γγ4480青苹果免费影院私人影视_乐园交友app_男人叉女人下面视频_日本一级毛片私人影院

法律顧問網歡迎您訪問!法律顧問網力圖打造最專業的律師在線咨詢網站.涉外法律顧問\知識產權法律顧問\商務法律顧問 法律顧問、委托電話:13930139603,投稿、加盟、合作電話:13932197810 網站客服:點擊這里聯系客服   法律文書 | 在線咨詢 | 聯系我們 | 設為首頁 | 加入收藏
關鍵字:

律師咨詢電話13930139603

首 頁 | 法治新聞 | 民法顧問 | 刑法顧問 | 普法常識 | 法律援助 | 社團顧問 | 商法顧問 | 律師動態 | 公益訟訴 | 執行顧問 | 經典案例 | 法律法規

國際貿易

知識產權

稅收籌劃

公司事務

土地房產

建筑工程

合同糾紛

債權債務


勞動爭議


醫療糾紛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商法顧問 國際貿易 | 銀行保險 | 證券期貨 | 公司法律 | 司法鑒定 | 合同糾紛 | 網絡法律 | 經濟犯罪 | 知識產權 | 債權債務 | 房地產  
房地產開發  
發包人拖欠工程款的手段和承包人的防范措施
作者:河北石家莊房產律師編輯   出處:法律顧問網·涉外m.dl735.cn     時間:2010/2/21 21:19:00

