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好比是圍城,里面的人想出來,外面的人想進去。向往著圍城里風光的人們,以及圍城里面的人看到這個題目可能都會納悶了:離婚用律師,結婚入圍城,要律師有什么用呢?難道我們自己布恩那個照婚紗照?自己不能訂旅游團?自己不能發請帖?自己不能擺婚宴?自己不能......結婚度蜜月?
且莫著急,容我慢慢道來:
現在各法院接得民事案件較前些年大幅度增多了,而且占百分之八十的是離婚案件,這就不得不讓人重視起來,時代在發展社會在進步,人的自我保護意識法律意識等都在逐漸的提高,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意識到失敗的婚姻越來越多,今天卿卿我我可能明天就分道揚鑣.俗話說:防人之心不可無啊.
希望我這篇文章,不似魯迅先生<立論>里參加孩子百日宴上說孩子總會死的那位爺一樣,招您不待見.因為絕沒有剛才我講得那么簡單。體檢不意味著有病,防患于未然,火勢蔓延后去撲滅容易得多. 結婚這個“圍城”對夫妻究竟意味什么?
義務
1、夫妻相互忠實的義務 相互忠實義務,主要指配偶性生活排他的專屬義務,即只能和自己的配偶性行為。寫到這里,必須強調一點:目前我國法律對于該項義務的約束條款很少且欠缺操作性; 2、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 一方由于客觀原因,導致生活上遇有困難,另一方有義務在精神和經濟上予以支持。并不是配偶一方只要是生活窘困另一方都一定要給錢,對于有工作能力而好逸惡勞導致生活窘迫,法院一般也不會支持其索要扶養費的要求。
權利
1、婚后夫妻之間有財產共有的權利 不論雙方收入多寡,即使男方收入100萬,女方收入100元或者下崗無收入,婚后收入都屬于二人共有,除非另有約定。一方的繼承、受贈也都是由雙方共有,指定贈予的除外。 2、夫妻之間有相互繼承財產的權利 婚后夫妻一方死亡,除非留有遺囑,另一方有權繼承屬于一方生前的財產,任何人不能剝奪。
如何避免結婚過程中的法律糾紛?
從戀愛到結婚,中間要經歷很多過程,比如,戀愛期間會饋贈錢物,訂婚要給付或收取聘禮,訂酒店會不會遇上酒店違約,拍婚紗照會不會遇到影院刁難,婚慶公司會不會變卦,購買婚房和裝修會不會惹上麻煩,請婚假會不會遭到老板拒絕… 現實當中,恐怕很少有新人能夠一帆風順地度過以上全部階段,在以上任何一個階段遇到問題,現實的處理方法總是“把虧往肚子里咽”,新人的心態往往是“損失幾百幾千不要緊,只要別掃了結婚的喜氣就可以”,其實,花幾百元提前向律師做咨詢,花錢少,預防作用大,何樂而不為!
結婚律師是幫你婚姻理財的好幫手
1、結婚禮金、饋贈的約定和處理 現在結婚禮金的數額近幾年一路水漲船高,訂婚、結婚的禮金從“百里挑一”、“千里挑一”到現在的“萬里挑一”甚至幾萬、幾十萬挑一,大額的金錢給付后,怎樣能保證給得安全、給得放心,本站律師可以為您支招。
2、婚宴開支、安排、紅包收取及歸屬的約定 婚宴誰買單?紅包誰笑納?紅包收了多少你是否知曉?怎樣確定對方已將紅包款全部笑納?如何規范使用紅包的使用?是否需要律師代管養育子女基金、購房準備基金?
3、婚房購置、裝修、所有權的約定
你們是何時購置的婚房?你們在購置婚房中財務的投入各是多少?你們準備在所有權上如何處置?你們之間是不是靠良心和愛情信任對方的口頭承諾?你在購置婚房的方式上有沒有存在風險以及風險的防范,這些,都必要依賴于結婚律師的指導。
4、婚前財產的約定和處理 如果你馬上面臨結婚,你是如何定位你現在名下的財產?包括房產、存款、股票、公司股權等等,而你的準新人是否知道你這些財產,如果知道,他/她的態度是什么?如果不知道,你的打算是什么?婚前財產的處理,至關重要。
5、婚前財產與婚后發生關系部分財產的處理(比如還貸、紅利、房租部分的處理) 你婚前的財產,很多在婚后可能混同于婚后共同財產,或者說不清是婚前還是婚后部分。比如,你婚前個人房產婚后是否有還貸?婚前購買婚后還貸房產再出售甚至出售后再購房應注意什么?財產怎樣處理才能保障仍然歸你個人所有?你的公司股權紅利部分應如何處理和分配?你是否有可能在婚后將收購其它同公司股權或增資?你是否還準備投資新的公司、企業?你婚前房產婚后出租的租金怎樣才能為你個人所有?我們婚姻律師只關注屬于你個人的部分,在處理時,絕不會對你的合作伙伴帶來任何影響。
6、婚后財產所有權的約定和處理 如果沒有約定,結婚之后,你所有的收入都將成為共同財產,你的她必將有一半的份額。對此,你是否了解和接受。如果不,通過什么樣的方式才可以使對方接受你的意見,并最終達成婚前財產協議,以及怎樣的約定才會在保障你的權益前提下生效?這些,你都可以通過咨詢結婚律師從中受益。
7、婚內債務的形成和處理 婚后,即使在你不知情的情況下,你的配偶以自己的名義對外借的錢款你仍有連帶返還的義務。如果配偶是善意,尚可理解和接受;如果配偶惡意,你怎樣擺脫被動的境地?在結婚之前,如何有效地預防和控制配偶另一方擅自借款?
