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中小企業在國民經濟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融資問題是中小企業在發展中遇到的最大瓶頸。近年開展的國際貿易融資方式成為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外貿業務的重要融資渠道。
一、引言
全國政協副主席白立忱于2008年8月2日在第二屆A P E C工商咨詢理事會亞太中小企業峰會開幕式上說,由于受到企規模及市場影響力等因素制約,中小企業發展面臨著許多共性的問題,其中,融資問題是中小企業在發展中遇到的最大瓶頸。白立忱說,我國中小企業約占企業總數的99%,產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58%,出口創匯占68%,上繳稅收占48%,提供了75%的城鎮就業機會。國家是否富強,人民是否富裕,生活是否豐富多彩,經濟是否有活力,都與這個國家中小企業的發展程度密切相關。
中小企業是指注冊資金500萬元以內,總資產2000萬元以下、年銷售收入4000萬元以下的企業。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中小企業在國民經濟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自國家取消對非公有制經濟從事外貿經營的限制以來,越來越多的中小企業獲得外貿經營權。但由于中小企業起步晚,自有資金積累少,資金短缺已成為制約中小企業進一步發展的瓶頸。我國中小企業雖然在經營方式和市場開拓方面比大企業靈活主動,在融資的難度上卻要大大高于大企業。
隨著各銀行新融資產品的不斷開發和工作力度的加大,貿易融資收入在銀行總收入中的占比逐步提高。同時,面對今年信貸緊縮的新形勢,各家商業都把發展的目標瞄準了中小企業信貸市場。這樣,如何結合中小企業特點發展中小企業國際貿易融資具有重要研究和現實意義。
二、中小企業貿易融資難的主要原因
國際貿易融資是以國際結算為依托、在國際結算的相關環節上提供的資金融通,進出口商選擇的結算方式直接決定了貿易融資的種類和操作流程,通過結算環節的融資,加速了企業的資金周轉,解決了企業應收賬款或對外付款所面臨的資金困境。國際貿易融資是以國際貿易為基礎的,它不僅涉及到國內、國外兩個貿易市場、涉及不同的法律規則及多方面復雜的環節,而且融合了與進出口環節緊密關聯的銀行和商業雙重信用。相對于大型企業而言,中小企業的貿易融資面臨了更多的風險因素,因而面對更多的困難。
1、中小企業的內部原因。在我國經營進出口的中小企業數量眾多,但總體效益不佳。一些虧損企業管理混亂,資信欠佳,常因資金短缺而利用押匯、打包貸款等信用證融資手段套取銀行資金。銀行短期融資實際上往往被長期占用,嚴重影響銀行經營資產的流動性和安全性。同時在貿易經營過程中存在投機性經營,例如在某一時期,某種商品的國內外差價較大時,國內貿易商爭相進口此類商品。如新聞紙、紙漿、化纖、鋼材、食糖、成品油等,而一旦這些商品的國內市場價格下滑,貨款無法回收,就會給銀行資金帶來風險。
國際間的進出口貿易從談判、簽約到履約都是一種商業信用。為此,進出口企業雙方的資信狀況、經營能力、進出口貨物的價格、質量、交貨期限、市場行情和匯率變動情況以及企業生產能力等諸多因素均會影響到貿易是否順利完成。在這期間,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都有可能導致經營失敗,產生貿易糾紛和索賠,出現貿易風險。以機電設備進口項目為例,中小企業由于缺乏足夠技術支持,一旦出現進口設備無法正常使用,或者不能滿足最終用戶的技術要求的情況,則會面臨最終用戶拒絕付款的問題,導致風險貸款。
從銀行的角度來看,銀行作為一個金融企業,商業銀行的經營原則是流動性、安全性和盈利性。其中盈利性是根本目的,安全性是基本前提。因此,在經營活動中,商業銀行必須保證資金的安全,即不能發生虧損和短缺,這樣,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欲的積極性不高。