發包人拖欠工程款的手段和承包人的防范措施
 
2003年底,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于切實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的通知》(下欠通知)以來,各地政府及有關方面認真貫徹落實《清欠通知》精神,采取了一連串“清欠”措施,被拖欠的建筑企業歡欣鼓舞。但是,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大量的拖欠款項由于種種原因難以在短期內得到清償。施工企業的清欠工作依然任重而道遠。
    筆者在近幾年代理的工程款糾紛訴訟和非訴訟案件的代理過程中發現,發包人特別是業主方在拖欠工程款糾紛中,除以施工單位質量不合約定、工期延誤作為慣常的抗辯理由外,有些甚至在簽訂合同和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就預設工程拖欠的陷阱,而且手法巧妙,難以為施工單位及時覺察。待形成拖欠后解決糾紛時,將施工單位置于被動境地,甚至可能導致施工單位“有理而敗訴”或者“贏了官司討不回債”。
    陷阱之一:合同主體不當
    情形之一:發包人主體資格不當。
    如案例一:某醒目的單位以其合作方某投資咨詢公司的名義對外簽定工程承包合同。在施工單位履行合同過程中,因投資咨詢公司無力支付工程進度款而形成訴訟。法院判決投資咨詢公司不具發包人主體資格,合同無效,施工單位對合同無效承擔部分責任。
    又如案例二:某房產醒目由A、B兩家單位合作開發,A出地,B欠款不還,施工單位以B為被告訴至法院,法院判決施工單位勝訴,但B已無清償能力,隨后施工單位再起訴A,要求A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法院以A不足施工合同當事人,A對B的工程負連帶清償責任于法無據為由,判決施工單位敗訴。上述案例一為發包人主體資格:案例二為發包人發包資格不完整。
情形之二:建設單位設立復雜的代理關系,導致合同主體模糊。
如案例三:某基礎設施項目經過招投標選擇了施工承包單位,招標人為政府部門的項目指揮部,施工合同由一家國有獨資公司簽訂,實際履行合同時又由另一家國有獨資公司出面。形成工程款拖欠后,由于招標人、合同簽訂人與合同履行人之間沒有明確的書面代理關系,施工單位被踢皮球至今不敢貿然訴訟。
再如案例四:某政府投資項目,授權一家國有A代簽施工合同并履行合同。授權委托書中載明,代理人的權限為在工程總投資不超過財政預算5000萬元的范圍內,代為簽訂并履行工程施工合同。A以自己的名義與施工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中約定,工程投資暫定為人民幣5000萬元。如有增減,據實調整。項目施工完畢后,經決算工程款項超過授權范圍為由拒絕付款,而代理人也因長期經營不善宣告破產,施工單位1700萬元工程欠款無法受償。
陷阱之二:合同條款中的陷阱
在當今的市場條件下,發包人不僅敢于公開地設定對承包人不利的合同條款,還經常通過貌似公平或合理或與工程款支付無關的條款預設陷阱,而承包人在簽約時不易察覺。一旦履約形成糾紛,發包人則會以合同中的“陷阱”條款抗辯,使承包人有口難言。筆者總結出的發包人暗設的合同陷阱至少有以下情形。
情形之一:合同條款中預設證據陷阱或轉移舉證責任。
如在合同條款中規定,發包人的指令通知到達承包人后即生效,而承包人向發包人發出的通知則須發包人指定的代表簽署后生效。又如,合同中約定,在工程竣工后的餓保修期內發生房屋使用權人因房屋質量問題提出的經濟索賠時,除非承包人能夠證明出現的工程質量問題是由于房屋使用人使用不當造成的,否則承包人保修金中扣除。
情形之二:合同條款中預設承包人“棄權”陷阱
如合同專用條款中規定承包人索賠的復雜程序并縮短陪時限,并規定超過時限視為施工單位放棄索賠。
再如,合同條款中約定發包人工程結算款的支付在工程竣工6個月以后,導致施工單位喪失法定的工程款優先受償權。
又如,合同要求承包人對發包人提供的資料,數據及施工條款盡審查義務,并約定較短的異議期。超過異議期,視為承包人對此確認滿意并符合合同約定。
情形之三:合同條款中虛設施工單位無效的“權利”或為施工單位行使權利設置苛刻條件。
如:在分包合同中規定總包人向分包人付款的條件為總包人收到業主對分包人工作部分給付的工程款項之后,又如:分包人在工程整體獲得綜合質量獎項后可獲得質量獎勵,或設定高等級質量標準,最終在業主組織的驗收中評定為達不到該等級但合格的標準。
情形之四:故意設置有歧異或語義模糊的合同條款的某一百分比,同時在合同中又約定一個較低的暫定工程造價,工程總價款在結算后據實調整。
又如案例五,由于施工合同中對竣工驗收參加單位和驗收通過的標志日期約定不明,導致最高院判決施工方承擔一半責任。
情形之五:合同文件的解釋順序改變合同條款
將對發包人最為有利但形成時間在前的合同文件的解釋順序提前,而將對承包人相對公平且形成時間在后的合同外的解釋順序置后。
情形之六:以暗含的詞句加重承包人的責任和義務,或免除發包人的責任和義務。
如通過合同約定“除僅由于發包人自身的過錯違約行為導致的工期延誤可順延工期外,承包人對工期的延誤負全部責”的條款,將由于第三人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誤責任,全部戶推卸給承包人,再如合同有關條款中包含“發包人或其工程師的此類批準檢查或檢驗,不解除合同規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責任和義務”之類的詞句。
陷阱之三:工程施工過程中的陷阱