8、婚內債權的形成和處理 婚后,一般家庭財產往往由一方掌握,掌控財產的一方,在什么情況下才可以對外借款?遇到雙方的親友、同事借款,如何商議?共同財產如何處置?這些,必須提前準備。
9、婚內,重大家庭財產的處置處理約定 婚內,一方出售股權、企業、房產的程序和規則的制訂,是非常必要的。比如,公司股權在一方名下,另一方無法控制一方出售的行為,房產一般也是如此。如果另一方宣告轉讓行為無效,法院出于保護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原因,往往難以支持另一方的訴求。而結婚之前對這些行為進行規范,雖有一時之煩,確能保一世之憂。
10、一方繼承家庭財產的處理 在遇到準新人雙方家庭背景條件相關懸殊的情況下,較多財產的一方本身在締結婚姻關系的時候,就心存戒心。為避嫌,在結婚時,約定相互之間繼承家庭財產的條款實有必要。
11、結婚對準新人名下現有公司、企業股權、存款、證券、股票、其它財產的影響和調整 因為婚姻關系的締結,會對夫妻雙方在財產和人身上產生必然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因此,結婚,可能會對準新人名下的公司企業、存款、股票等財產形式在婚后的行使產生影響。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對財產屬婚前還是婚后所有不能分清的,一律按婚后共同財產處理。因此,在結婚之前,將自己的財產狀況告之婚姻律師,聽取婚姻律師分析結婚對自己財產的影響分析,以及提出防范策略都是大為有益的。
12、結婚對準新人家庭、家族財產的影響 家族企業的重要繼承人的婚姻,對整個家族企業都會造成深遠的影響,一個婚姻關系的失敗,甚至有可能導致整個家族企業的破產,可見,結婚時對于家族企業財產影響的預防,是多么的重要。
13、婚內一方對另一方扶養費、幫助款的約定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夫妻之間的相互扶著的義務。但是,對于扶養的條件,法律有嚴格的規定。比如,現在有一種婚姻生活的模式,“男主外、女主內”,男方在公司企業打理,女方在家里照顧老人子女、做飯洗衣。若男方不向女方支付生活費用,女方將沒有生活來源,但如果女方向法院提起支付扶養費訴訟,得到法院支持存在難度—畢竟,女方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能以自己的勞動獲得報酬。最終即使法院支持其訴訟請求,恐怕也只是解決一時問題,而女方多年沒有涉及職場以及專心維家導致其工作能力下降的后果,不得不由其自己承擔。而若在結婚時或婚后對男方對女方支付扶養費的額度以支付方式進行約定,以及出現離婚時男方對女方付出給付補償的數額進行約定,在保障女方權益的同時,有利于體現公平的原則。
結婚律師解決子女問題
1、是否生子的約定 隨著人們觀念的變化,城市中的“丁克”一族越來越多,不要子女的準新人現在也不是新聞。在婚前對是否養育子女進行相關約定,對于避免和解決日后爭議會有益處。
2、生子后的姓氏約定 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因此,對于子女出生之后姓氏的約定,自然對準新人有效。
3、生子后的撫養方式、環境以及撫養費用約定 子女出生之后的生活方式如何,雙方如何支付撫養費用,由哪一方家長幫助照看等等,在有些準新人結婚之前進行約定,也有必要。
4、子女國籍、戶籍的約定 在涉外婚姻中,子女將加入何國國籍應予約定,一旦確定,父母即有配合子女辦理入籍手續的義務,若違反,如何進行補救應予以考慮。對于不在同一戶籍所在地的準新人來說,解決子女落戶的問題,在參考本地戶籍管理的同時,進行雙方有效協議,也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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