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近日,有媒體稱,易中天去年經房產中介看中廈門一套價值500萬元的別墅后,便繞開中介直接與賣主交易。7月20日,易中天告訴《法制周報》記者,獲得這棟別墅的信息確實來源于中介。
7月17日,福建某媒體報道稱,因央視百家講壇《易中天品三國》而家喻戶曉的廈門大學人文學院教授易中天及妻子,2007年10月7日在廈門一家房產中介公司簽訂了《房產求購委托書》后,卻繞開中介直接與房東交易價值500多萬元的別墅,并拒絕支付13萬余元的中介費。
7月20日,易中天在接受《法制周報》記者采訪時,他承認這套房子的信息是從一位中介工作人員及他所在的‘鑫東鑫房屋中介’處獲得的,但在他需要購房這件事情上,與中介根本沒有任何關系,更不用說中介為他最終買到房子起到服務作用。
“一旦上了法庭,我將出示證據,告訴大家某些中介是怎樣藏貓膩、設陷阱、下圈套、做手腳,把《看房書》變成《委托書》,哄騙和誤導他人的!币字刑毂硎。
易中天賴賬13萬元?
據鑫東龍房產中介公司的一位業務員張小姐介紹, “去年10月7日,易中天夫婦開著一輛沃爾沃轎車來到鑫東龍房產中介,我一眼就認出那男的就是易中天!彪S后,易中天妻子說要看別墅。當時,張小姐帶易中天夫婦去看的別墅就在廈門市蓮前路附近,那套別墅賣方叫價530萬元。
據鑫東龍中介人員介紹,易中天是另外一家房地產中介(鑫東鑫)介紹過來的。鑫東鑫和鑫東龍中介是合作關系。張小姐說,這套房子是房東口頭委托中介出售,并沒有簽《委托出售協議》。但是,中介還是讓易中天的妻子簽了《房產求購委托書》。
但是,當天看房現場發生了一件讓中介“不放心”的事。房東兒子的女友認出了易中天,她當場就遞了一張紙條給易中天。張小姐看了很不放心:“我當時就擔心,她給的紙條里面有聯系電話,這樣,雙方可能會繞開我們直接交易!
張小姐說,她覺得易中天是名人,應該不至于賴中介費?捶亢蟮诙,小張給易中天妻子發了一份傳真,詳細列出了中介費和各種稅費清單,大約要收取13.8萬元的費用。但兩天后,易中天妻子回復中介說:“我們暫不買這棟別墅了!
在易中天夫婦表示不要這棟別墅后,中介起初并沒有在意。他們想,既然易中天不要,他們介紹別的客戶買這幢別墅,一樣會有中介費。但是,幾天后,中介要帶別的客戶上門看房時,別墅的業主卻告訴中介,房子已經賣出去了,這引起了中介的懷疑。隨后,兩家中介派人前往廈門市房管部門查詢,查詢結果證明了他們的懷疑:別墅竟然已經被過戶到易中天夫人李女士的名下了。
鑫東龍中介人員說,當中介找易中天要中介費時,對方稱最多給5000元,不會支付13萬元所謂的中介費用。
“我是通過朋友買到的房子“
“報道只是未經核實的一面之詞。”7月20日,當《法制周報》記者輾轉聯系上易中天,提及這則報道時,他顯得有些氣憤,說:“不過,這些既然被報道出來了,我也就只好說出真相。”
易中天教授說,報道中所指去年10月,他和太太在中介公司張小姐的帶領下去看房一事,事實上,帶他們去看房的是一位姓吳的先生,他們所選擇的中介公司,也并非報道中稱“鑫東龍房地產行銷有限公司”,而是“鑫東鑫房屋中介”。
“我和太太再糊涂,男女總還分得清吧。怎么到了報紙上,‘吳先生’就變成了‘張小姐’,連公司名字都換了?這可真是‘眼睛一眨,老母雞變鴨’!币字刑旖淌谡f,張小姐和她所在的“鑫東龍房地產行銷有限公司”,既沒有接受買方,也就是他和他太太的委托,也沒有接受房主的委托,更沒有做任何中介工作!八麄冎蛔隽藘杉拢蛭覀円X,對媒體編謊!”
