投標價格采用價格調整的,在評標時不考慮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價格變化因素和允許調整的規定。
7.投標文件澄清
在必要時,為有助于投標文件的審查、評價和比較,評標小組有權個別要求投標單位澄清其投標文件。在規定的時間內投標單位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做出正式答復,澄清和確認的問題須經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澄清問題的答復作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但澄清的問題不允許更改投標報價和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8.對于當日定標的工程項目,可復會宣布中標單位名稱、中標標價、工期、質量、主要材料用量,優惠條件(如有時)等。
9.對于當日不能定標的工程項目,自投標截止日起至定標期限,結構不復雜的中小型工程不超過3天;結構復雜的大型工程不超過7天。特殊情況下經招標管理機構同意可適當延長。
10.評標報告
招標單位根據評標小組評審情況編寫評標報告,評標報告編寫完成后報招標管理機構審查。評標報告內容見(附件四)。
* 評標報告被批準后,可向中標單位發出中標通知書。
如果邀請議標,采用直接談判形式進行的。雙方依據招標文件經協商后簽署“協議書”,協議書內容包括:工程造價、工程質量標準、工程工期、工程款的支付、材料設備的采購及責任,對招標文件有關條款的響應等內容。協議書經招標管理機構核準后,可簽發中標通知書。
九、中標
1.確定中標單位后招標單位應于5日內持評標報告到招標管理機構核準,招標管理機構在2日內提出核準意見,經核準同意后招標單位向中標單位發放“中標通知書”(附件五)。
2.中標單位收到中標通知書后,按規定提交履約擔保,并在規定日期、時間和地點與建設單位進行合同簽訂。
十、合同簽訂
1.建設單位與中標的投標單位在規定的期限內簽訂合同。結構不太復雜的中小型工程7天以內,結構復雜的大型工程14天以內。在約定的日期、時間和地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據招標文件、投標文件雙方簽訂施工合同。
2.中標單位拒絕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履約擔保和簽訂合同,則招標單位報請招標管理機構批準同意取消其中標資格,并按規定沒收投標保證金,而考慮與另一參加投標的投標單位簽訂合同。
3.建設單位如拒絕與中標單位簽訂合同除雙倍返還投標保證金外還需賠償有關損失。
4.建設單位與中標單位簽訂合同后,招標單位及時通知其他投標單位其投標未被接受,按要求退回招標文件、圖紙和有關技術資料,同時退回投標保證金(無息)。因違反規定被沒收的投標保證金不予退回。
5.建設單位與中標單位簽訂施工合同前,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單位進行合同審查。
* 招標工作結束后,招標單位將開標、評標過程關紀要、資料、評標報告、中標單位的投標文件一份副本報招標管理機構備案。
附件一:
建設工程施工邀請儀標程序流程圖
附件二:
建設工程項目報建登記表
報建審字第________號
建設單位 |
|
單位地址 |
|
工程名稱 |
|
設地點 |
|
結構類型 |
|
建設規模 |
|
資金來源 |
|
發包建方式 |
|
總投資(萬元) |
|
當年投資額
(萬元) |
|
立項或投資計劃批準單位及文號 |
|
投資許可證文號及審批單位 |
|
建設規劃許可證批準單位及證號 |
|
計劃開工日期 |
年 月 日 |
計劃竣工日期 |
年 月 日 |
工程建設用地 |
建設通知地 |
|
負責人 |
|
建設單位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所屬主管部門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拆 遷 |
|
經辦人 |
|
勘 探 |
|
聯系電話 |
|
設 計 |
|
報審日期 |
|
|
|
|
|
|
|
|
|
|
|
|
|
|
|
注:本表一式三份,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招標管理機構、建設單位一份。
附件三:
建設工程施工招標申請表
工程名稱 |
|
建設地點 |
|
結構類型 |
|
招標建設規模 |
|
報建批準文號 |
|
概(預)算(萬元) |
|
計劃開工日期 |
年 月 日 |
計劃竣工日期 |
年 月 日 |
招標方式 |
|
發包方式 |
|
要求投標單位資質等級 |
|
設計單位 |
|
擬邀請投標單位名稱 |
|
|
|
工程招標范圍 |
|
|
|
招標前期
準備情況 |
施工
現場條件 |
水 |
|
電 |
|
場地平整 |
|
路 |
|
|
|
|
|
|
|
建設單位供應的材料或設備 |
如有附材料、設備清單 |
招標工作組人員名單 |
姓名 |
工作單位 |
服務 |
職稱 |
從事專業年限 |
