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業資質掛靠亂象調查:一張證書催生腐敗鏈
33 華夏時報
本報記者 楊仕省 北京報道
哈爾濱大橋坍塌事件像一面鏡子,直接照出的就是建筑業資質掛靠亂象。
《華夏時報》記者調查了解到,建筑業資質危險掛靠、工程層層轉包,早已是業內不成文的秘密,如有資質的建筑業企業使用無資質的勞務包工頭、將勞務層層分包、拒簽勞務合同等。
“一旦發生工傷,建筑企業就不承認勞動關系,把責任推給包工頭、分包工頭。”中國建設管理與房地產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王才亮向本報記者介紹稱,為承攬工程,不少建筑企業不惜重金“買賣資質”,參與招投標。
公開數據顯示,至2011年底,全國建筑業從業人員4000多萬人,但獲得資質的不足1%。
“如此龐大的建筑從業者,真正擁有資質的卻寥若星辰。”王才亮說,資質掛靠泛濫事出有因,但都和利益脫不開關系。
眼花繚亂的工程轉包
“至今,還沒得到一分錢的賠償。”四川籍農民工陳波告訴《華夏時報》記者,此前,他在韓建偉業競標的北京良鄉偉業家園東里13#樓宅工地上班,右手五個手指全被鋸斷。
據陳波介紹,他的同鄉青永香只從王永炎手中承包了木工,而王永炎從河北昌盛還承包了鋼筋、砌筑、土石方、抹灰和保溫等多個工種。
記者在陳波上班的13#樓大門前看到,工程項目名為東關偉業嘉園經濟適用房住房5#、6#、9#、10#、11#、12#、13#、18#樓宅,建設單位北京韓建偉業,負責人梁會鳳,施工單位北京韓建集團,二者是子公司與母公司的關系。
記者了解到,其中9#、13#住宅樓工程,被分包給河北昌盛。
“河北昌盛是一家外省建筑企業,有資質。”房山區住建委副主任張勁楠向本報記者證實。不過,記者從北京市住建委官網查到,河北昌盛資質等級僅為砌筑作業分包一級。
在回答如何解決陳波的賠償時,韓建集團辦和韓建集團安全辦的工作人員均告訴記者,子公司韓建偉業有獨立法人資格,該樓盤為子公司獨立操作,與集團無關。
8月30日,本報記者致電韓建偉業負責人梁會鳳。“這得找河北昌盛。”梁會鳳稱。陳波的代理人楊紅開介紹,河北昌盛并沒有同農民工簽署合同。
記者在北京通州、朝陽、房山多個建筑工地獲知,與韓建偉業一樣將工程分包建筑勞務企業,再承包給自然人,自然人再分包給若干自然人的工程并不少見。
“在房地產業因建筑資質發生的問題不少。”長期專注于房地產法律領域的律師張仁藏說,2009年震驚全國的“上海倒樓案”,資質造假就是一個重要原因。
火爆的掛靠生意
有資質的建筑企業,將資質出借給沒資質的和資質低的企業或個人,試圖利益最大化。記者獲悉,不少中小建筑企業常為資質問題犯愁,尤其是民營企業,不得不重金租證。
“大部分掛靠建筑企業,就是一個殼公司,坐收漁翁之利,勞務隊如何經營一概不問,如有工傷、質量等問題時,找不到誰負責。”曾掛靠河北廊坊某建筑企業的四川勞務包工頭向海稱,“資質掛靠”就是借用資質,沒有資質的自然人做老板,就掛靠有資質的企業,再組織隊伍施工。
向海對記者介紹:“一般資質掛靠,按照1%到10%收取紅利。”憑借掛靠,勞務自然人利用資質去投標,投標成功后,開發商付給施工隊伍的款項須經過殼公司的賬戶,按照約定扣錢,剩下部分再轉賬給中標人。
就有資質的個人而言,現在一級建筑師證掛靠“行價”每年12萬元以上;一級建造師2萬至4萬元,二級建造師1.2萬元左右。
事實上,“證書掛靠”已潛滋暗長成為一條完整的產業鏈:證書持有者通過“掛靠”獲利,企業“租來”證書實現資質達標,中介機構則通過資質轉租收取服務費。據悉,在建筑業,管理費收取一般按中標金額的1.5%-3%,中標者將中標金額的8%-15%作為費用。
“建筑業是腐敗高發領域。”王才亮說。
記者調查發現,證書掛靠者以高校教師居多,掛靠企業則多是民營建筑企業。
“各類注冊工程師將證件掛靠在一家建筑勞務公司,不用到公司班,就能獲得豐厚的報酬。”王才亮告訴記者。
艱難的監督之路
本報記者調查發現,建筑業資質亂象滋生,根源還在監管不力上。
“按照現行制度,建設部門招標一項工程,建設部門既是招投標活動的具體實施人,又是實施監督管理的責任人。”張仁藏說。
記者查閱,《建筑法》明確禁止掛靠、轉包行為。目前,行政主管部門主要依靠《招標投標法》、《建筑法》及有關部令和地方法規等監督招投標工作,但實際缺乏實施細則。
“條塊分割多頭管理,彼此沒有聯系,各行其是。”向海無奈地說,農民工賠償要看老板是否發善心。
住建部的官員則坦言,加大清查建筑業的資質問題,勢在必行。據住建部有關負責人介紹,根據近日出臺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弄虛作假行為處理辦法》,企業新申請資質時弄虛作假的,不批準其資質申請,企業在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項資質。
據悉,2011年,住建部對全國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了建筑市場監督執法檢查,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18939家企業進行了處罰,對1005名注冊人員進行了查處。
但問題依然存在。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法律援助與公益事務委員會秘書長時福茂律師稱,掛靠者和企業仍私下簽協議,“人證分離”很難被監管。
“建筑招投標之所以亂象頻出,原因在于體制和監管。”張仁藏說,要消除這種掛靠怪象,還需制度性變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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