情形之一:發包方拒絕簽收或故意不按照約定的有效方式簽收承包方提交的有關書面文件。特別是對于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進度報表、進度款支付報告、索賠報告、工程變更確認文件、工期延展報告,工程決算報告等涉及工程計量、工程進度款、結算款計算支付、工期補償的文件,發包人有時以各種方法拒絕簽收或故意不按約定的有效方式簽收,目的是在違約后拖欠工程款糾紛中,不給承包人留下有效的書面證據。
如案例六,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了一整套共14冊裝訂含12個單位建筑的餓工程結算資料,而發包人僅在簽收記錄簽署:收到結算資料壹份。成訴后,發包人只承認收到其中1個單位建筑的工程結算資料。
情形之二:通過會議紀要“非正式”的書面文件形式變更合同條款。
如案例七:某廠房項目施工合同中原約定:電力配套的協調工作由發包方負責與供電部門協調解決,但后來承包方雙方通過會議紀要確認將該工作變更為由承包人負責協調,最終由于供電部門的原因供電延誤,導致承包方機電設施調試工作拖延,承包方承擔延期的違約責任。
情形之三:利用承包人不愿為小事得罪法寶人的心理,發包人以既成的事實行為改變合同約定。
如案例八,施工總包合同中,總包方與原著約定,總包管理下的分包工程款由業主支付給總包方,再由總包方撥付給分包反給,但履約過程中業主方向分包方直接支付了兩筆數額不大的款項,總包方均確認從總包合同工程價款中扣除。后業主繼續向分包方直接支付,導致總包合同總價被繼續扣減。在工程款訴訟中,業主以雙方在實際履約付款中的行為改變了合同約定為由抗辯,獲得法院支持。總包方處于被動地位。
陷阱之四:工程結算審價過程中的陷阱
故意混淆審計與審價的概念,以政府投資工程須行政審計為由拖欠審價時間。
如案例九:上海某區政府行政辦公樓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工程最終結算以發包人指定的某工程審計機構的審價結論為準。工程竣工使用后,在該工程審價機構的審價結論已經審價機構和承包人蓋章確認的情況下,政府法寶人以法律規定政府投資工程須行政審計為由,拒絕承認上述審計結論和支付工程尾款。承包人因為對審計與審價的區別和作用認識不清,最終竟同意發包人貌似合法的要求。
陷阱之五:工程價款確定后的陷阱
發包方以“轉讓”部分已完工工程方式逃避工程款債務,使承包人的工程款優先受償權喪失,債權穩定性降低。
如案例九:某工程竣工并投放使用后,發包人仍拖欠工程款。發包人提出因將部分已完工工程的房產所有權轉讓給第三人,而該第三人愿意在其房產受讓價格的限度內承擔發包人的工程款債務。承包人同意該債務轉讓方案,并與發包人、第三人簽訂了債務轉讓合同該轉讓行為直接導致承包人對發包人的工程款優先受償權喪失,而使得其對于該第三人的債權淪為一般債權,債權穩定性降低。
針對發包人在簽訂和履行工程承發包合同中采取的可能損害承包人按約取得工程款權益的上述各種手段,不者建議承包人可采取下列防范措施。
防范措施之一:簽約前認真作好盡職調查,摸清發包方底細和項目底細。
在合同洽談階段或投標階段,應要求發包方或招標人提供其具有法定的開發該法寶工程項目資格的證明文件,并進行核實。這些證明文件主要是指土地使用權證明文件、項目可行性報告批準文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上述證明文件中記載的權利人或建設單位名稱應一致。不一致時,承包人或投標人還應自行或委托律師核查其企事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名稱的變更登記手續;上述證明文件中記載的權利人或建設單位名稱與發包人或招標人名稱不一致的,或者招標人與簽約人或實際履行合同的人不一致,承包人應從法定的項目建設單位處獲得其對招標人、簽約人或實際履行合同中的人明確的書面授權。項目的建設單位為兩方或多方,而僅以其中一方作為發包人簽訂施工合同的,承包人應獲得建設單位的其他各方對該簽約方的授權委托書面文件。在發包方授權他人簽約的情況下承包人還應審核該授權權限是否明確包含了擬簽合同的全部內容。
在可能的條件下,承包人尚應對發包人以往的經營業績、履行能力、資信情況和涉訟情況進行調查。
防范措施之二:加強簽約管理、提高合同審查水準。
必要時,承包人應聘專業立場市協助合同審查。簽訂合同時,承包人要盡量建議發包方采用建設部現行示范文本(發包人為非外商獨資企業的國內工程)或FIDIC文本(發包人為外商獨資企業的工程)。對于發包方擬就的專用條款要重點審查。如發包方不采用國內現行示范文本或FIDIC文本而采用承包人不熟悉的其他文本(包括發包方自擬的文本)時,承包人在審查合同時可將擬簽訂的合同與國內現行師范文本或FIDIC文本進行比較,找出差別并重點審查,以識別“陷阱”條款。在合同價款支付期限、工期、質量等級合同最基本條款無談判余地的情況下,承包人仍應盡可能地就“陷阱”條款的清除與發包人進行談判。根據筆者的工程合同談判經驗,消除“陷阱”條款的較為有掉的談判技巧是:對于合同雙方同類型的義務或責任,要求采用與發包人承擔義務或責任的條款文字對等或對應的文字表述。盡可能要求澄清語義模糊的條款;特別重視對合同文件中有關開工、竣工、簽證、索賠、驗收審價程序方面條款內容的審查,盡量避免此類條款中出現含混、疏漏或約而不定的內容。
對于那些經談判協商仍不能消除的“陷阱”承包人要充分考慮自身履約不能的風險,慎重決策是否簽約。決策仍簽約的,對于“陷阱”條款,應制定特別加強的防范措施,并落實到合同履行的全過程和與“陷阱”條款所涉工作范圍相關的每一個部門和相關責任人員。
防范措施之三:強化證據意識,加強履約管理。