負責招標內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招標單位 |
(公章) 負責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
建設單位意見 |
(公章) 負責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
建設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招標管理機構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備注 |
|
注:本表招標管理機構標底審定部門、建設單位、招標單位各留存一份。
附件四:
投標邀請書
___________(邀請施工單位名稱):
1._________(建設單位名稱)的_____________工程,建設地點在____________,結構類型為___________,建設規模為:___________。招標申請已得到招標管理機構批準,現通過邀請議標選定承包單位。
2.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國家施工驗收規范(優良、合格)標準。計劃開工日期為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竣工日期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期_____天(日歷日)。
3._____________受建設單位的委托作為招標單位,現邀請合格的投標單位,進行密封投標,通過評審擇優選出中標單位,來完成本合同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養。
4.投標單位的施工資質等級須是________級以上的施工企業,愿意參加投標的施工單位可攜帶營業執照、施工資質等級證書向招標單位領取招標文件。同時交納押金______元。
5.該工程的發包方式為(包工包料或包工不包料),招標范圍為__________________。
6.招標工作安排:
(1)勘察現場時間:
聯系人:
(2)投標預備會時間:
地點:
(3)投標截止日期:
(4)議標日期:
招標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人:
電話: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五:
評標報告提要
一、招標過程
(一)工程綜合說明
工程名稱: 建設地點: 結構類型: 建設規模:
發包方式: 質量標準: 招標范圍:
(二)招標過程
1.招標文件報審時間、招標管理機構核準時間:
2.發出投標邀請書的時間;
3.發放招標文件的情況;
4.至投標截止時間收到投標單位的投標文件情況;
二、開標
開標時間、地點,參加單位、及開標情況;
三、評標過程
(一)評標小組的組成單位及人員情況;
(二)評標考慮的內容:
1.投標文件符合性鑒定
2.審核報價
3.投標文件的澄清
4.投標文件的綜合評價
四、具體評審和推薦意見
五、附件
(一)評標小組人員名單;
(二)投標文件符合性鑒定表;
(三)投標報價評比表;
建設單位、招標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一)評標小組人員名單
姓 名 |
工作單位 |
職 務 |
專業技術職稱 |
評標委員會中
所承擔的工作 |
備 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投標文件符合性鑒定表(1)
序號 |
投標單位 |
投標書填寫簽署情況 |
投標書附錄填寫簽署情況 |
法人代表資格證明書 |
授權委托書 |
投標擔保情況 |
工程量清單報價表 |
施工措施單報價表 |
施工措施費用報價表 |
材料差價表 |
設備報價表 |
材料用量表填寫情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投標文件符合性鑒定表(2)
序
號 |
投標單位 |
項目經理情況 |
施工人員配備情況 |
施工機械配備情況 |
項目擬分包情況 |
勞動力所需計劃 |
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 |
開竣工及施工進度計劃表 |
臨時設施和臨時用地情況 |
財務狀況 |
剩余勞力和施工機械情況 |
過去三年已完工程情況 |
目前在施工程情況 |
其他資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投標報價評比表
序
號 |
投標
單位
名稱 |
建筑面積m2 |
報價(元) |
單方造價(元/米2) |
其 中 |
三材用量 |
超標幅度(%) |
工期 |
排名 |
投標報價 |
審核報價 |
工程量清單報價 |
設備報價(含運雜費) |
現場因素、施工技術措施、趕上措施費報價 |
風險金 |
鋼材
t |
水泥
t |
木材
m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審定標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六:
中標通知書
________________(建設單位名稱)的________________(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工程,結構類型為____________________,建設規模為________________經____年____月____日公開開標后,經評標小組評定并報招標管理機構核準,確定________________為中標單位,中標標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中標工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____天(日歷日),工程質量達到國家施工驗收規范(優良、合格)標準。
中標單位收到中標通知書后,在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前到____________(地點)與建設單位簽訂承發包合同。
建設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蓋章)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標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蓋章)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標管理機構:(蓋章)
審核人:(簽字、蓋章)
審核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七:
工程標底價格的編制與報審
一、工程標底價格的編制、審查程序
當招標文件中的商務條款一經確定,即可進入標底價格編制階段。
(一)確定標底價格的編制單位
標底價格由招標單位自行編制或委托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具有編制標底資格和能力的中介機構代理編制。
(二)提供以下資料
1.全套施工圖紙及現場地質、水文、地上情況的有關資料;
2.招標文件;
3.領取標底價格計算書、報審的有關表格;
(三)參加交底會及現場勘查
標底價格編、審人員均應參加施工圖交底、施工方案交底以及現場勘查、投標預備會,便于標底價格的編、審工作。
(四)標底價格的編制
標底價格編制人員應嚴格按照國家的有關政策、規定,科學公正的編制標底。
(五)標底的報審
標底價格編制完后應將必要的資料報送招標管理機構審定。招標管理機構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標底價格的審定工作。
二、標底價格的編制原則
(一)根據國家公布的統一工程項目劃分、統一計量單位、統一計算規則以及施工圖紙、招標文件,并參照國家制訂的基礎定額和國家、行業、地方規定的技術標準規范,以及要素市場的價格,確定工程量和編制標底價格。
(二)標底價格的計價內容、計價依據應與招標文件的規定完全一致。
(三)標底價格作為招標單位的期望計劃價,應力求與市場的實際變化吻合,要有利于競爭和保證工程質量。
(四)標底價格應由成本、利潤、稅金等組成,一般應控制在批準的總概算(或修正概算)及投資包干的限額內。
(五)一個工程只能編制一個標底。
三、標底價格的編制依據
(一)招標文件的商務條款。
(--)工程施工圖紙、工程量計算規則。
(三)施工現場地質、水文、地上情況的有關資料。
(四)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
(五)現行工程預算定額、工期定額、工程項目計價類別及取費標準、國家或地方有關價格調整文件規定等。
(六)招標時建筑安裝材料及設備的市場價格。
四、標底價格的計價方法及組成內容
(一)標底價格的計價方法
根據我國現行的工程造價計算方法在工程量清單的配價上采用工料單價的方法:
工料單位:工程量清單的單價,按照現行預算定額的工、料、機消耗標準及預算價格確定。其他直接費、間接費、利潤、材料計劃內調價、材料差價、稅金等按現行的計算方法計取列入其他相應標底計算表中。
(二)標底價格的組成內容
1.標底的綜合編制說明;
2,標底價格審定書、標底價格計算書、帶有價格的工程量清單、現場因素、各種施工措施費的測算明細以及采用固定價格工程的風險系數測算明細等;
3.主要材料用量,
4.標底價格附件:如各項交底紀要、各種材料及設備的價格來源、現場的地質、水文、地上情況的有關資料、編制標底價格所依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等。
五、標底價格的報審
工程施工招標的標底價格在開標前報招標管理機構審定,未經審定的標底價格一律無效。
(一)標底價格審定的內容與標底的組成內容相同。
(二)標底價格的保密:
標底價格的編制人員應在保密的環境中編制,完成之后應密封送審標底。標底價格審定完后應及時封存,直至開標。所有接觸過標底價格的人員都有保密責任,不得泄露。
(三)標底價格的審定時間一般在投標截止日后,開標之前。結構不太復雜的中小型工程7天以內;結構復雜的大型工程14天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