易中天教授認為,張小姐和她所在的房屋中介公司,在他需要購房這件事情上,根本沒有任何關系,更不用說對他最終買到房子起到作用了。“如果是你,你會把十幾萬元交到一個什么也沒做,甚至跟你完全無關的人手里嗎?”易教授反問記者。
“我承認,得到這套房子的信息是從吳先生及他所在的‘鑫東鑫房屋中介’中獲得的,但我們跟房主的兒子溝通后才知道,房主只是短暫調離廈門去了上海,并沒有出售房子的意向,他們也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來賣房子。之所以同意我和太太進門,是因為房主的兒子在電視上見過我,而且非常喜歡我的《品三國》。盡管我和太太都很喜歡這套房子,但房東不肯賣給我們,我們也不可能強買,所以,也就放棄了購買這套房子的想法。而帶我們看房的‘鑫東鑫房屋中介’和吳先生,也就沒有再幫我們做過什么!
“去年11月份,我輾轉通過一個北京的朋友購得了這套住房!币字刑旖淌谡f,他是無意間跟北京一位朋友說起買房子的事,而他這位朋友與房主都在航空公司工作!拔疫@位朋友,便自告奮勇說幫我們促成房屋交易。去年11月中旬,我朋友專程從北京飛來廈門,又把已經調離廈門去上海工作的房主請了回來,這樣,我和太太才跟房主有了第一次見面!币字刑毂硎,是朋友的努力才讓他和太太如愿購得了這套別墅。
中介稱保留訴諸法律的權利
“我之所以愿意支付5000元的費用給‘鑫東鑫房屋中介’,是因為我們從那里得到了這套房子的信息,這只能算作是信息費。至于中介費用,他們根本沒有出過力,就談不上要付中介費!币捉淌诒硎尽
對于中介公司稱,他們與自己簽訂了《房產求購委托書》,就應該支付約定的中介費用,易中天教授對此表示否定。“我太太只是在他們一份空白的《看房書》上簽了字,我認為那只是表示業務員的確帶我們看了房子,他回去好向老板交差而已,而且給我們簽《看房書》的業務員是‘鑫東龍房屋中介’的吳先生,與張小姐沒有半點關系!
“遺憾的是,我們沒有訴權,也只能等著。但是一旦上了法庭,我們將出示證據,告訴大家某些中介是怎樣藏貓膩、設陷阱、下圈套、做手腳,把《看房書》變成《委托書》,哄騙和誤導他人的!币字刑旖淌诒硎尽
7月21日,記者幾經曲折,聯系到廈門鑫東龍房地產行銷有限公司時,相關負責人表示,易中天與他們公司的糾紛,在沒有訴諸法庭之前不便對外說什么,但這位負責人只是不斷地強調說“易中天‘跑單’”是鐵定的事實。
這位負責人表示,“鑫東鑫房屋中介”與他們“鑫東龍房地產行銷有限公司”是合作關系。易中天先生是在兩家代理公司的帶領下去看的那棟別墅,而現在也是“鑫東鑫房屋中介”委托他們向易中天先生索要中介費用。
“事實就是事實,哪怕他是名人也不能把事實顛倒!边@位始終不愿透露姓名的負責人最后告訴記者,“我們不想炒作,但也保留訴諸法律的權利!