承包方的工作人員在履約過程中應牢記“以合同為依據”的工作原則。在履行合同中所做的每一項工作,都應有合同依據。要正確理解在糾紛解決中“以事實為依據”的法律原則。法律上所依據的事實,不是社會公眾通常所認為的客觀事實,而是客觀事實中能夠在事后被合法有效的證據事后證明的客觀事實,換言之不能被合法有效餓證據事后證明的客觀事實,將難以被法律所認可,為此,承包商應強化證據意識,加強履約管理。承包承包商要特別注意,承包人單方面發給發包人的書面文件,如果沒有發包人簽收,或者郵政部門、公正部門或與承包人無厲害關系的第三方確認送達發包人的證據,在產生糾紛時,發包人會輕易地否認曾收到過此類文件。因此,對于發包方在涉及工期、價款、質量等內容的重要文件簽收方面的違約,承包人要予以高度警惕。發現對方違約,要有理有節地及時交涉。交涉無果,發包人仍拒絕簽收的,要采取掛號郵寄送達甚至公證送達等方式保全證據。對于履約古成中發包方以非“正式”的書面方式、口頭方式或事實行為單方面作出的對合同條款的變更應仔細甄別其利弊,對承包方不利的變更要以書面形式明確拒絕。對確需變更的,應以雙方蓋章或合同約定的雙方代表簽字的補充協議等“正式”書面文件予以明確。考慮到履行施工承包合同的過程中,承包方參與施工的人員眾多,為防止出現承包人當中的一般施工人員的行為可能對合同內容產生對承包人不利的變更,筆者建議,施工承包人在合同文件中應盡可能約定,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涉及工期、價款、質量、索賠等方面減少承包人權利或加重承包人義務責任的條款,非經合同中載明的承包人的項目經理或其書面授權的代表書面確認,對承包人無約束力。
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商敢于行使法律所賦予的“同時履行抗辯權”和“后履行抗辯權”。所謂“同時履行抗辯權”是指我國現行《合同法》第六十六條的規定:“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所謂“后履行抗辯權”是指我國現行《合同法》第六十七條的規定:“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先履行一方履行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據此,在履行過程中,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承包人應做到未獲得符合合同約定的發包方或發包方委托的監利工程師或設計師單位出具的工作依據的書面文件時不施工。在出現工程進度款不按時足額到位的功能發包人嚴重違約且無糾正措施的情況下,承包人要敢于暫停工作。當發包人要求承包人在合同約定之外完成某項工作。當發包人要求承包人在合同約定之外完成某項工作時,或者當因為發包人或者其他不可歸責于承包人的原因導致承包人工期延誤或費用增加時,承包人要按合同約定的程序和期限,及時簽證,及時索賠。發包人對索賠金額或是件不能及時給予確認的。承包人應特別注意保留由發包人或監利工程師簽署過的相關證據,根據這些證據應能夠反映出或計算出索賠事項所涉及的工作量和/或工作時間。承包方應當清醒地認識到:在發包人嚴重違約的情況下,一味忍讓,將導致自己一方的損失進一步擴大,而且《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九條有關“當事人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的規定,承包方不得就該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而當發包人在工程進度款的支付等方面存在違約而拒絕糾正的情況下,承包人暫停繼續施工,正屬于為防止損失擴大而采取的適當措施,且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九條關于“當事人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的規定,承包人因暫停施工而發生的停工、窩工損失如人工降效、機械臺班擱置損失,均屬于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承包人有權要求發包人承擔。
防范措施之四:及時做好工程進度款的結算,提前準備工程決算報告,堅持合同約定的方式結算。
承包人要盡量爭取在合同中明確約定預結算、單體結算、甩項結算的程序方式條款和審價時限。對無爭議部分的價款約定支付期限,縮小工程價款爭議總額。如果合同約定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如有法定資質的工程審價機構)或者法寶人自行審核工程結算款的,即便該項目屬于政府投資工程,上述約定對承包發包雙方仍然具有法律約束力。承包人應當認清審計與審價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審價是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自由約定的民事行為,而審計是政府審計機關為了審查監督政府以公共財政投資的工程的資金運轉是否合理合法而進行的行政行為。換言之,行政審計是為了審查監督政府投資工程的發包人是否亂花錢。如果因為發包人亂花錢,導致工程款超過財政預算,承包人不應因此而承擔工程款超支的經濟責任。除非施工合同約定工程結算以政府審計部門審計結果為準,否則工尺功能審計結果對承包人沒有法律約束力。
防范措施之五:在工程結算款已經確定的情況下,承包人要謹慎接受發包人提出的債務“轉讓”方案。確有必要接受的,承包人在與發包人和債務受讓人的三方合同中,一定要設立發包人對債務受讓人不能按約履行債務的連帶責任條款,以及債務受讓人按約履行債務之前保留承包人對工程相應部分的優先受償權或者對工程相應部分設立抵押擔保的條款。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承包人采取防范發包人拖欠工程款的一切措施的基礎在于,承包人應加強企業內部管理特別是簽約和履約管理,強化證據意識,敢于維權,善于維權。

