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村民向本報記者反映:在山西省原平市長梁溝鎮賈莊村,有一座“無證露天礦”,在原平市政府和相關部門的默許下,從2011年8月至今一直“無手續”開采。該礦沒有辦理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環境影響評價、礦長安全生產資格證、爆破物品使用許可證等幾證,如今,被開采面積近300畝,破壞了山體和植被。
真實情況又是如何?2012年1月14日,記者來到原平市進行實地采訪。
滿目瘡痍的山體
原平素有“東山搖錢樹,西山聚寶盆,中間米糧川”的說法,這個說法印證的是原平的西部,包括長梁溝鎮、軒崗鎮、段家堡鄉,都是煤礦資源的富集地帶,與西部相鄰的寧武縣煤礦帶連成一片,許多大型國有煤礦和無證露天開采企業,都日夜不停地在這片土地上同時奔忙。
在原平市長梁溝鎮賈莊村松腦(音譯),沿著崎嶇的路上行數百米,記者看到方圓幾個山頭已被挖得滿目瘡痍,幾十臺挖掘機正在露天開采,原有的大片林木被挖走或覆蓋,土黃色的山體裸露在風中,整個山體滿目瘡痍。采挖下來的煤堆積成一座座小山,通往采煤區的路上,前來拉煤的大型卡車一字排開,前后長達近百米。當地人習慣把挖煤叫做“推煤”,這一名詞形象地說明了雇著鏟車、挖掘機推平山頭、掏取煤炭的過程。一位村民告訴記者:盡管當地群眾多次因村莊范圍內的山體被挖的“面目全非”而上訪,但始終沒有任何結果。現在在這里采礦的企業是山西人和投資有限公司。
原平市長梁溝鎮2011年招商引資項目信息公開顯示:“山西人和投資有限公司”對原迦南煤礦政策性關閉后進行土地復墾、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共引進資金6370萬元,目前已投入資金3800萬元,機械全部到位,修路工程已完成。計劃恢復治理復墾土地500畝,現已完成100畝。發表時間為2011年11月25日。
記者了解到,該企業只有一般企業必須具備的工商執照和稅務登記。而露天采礦需要的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林木采伐許可證等證件該公司卻沒有,購買炸藥必須的爆破許可證、爆破人員的“爆破物品使用許可證”也沒有。
根據《礦產資源法》等法律規定,開采鐵礦、煤礦等礦山資源,需要進行前期勘探,在獲得勘探許可證,探明資源儲量和礦產分布范圍后,拿出地質災害評估報告,然后到國土資源部門申請采礦許可證,之后再辦理相關證件。開采企業要依法獲得采礦許可、安全生產許可等相關證件方可以生產。山西人和投資有限公司從2011年8月開始生產,既缺乏相關證件手續,也沒有明確的開采范圍。村民還質疑,該企業并未作出占用資源儲量報告、環評報告、開發利用方案、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等。
礦產資源是國有資產,必須取得國家合法的手續和證件,否則屬于非法開采,是盜竊國有資產。
政府會議紀要助推礦產資源流失
2012年1月15日,記者來到長梁溝鎮政府。辦公室趙有池主任介紹:賈莊村范圍內的開采是地質災害治理和土地復墾項目,支持這個項目開發的是市、鎮兩級政府的會議紀要。
在2011年7月26日《關于長梁溝鎮原迦南煤礦政策關閉后進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治理恢復和土地復墾的專題會議紀要》(以下簡稱《會議紀要》)上,記者看到,原平市當天召開了由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國土資源局長、財政局長、安監局長、長梁溝鎮黨委書記、鎮長、市新聞辦主任、市紀委副主任、檢察院副檢察長、國土資源局執法大隊長、山西人和投資有限公司負責人、長梁溝鎮賈莊村支部書記、村委主任等共同參加的會議。
會議形成如下意見:
一、成立原迦南煤礦土地復墾、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領導組,吸收紀委、檢察院、公安局、長梁溝鎮、國土局、財政局、安監局、新聞辦等部門,集體研究解決土地復墾與治理恢復中存在的問題。各成員單位要明確具體的責任人,嚴格履職,認真落實。
二、原迦南煤礦土地復墾、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必須按照國務院土地復墾條例進行,必須按照國家政策進行,必須按照法律政策進行。
三、嚴格按照市委常委擴大會議紀要(2011)第一期會議精神執行。
四、實施要求:第一,必須經賈莊村委、支委集體討論同意和賈莊村全體村民的同意。第二,必須經長梁溝鎮黨委、政府同意,并提出意見。第三,必須一次性交納治理恢復保證金3000萬元。第四,工程監管必須到位,如果工程方沒有按土地復墾和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實施,政府有權無條件停止人和公司治理復墾。并使用人和公司保證金另行組織治理復墾。第五,人和公司向賈莊村委提供的500萬元公益性事業費用,應入長梁溝鎮三資中收,由鎮政府監管,公開使用。第六,人和公司在土地復墾、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項目中出現的礦產資源,要本著合理利用的原則,不得浪費丟棄,紀檢部門、檢察院要全程監督、政府收回處置,定期組織公開拍賣,所賣資金一律上交市財政。
