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公眾致歉彰顯中國“負責任政府”日臻成熟 中國江蘇省鹽城市市長李強3日在談到最近發生在鹽城的自來水污染事件時,公開向生活受到影響的市民表示道歉。
事實上,近幾年來每當出現公共危機的時候,中國政府官員已經越來越勇于向公眾道歉,承擔直接或者間接的責任。這表明中國從嚴治政、健全問責制度的努力已經初顯成效,中國的“負責任政府”正日臻成熟。 2月20日上午,由于給市區供水的城西水廠、越河水廠受到揮發酚類化合物污染,鹽城市區發生大范圍斷水,至少有20萬居民生活受到不同程度影響,事件發生60小時后,鹽城市區供水才恢復正常水平。 對于這次污染事件給鹽城市民帶來的不便,李強3日在新聞發布會上說:“市委書記趙鵬和我多次在各種場合表示,事件的發生說明我們的工作沒做好,對廣大市民表示歉意。政府是事件的責任人之一。我們將把歉意落實在具體工作中,保證鹽城市民未來的飲水安全。” 這番歉意通過電視轉播轉達給了鹽城市每一個市民,取得了市民的理解和支持。鹽城市民陳漢九告訴記者,雖然停水事件給自己的生活帶來了一定影響,但鹽城市政府的應急措施比較及時和到位,再加上市長明確表明了歉意,充分說明政府是對老百姓負責任的。 在中國,政府官員向公眾致歉已經不再是新鮮事。2006年初,安徽省巢湖市市長鄭為文在人代會上因為9項既定工作沒能完成,向全市人民和全體代表表示深深的歉意;2008年,陜西省林業廳負責人就“周老虎”事件向公眾道歉;無論是杭州地鐵塌陷事故、上海商學院火災、海口出租車停運還是上海松江區停水,都有相關政府官員站出來向公眾致歉。最近,山西屯蘭煤礦事故發生后,山西省長王君在致歉時甚至掩面而泣。 觀察人士認為,在民眾中間,這些致歉增進了人們對政府的信任,樹立了“負責任政府”的形象。 對于中國的政府官員來說,向公眾致歉意味著承認自己對事件的發生負一定的責任,需要一定勇氣。因為問責已經成為中國政治體制中的常態機制,而官員致歉就是對具體責任人問責的前兆。 官員勇于致歉的根源在于近年來中國黨和政府對問責制度體系建設的高度重視。目前中國已經出臺了一系列有關問責的法律、紀律規定,如《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已將問責體系深深植根于政府運作的各個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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