是否履行中介服務是爭議焦點
中介公司和易中天爭議的最大焦點,就是中介公司是否履行了中介服務。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二手房中介市場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在中介市場上,像這樣兩家中介公司合作,最后約定將中介費分成的現象的確存在。正常情況下,業務員與看房人簽訂的《看房確認書》中都有相關條款,對購房者在看房后的相關責任作了說明。其中,應該會有條款作出類似 “購房者所看房屋,如果購房者最終購買或其親屬、朋友在購房者的介紹下購買該房屋,均視為中介行為成立” 的規定。易中天太太簽署的《看房書》,究竟是空白的協議,還是有相關條款的約定,這還有待查證。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喬新生表示,中介公司收取中介費需要履行的職責是,介紹雙方認識、提供信息并最終促成房屋交易。如果按易中天先生所述,中介公司僅以一份空白的《看房書》和所謂業內行規來索要中介費,這份《看房確認書》的公平性有質疑之處!犊捶看_認書》屬于格式合同的一種,《民法通則》中規定,對于沒有授權或者授權不明的合同,是以雙方的真實意圖為準。雙方各執一詞的情況下,格式合同的提供者需要承擔有關責任。
另一個焦點是,中介公司是否接受了房主的售房委托。湖南白沙律師事務所主任陳平凡律師表示,在《合同法》中對合同的約定形式作出了規定,允許除個別特殊情況以外,采取口頭約定權利和義務的方式,達成口頭協議。在易中天和中介公司的這起糾紛中,房主否認曾經委托中介公司售房的口頭協議,那么,中介公司也可以提供與事件無直接利害關系的第三人,來證實房主曾經與他們達成口頭委托售房協議的事實。
至于事件中易中天先生提到的房屋中介公司易主,無權索要中介費的情況,喬新生教授認為,“如果鑫東鑫房屋中介公司與易中天先生簽訂的中介合同成立,由鑫東龍房地產行銷有限公司代鑫東鑫房屋中介公司索取中介費,在法律上是成立的。”喬教授說,這在《合同法》中被稱為代位權,鑫東龍房地產行銷有限公司可以憑借和鑫東鑫房屋中介的合作協議,向易中天先生索取中介費,但前提必須是鑫東鑫房屋中介公司與易先生之間的中介服務行為成立。
亟待規范的二手房中介市場
在易中天“跑單”事件發生后,關于二手房中介市場的不規范問題,也再次被提及。
二手房屋中介市場近年來備受爭議,從2003年11月北京“堅石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人間蒸發,到2007年末,震驚全國的深圳“中天置業”老總攜款潛逃帶來全國性的“中介關門潮”,消費者對于房屋中介公司的不信任也在日益加劇,一些中介商甚至被冠以“黑中介”的罵名。
湖南省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陽學文表示,事實上,中介行業準入門檻低帶來的從業人員良莠不齊、“涉黑”、陰陽合同等現象,已經讓很多消費者對中介公司望而卻步。
記者走訪長沙市內幾家大型的房屋租賃市場后發現,成交情況并不樂觀。21世紀不動產長沙非凡加盟店運營經理黎杰透露,每年的3月份到7月份,是中介市場最為活躍時期,但年初以來,受北京、上海等一線城市房地產市場不景氣的影響,中介市場也持續低迷,長沙中介市場的成交量相比往年下降了30%左右。
影響中介二手房銷售,除了市場因素外,消費者與中介商存在的不規范買賣行為,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這個行業的發展。
“通常我們只會檢查賣房者的房產證等,而不會跟賣房者簽訂委托賣房協議。”長沙某小型中介機構的張老板告訴記者,根據《合同法》的規定,賣房者可以口頭委托中介機構賣房,在他們的經營過程中也出現了購房者和賣房者甩開他們直接成交的情況。
“特別是一些內陸省份的消費者,他們對中介的存在不認可,只是為了從中介套取信息!睆埨习灞硎荆麄兏冻隽巳肆ξ锪,但因為沒有相關證據,碰到消費者“跑單”時,他們也只能啞巴吃黃連。
喬新生教授提醒,中介公司在與消費者簽訂居間合同時一定要規范化,才能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在訂立《委托購房協議》、《委托賣房協議》以及《看房確認書》時,對看房的時間、地點以及房型都寫詳細,對何種形式構成中介服務也作出約定,在發生糾紛時,就能以此合同保障公司的應得利益。
這位負責人表示,“鑫東鑫房屋中介”與他們“鑫東龍房地產行銷有限公司”是合作關系。易中天先生是在兩家代理公司的帶領下去看的那棟別墅,而現在也是“鑫東鑫房屋中介”委托他們向易中天先生索要中介費用。
“事實就是事實,哪怕他是名人也不能把事實顛倒。”這位始終不愿透露姓名的負責人最后告訴記者,“我們不想炒作,但也保留訴諸法律的權利。”