2、銀行體系原因。進出口雙方銀行對促進貿易的完成起著關鍵作用,國外銀行都是按商業化經營原則來經營的,如經營不善,隨時有倒閉的可能。而中小企業在選擇代理銀行時,由于沒有足夠的能力對國外的代理行進行全面調查,缺乏和代理行長期合作的經驗,同時對有些發展中國家的對外貿易、金融慣例、外貿管理政策了解不夠,在貿易結算時有可能遭到無理拒付等現象。國內銀行普遍缺乏針對中小企業融資的適用金融產品、信貸評價體系和擔保體系。我國金融政策和融資體系都是以國有企業特別是國有大型企業為主要對象設計實施的,銀行的信貸評價體系中也缺乏適用于中小企業的評價模塊,而是參照大企業標準,過多地考慮企業的財務指標,導致眾多有融資需求的企業無法得到貸款。因此,要解決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問題,必須針對中小企業的特點,發展更加有效的融資模式。
3、外部政策原因。進出口商所在國家的政治、經濟是否穩定,法律是否健全,貿易、外匯管制是否嚴格等因素對貿易的順利進行至關重要。因為貿易融資涉及到不同國家間債權、債務的清償與支付,當貿易對象國出現政局不穩、外匯管制、制裁等因素,都可能使貿易合同難以履行,從而使銀行的貿易融資蒙受風險。所以,忽略國家及政治風險,仍有可能造成風險貸款。
三、中小企業貿易融資對策
1、借鑒發達國家國際貿易融資的經驗。發達國家在國際貿易融資方面起步早、發展快,有不少成功經驗值得我們借鑒:
1)支持本國產品出口。發達國家一般都堅持出口融資用于購買本國的機器設備和其他商品。
2)審貸分離。對出口信貸及擔保項目嚴格審查,力求保證貸款的償還。美國要求逐筆對貸款進行審查和決定,審查國外進口商的財產狀況及資信情況。
3)融資資金多元化。以國家預算資金為主,多方籌集其他資金。西方國家出口融資的來源主要是依靠國家預算,此外,也有私人資金和地方資金。如意大利的出口信貸及擔保,主要靠國家預算資金,資金不足時在國內外市場發行債券籌集資金。
2、提升中小企業的信用級別。在政策的實行上要有可預測性、穩定性和連貫性,其中可預測性是關鍵。對不講信用的行為要嚴厲懲罰,讓講信用的人可以得到收益,這樣講信用才能成為企業的自覺行為;同時,中小企業要想獲得銀行支持,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企業自身,因此,企業要苦練“內功”,努力創造良好的經營業績。
3、要增加資金供給方和借貸方之間的相互溝通。目前,我國中小企業的貸款主要來源于銀行,因此,要讓銀行更多地了解自己經營狀況和未來的發展前景等,并按時付息還款,維持良好的信用記錄。中小企業還應了解銀行的貿易融資業務和銀行審批貿易融資的條件、過程及審核的重點,不了解銀行貿易融資業務的情況,是很難有效利用銀行貿易融資擴大中小企業的業務量的。相應地,銀行也應根據目前外貿市場上出現的新趨勢和新需求,開發與推出適合中小企業實際需求的貿易融資產品。
4、要改進我國貿易融資體制。銀行要加快改革步伐,積極調整信貸結構,大力發展多元化金融服務,尤其是要大力開展中小企業貿易融資金融服務,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要盡快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加強自律監管以及信用體系的建設,為民營擔保機構創造良好的生存環境,引導民間資本進入中小企業貿易融資領域。要建立中小企業政策性金融體系并且應當逐步完善相關制度,以期中小企業貿易融資問題的解決。立法部門應該結合國際貿易實際工作和未來發展趨勢,立足國情又與國際接軌,盡快建立健全貿易融資法律法規體系。銀行和中小企業則應認真研究現有的法律法規,分析國際慣例和我國現行的法律環境之間的問題,制定切實可行的操作方案,建立產品化的業務操作程序,以經過仔細研究的標準合同文本憑證格式等規避業務中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
5、培養相關人才。首先銀行、外貿企業要對業務人員進行國際貿易、國際金融、法律等相關知識的培訓,使其了解銀行的貿易融資產品,理解各類產品的特點;其次業務人員要強化風險意識。在平時工作中,要注意總結經驗教訓,不斷積累經驗,尤其要精通國際貿易知識和運輸保險業務,密切關注國際貿易市場動態,了解掌握商品的行情變化,培養對國際貿易市場洞察力,增強識別潛在風險的能力。
6、發展銀行融資風險較低的福費廷業務。銀行要能夠適時向企業推介合適的業務品種,發揮理財顧問的作用。根據中小企業開展正常進出口業務的貿易融資需求要積極創新金融服務,對傳統產品,要辦出新意。如打包貸款業務,不只局限于信用證業務項下,要逐步拓展到托收和出口發票融資,進口業務方面可采用轉開信用證、備用信用證等業務形式,滿足中小企業的多方面融資需求,促進企業發展。此外,國內信用證、政府采購封閉授信、票據衍生業務等也是比較適合中小企業的國際融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