五、關于人和公司保證金問題,如因國家政策因素,治理復墾項目實施必須中止,政府退還人和公司保證金。關于治理過程中涉及到的土地補償問題,由長梁溝鎮黨委政府、賈莊村委、人和公司共同協商解決。土地復墾后權屬歸賈莊村集體所有。
六、治理保證金3000萬元交國土局專賬后,人和公司組織實施治理復墾。
2011年8月2日,《長梁溝鎮黨政聯席會議關于原迦南煤礦政策性關閉后進行地質環境保護治理恢復和土地復墾的專題會議紀要》,參加會議的有:張海亮(黨委書記)、王晟(鎮長)、李志強(人大主席)、劉紅羽(黨委副書記)、趙先懷(紀委書記)、鄭廣林(副鎮長)、張志勇(副鎮長)、弓磊(副鎮長)、常國華(組宣員)、楊志平(武裝部長)、武俊才(黨委秘書)、李林鎖(紀委副書記)、趙有池(政府辦公室主任)。當天會議形成如下具體安排與要求:
1、李志強側重與村集體、村民以及土地、樹木等矛盾協調、利益分配方面涉及處理的事宜。
劉紅羽側重礦界糾紛安全生產、隱患排除、土地復墾與治理恢復監管和礦產品拍賣等工作,同時加強對資源行為的巡查管理和嚴厲打擊。領導組各成員在積極推進項目順利進行的同時,要做好各自擔負的其他工作。
2、山西人和投資有限公司對賈莊關閉礦山原迦南煤礦進行土地復墾、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工程要圍繞山西資源型經濟轉型綜合配套政策實驗的先行先試的指導思想,根據國務院第592號《土地復墾條例》和國土資源部第44號令《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的政策依據,綜合原迦南煤礦礦區內及周邊地質災害現狀和原迦南煤礦基本情況,嚴格按照市《專題會議紀要》精神和山西人和投資有限公司《治理實施方案》進行。
3、賈莊村原迦南礦山治理恢復試點工程涉及周邊村莊,必須堅持在賈莊村界內先行開始,劉紅羽與國土所、賈莊村委協同山西人和投資有限公司做出有序治理的具體規劃,在處理好與集體、村民及各方利益的前提下,方可組織施工。
4、賈莊村礦山治理恢復工程,要統一認識,正確引導,這方面工作由常國華負責。
5、關于治理過程中涉及到的土地補償問題,由李志強協調村委會、山西人和投資有限公司協商解決。首先征得村民100%同意,要做好會議紀要與補償方案。
6、山西人和投資有限公司為賈莊村委提供的500萬元公益性事業費用的處置,由趙先懷監督管理使用,資金打入鎮“三資中心”由王建中負責,資金應運必須公開、透明、既要在陽光下運作,又要確實為當地辦實事。
7、賈莊村支部、村委會要組織協調組做好治理恢復、土地復墾村里的各項工作,對出現的糾紛問題積極調解,認真化解矛盾,絕不能出現因地質災害治理、土地復墾引起群眾上訪事件。
有了《會議紀要》這柄尚方寶劍,山西人和投資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開始施工。
《會議紀要》中提到的山西人和投資有限公司是否具有《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乙級或乙級以上資質證書,地質災害評估乙級以上資質?
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第394號令)、《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單位管理辦法》、《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地質災害的治理必須擁有相關資質的單位進行。而據了解,自2006年起,山西省授予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乙、丙級資質單位,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乙、丙級資質單位,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設計乙、丙級資質單位,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乙、丙級資質單位共計100多家,其中并未查到山西人和投資有限公司。
《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第九條:會議紀要適用于記載、傳達會議情況和議定事項。
一位業內人士介紹:以《會議紀要》的形式支持任意毀壞樹木和非法進行礦產開采,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及其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沒有立項的土地復墾項目,誰讓國家資源流失?