(聲明:本站所使用圖片及文章如無注明本站原創均為網上轉載而來,本站刊載內容以共享和研究為目的,如對刊載內容有異議,請聯系本站站長。本站文章標有原創文章字樣或者署名本站律師姓名者,轉載時請務必注明出處和作者,否則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上一篇:按揭貸款買房的法律關系問題
下一篇:制作《告逃犯書》到處張貼 女子被判賠禮道歉
在線咨詢

姓 名 * 電 話
類 別 郵 箱
內 容 *

聯系我們
電話: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號:373036737
郵箱:373036737@qq.com
 
點擊排行      
· 用于農業土地開發的土地出讓金收入...
· 商鋪沒有房產證 租戶無法辦執照法...
· 律師答疑:不交物業費,物業公司有...
· 關于審理房屋登記行政案件中發現涉...
· 房地產開發經營主管部門是哪里
· 當商品房達到何種形象進度時,才可...
· 村委會是否有權決定發包村辦礦山企...
· 石家莊市拆遷區位補償標準價格最新
· 石家莊律師在線解答土地房產礦產資...
· 商品房買賣之法律自助手冊
· 出租房發生火災燒毀他人財物 房客...
· 房地產稅收籌劃講座企業稅務風險和...
· 山西原平:會議紀要與國家法規的博...
· [林權托管]林權證登記托管委托...
· 房屋外墻或者屋頂滲漏水的維修費用...
· 原創:房地產開發公司常年法律顧問...
· 最新:買賣房屋需要交哪些稅?
· 石家莊律師在線辦公之:買房子除了...
· 房地產項目開發流程全過程
· 承包期內承包人轉為非農業戶口的是...
· 最終辦不下來房產證房屋買賣合同是...
· 土地使用權出讓價格
律師團隊     更多>>
法律顧問網.涉外

法律顧問網.涉外
13930139603
趙麗娜律師

趙麗娜律師
13930139603
趙光律師15605513311--法律顧問網.涉外特邀環資能法律專家、碳交易師

趙光律師15605513311--法律顧問網.涉外特邀環資能法律專家、碳交易師
法律專家:楊學臣18686843658

法律專家:楊學臣18686843658
湖南長沙單曉嵐律師

湖南長沙單曉嵐律師
13975888466
醫學專家頡彥華博士

醫學專家頡彥華博士
精英律師團隊






法律網站 政府網站 合作網站 友情鏈接  
關于我們 | 聯系我們 | 法律聲明 | 收費標準
Copyright 2010-2011 m.dl735.cn 版權所有 法律顧問網 - 中國第一法律門戶網站 未經授權請勿轉載
電話: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373036737 郵箱:373036737@qq.com
冀ICP備08100415號-2
點擊這里和QQ聊天 法律咨詢
點擊這里和QQ聊天 網站客服
留言咨詢
聯系我們
律師熱線:
13930139603
13651281807
律師助理:
1393219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