是否履行中介服務是爭議焦點
中介公司和易中天爭議的最大焦點,就是中介公司是否履行了中介服務。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二手房中介市場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在中介市場上,像這樣兩家中介公司合作,最后約定將中介費分成的現象的確存在。正常情況下,業務員與看房人簽訂的《看房確認書》中都有相關條款,對購房者在看房后的相關責任作了說明。其中,應該會有條款作出類似 “購房者所看房屋,如果購房者最終購買或其親屬、朋友在購房者的介紹下購買該房屋,均視為中介行為成立” 的規定。易中天太太簽署的《看房書》,究竟是空白的協議,還是有相關條款的約定,這還有待查證。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喬新生表示,中介公司收取中介費需要履行的職責是,介紹雙方認識、提供信息并最終促成房屋交易。如果按易中天先生所述,中介公司僅以一份空白的《看房書》和所謂業內行規來索要中介費,這份《看房確認書》的公平性有質疑之處!犊捶看_認書》屬于格式合同的一種,《民法通則》中規定,對于沒有授權或者授權不明的合同,是以雙方的真實意圖為準。雙方各執一詞的情況下,格式合同的提供者需要承擔有關責任。
另一個焦點是,中介公司是否接受了房主的售房委托。湖南白沙律師事務所主任陳平凡律師表示,在《合同法》中對合同的約定形式作出了規定,允許除個別特殊情況以外,采取口頭約定權利和義務的方式,達成口頭協議。在易中天和中介公司的這起糾紛中,房主否認曾經委托中介公司售房的口頭協議,那么,中介公司也可以提供與事件無直接利害關系的第三人,來證實房主曾經與他們達成口頭委托售房協議的事實。
至于事件中易中天先生提到的房屋中介公司易主,無權索要中介費的情況,喬新生教授認為,“如果鑫東鑫房屋中介公司與易中天先生簽訂的中介合同成立,由鑫東龍房地產行銷有限公司代鑫東鑫房屋中介公司索取中介費,在法律上是成立的。”喬教授說,這在《合同法》中被稱為代位權,鑫東龍房地產行銷有限公司可以憑借和鑫東鑫房屋中介的合作協議,向易中天先生索取中介費,但前提必須是鑫東鑫房屋中介公司與易先生之間的中介服務行為成立。
亟待規范的二手房中介市場
在易中天“跑單”事件發生后,關于二手房中介市場的不規范問題,也再次被提及。
二手房屋中介市場近年來備受爭議,從2003年11月北京“堅石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人間蒸發,到2007年末,震驚全國的深圳“中天置業”老總攜款潛逃帶來全國性的“中介關門潮”,消費者對于房屋中介公司的不信任也在日益加劇,一些中介商甚至被冠以“黑中介”的罵名。
湖南省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陽學文表示,事實上,中介行業準入門檻低帶來的從業人員良莠不齊、“涉黑”、陰陽合同等現象,已經讓很多消費者對中介公司望而卻步。
記者走訪長沙市內幾家大型的房屋租賃市場后發現,成交情況并不樂觀。21世紀不動產長沙非凡加盟店運營經理黎杰透露,每年的3月份到7月份,是中介市場最為活躍時期,但年初以來,受北京、上海等一線城市房地產市場不景氣的影響,中介市場也持續低迷,長沙中介市場的成交量相比往年下降了30%左右。
影響中介二手房銷售,除了市場因素外,消費者與中介商存在的不規范買賣行為,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這個行業的發展。
“通常我們只會檢查賣房者的房產證等,而不會跟賣房者簽訂委托賣房協議!遍L沙某小型中介機構的張老板告訴記者,根據《合同法》的規定,賣房者可以口頭委托中介機構賣房,在他們的經營過程中也出現了購房者和賣房者甩開他們直接成交的情況。
“特別是一些內陸省份的消費者,他們對中介的存在不認可,只是為了從中介套取信息!睆埨习灞硎,他們付出了人力物力,但因為沒有相關證據,碰到消費者“跑單”時,他們也只能啞巴吃黃連。
喬新生教授提醒,中介公司在與消費者簽訂居間合同時一定要規范化,才能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在訂立《委托購房協議》、《委托賣房協議》以及《看房確認書》時,對看房的時間、地點以及房型都寫詳細,對何種形式構成中介服務也作出約定,在發生糾紛時,就能以此合同保障公司的應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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