1月16日,記者來到原平市國土資源局,該局主管土地工作的主任科員李柱田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長梁溝鎮賈莊村土地復墾項目沒有申報,這個是個啥東西我不清楚,沒有土地開發、復墾這個項目。
1月17日,記者再次來到長梁溝鎮政府,據人大主任李志強介紹:山西人和投資有限公司從2011年8月開工至今,在治理項目中發現的礦產資源只拍賣了一次,因拍賣跟不上趟(開采的腳步),后來由山西人和投資有限公司自行處理。
沒有立項申報的項目又是如何動工的?當地政府是否監管到位?
其實,山西省國土資源廳早有明確界定,嚴厲打擊以平整土地或地質災害治理之名開采礦產資源。如果施工單位在治理過程中發現礦產資源,應由相關部門對該資源界定評估后公開拍賣,任何人不得占為己有,私自開采銷售。
2008年8月12日,山西省政府出臺了《關于立即停止以各種名義變相違法開采淺層煤、淺層礦的緊急通知》。通知要求:凡未經依法批準,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開采淺層煤、淺層礦的不論以什么名義,不論由哪個部門以什么形式批準同意,均屬違法采礦,必須立即停止。各地各部門不得再行批準和同意此類涉煤涉礦項目上馬。
山西省對全省的煤炭生產秩序不斷高念“緊箍咒”《關于對違反礦產資源法規責任人員黨紀政紀處分的暫行規定》對市、縣、鄉、村四級負責人的相關責任進行明確劃分外,還對違反礦產資源規定的負責人進行最高到撤職的處分。
鄉村干部對本轄區內的違法采礦活動未及時監督和巡查,致使無證礦在五日內未能發現制止并未向鄉(鎮)人民政府報告,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村黨支部書記黨內嚴重警告直至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對村民委員會主任建議罷免其職務。
鄉鎮所轄行政區域內本月出現兩處以上(含兩處)無證煤礦和四處以上(含四處)無證非煤礦,給予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及有關責任人員黨內嚴重警告至撤銷黨內職務或行政記大過至撤職處分。
縣(市、區)所轄行政區域內本月出現兩處以上(含兩處)無證煤礦和四處以上(含四處)無證非煤礦,給予縣(市、區)長、分管副縣(市、區)長及有關責任人員黨內嚴重警告至撤銷黨內職務或行政記大過至撤職處分。
市(地)所轄行政區域內有三個縣(市、區)本月出現六處以上(含六處)無證煤礦和十處以上(含十處)無證非煤礦,給予市(地)分管副市長(副專員)及有關責任人員黨內嚴重警告至撤銷黨內職務或行政記大過至撤職處分。
有關人士指出:出臺此規定旨在有效保護全省的礦產資源,嚴肅處理礦產資源管理中出現的違法違紀行為。
與此同時,山西人和投資有限公司以前期3800萬元拿下這個工程,似乎也是一件令人難以理解的事情,因為從它開工的那一天起便注定了要面臨6373.87萬元的虧損!
但是在更多明眼人看來,這是一個只賺不賠的買賣,因為,山體內蘊藏著巨額的“意外”收入。
但此時,更多問題卻開始凸顯。按照山西省相關規定,為了打擊私挖濫采、超能超采等煤炭生產不法行為,山西所有運銷煤炭實行統一票據管理,每噸運銷煤炭須具備準銷票、統銷票、煤炭可持續發展繳納票據等之后才可合法通行,無票運銷一旦查獲便行扣壓、沒收。而山西人和投資有限公司作為一家非煤企業無疑是無法領到相關煤炭銷售票據。
而據了解,購買炸藥必須的爆破許可證、爆破人員的“爆破物品使用許可證”山西人和投資有限公司并不具備,那么,該企業使用的火工品是如何獲得?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又是如何監管?
2010年底,原平市被確定為山西省資源型經濟轉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先行試點市,為原平新一輪的大跨越大發展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機遇。而山西人和投資有限公司正是借著先行先試的名義公開盜采國家資源。
如今,長梁溝鎮賈莊村的村民們卻目睹著自己的田地被一步步毀壞時只能默然期盼,原平市人民政府為一個土地復墾項目的實施尋找著尷尬的平衡支點,而曾經遭遇打擊的煤炭私挖濫采卻意外地獲得了另一種生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