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政策知識問答
一、住房公積金制度概述
1、什么是住房公積金制度?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它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按照規定繳存的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一種長期住房儲金,具有強制性。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于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儲金。職工離退休時本息余額一次付償,退還給職工本人。
2、為什么要全面推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住房公積金制度實質上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實行住房公積 金制度,可以逐步形成國家、集體、個人三結合的籌資建設住房 機制,加快住房建設速度,解決住房問題。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的根本意義在于它有利于轉變住房分配體制;有利于住房資金的 積累;有利于政策性抵押貸款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加快住房建設。 通過住房公積金的長期積累,可以逐步增強職工購、建、大修住 房的能力。住房公積金制度是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因此,所 有行政、企事業單位均要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3、為什么說住房公積金制度有利于住房資金的積累和周轉?
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政府可以籌集一筆穩定的住房資金,加快城市經濟適用住房建設,促進城鎮居民住房困難的解決。通過 向個人提供政策性抵押貸款可以提高職工個人購建住房的支付能 力,又有利于住房資金的周轉。
4、為什么說住房公積金制度有利于促進住房建設?
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從兩個方面促進住房建設的,即從需求拉 動方面,通過資金積累和貸款使個人具備購房能力,增強了住房 的有效需求;從供給推動方面,通過住房公積金資金融通,為住 房建設捉供資金。兩者分別從需求和供給角度推動了住房的生產 和消費,促進了住房市場的繁榮,推動住房建設發展
5、為什么說住房公積金制度有利于政策性抵押貸款制度的建立?
住房公積金實行低存低貸的原則。由于住房公積金存儲利率 相對較低,利用住房公積金積累發放的貸款利率也相對較低,這 樣就為政策性抵押貸款提供了資金來源,同時也提高了職工貸款 的承受能力,可以鼓勵職工利用貸款實現購房,有利于政策性抵 押貸款制度的建立。
二、住房公積金繳存
6、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對象有哪些?
凡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和企業工作的職工和職工所在單位均應繳存住房公積金。
上述企業,是指國有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它城鎮企業。
上述職工,含退養或下崗職工、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領取工資的職工和非城鎮戶口的合同工,但不包括離退休職工和外籍職工。
7、在什么情況下住房公積金可以進行轉移?
當職工變動單位時,須由調出單位先辦理調出手續,再由調入單位辦理調入手續,其住房公積金本息隨之轉入新調入的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繼續繳存。
當職工因故脫離工作單位,中斷工資關系時,其公積金繳交隨之中斷,其結余的住房公積金本息仍保留在原單位名下的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職工住房公積金帳號不變。職工恢復工作時,如在原單位發工資的,則繼續在原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如變動單位的,需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才能繼續繳存。
8、住房公積金有哪些優惠政策?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按規定不計入個人所得稅的納稅基數,職工按規定提取的住房公積金本金和利息,免繳個人所得稅。
9、住房公積金為什么歸個人所有?
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是職工個人每月按規定從工資中扣除后繳存的部分,這部分屬于職工工資,理應歸職工個人所有,二是單位每月按規定為職工個人繳存的部分,這部分是住房實物福利分配向工資貨幣化分配轉換的部分,視同職工工資,也歸職工個人所有。上述兩部分構成的住房公積金,應繳存在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內,實行統一管理,專款專用。
10、離、退休職工為什么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住房公積金制度對于需要解決住房困難的職工和家庭來說是 一種資金機制上的保障。而對于一部分暫時不需要解決住房困難 的職工和有住房公積金積累的離、退休職工來說,住房公積金是 養老金的補充,這是我國住房公積金制度本身所具有的兩種機能。 因此,職工離、退休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實際上是為了保障職 工利用住房公積金進行養老的權益。如果職工離、退休后繼續繳 存住房公積金的話,將享受不到這筆資金養老保障的優越性,甚 至會降低他們的生活水平,等職工去世拿這筆資金是沒有意義的。 從另一個方面看,職工運用住房公積金購建住房,也就達到了解 決住房的目的,并從住房資產角度間接地保障了其養老的權益。因 此,《國房院住房公積金條例》規定,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 積金制度,當職工離、退休時,其積累的住房公積金可以本息一 并提取,供養老之用。
11、單位對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有什么責任?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是住房實物分配向貨幣分配轉 化的需要,是職工勞動報酬的一部分。因此,單位應當按時足額 地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另外,未按時足額繳交住房公積金的 單位職工也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這些單位的職工就不能享 受到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優越性。
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 或者工會討論通過,并經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委員會批準后,可 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后,再提高繳存 比例或者補繳。
12、住房公積金的帳戶開立時間有何規定?
新設立單位必須自批準設立之日起三十日內辦理住房公積金 繳存登記,設立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
單位錄用職工,必須自正式錄用之日起三十日內,辦理 住房公積金帳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13、住房公積金繳交額如何計算?
單位、職工應分別按職工月工資總額一定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的繳存額計算到元,元以下單位見分見角進元;對有條 件的單位,在規定繳交率的基礎上,經房改辦批準可適當提高。 職工按我市最低工資標準領取工資的,職工個人可以免繳住房公積金,職工所在單位仍應按照規定比例為職工繳存住房金。
住房公積金按月繳存。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在其每月工資收入中代扣。單位為職工繳存和代扣的住房公積金,可采取同城特約委托收款結算方式歸集或用支票、匯票等方式送繳。 管理中心應當于收到住房公積金當日計入職工個人住房公積 金帳戶。
單位應當對住房公積金單獨建帳,及時登錄職工個人住房公 積金繳存、變更、提取等情況。
14、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本息為什么免征個人所得稅?
征收個人所得稅是國家對具有一定收入水平以上的人實行的 一種稅收調節政策,而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是專項用于職工家庭解 決自住住房的一種具有保障性的長期儲金。國家規定對職工住房 公積金本息免征個人所得稅,體現了政府對個人自食其力解決住 房問題的鼓勵和扶持,在客觀上提高了職工解決自住住房的經濟 能力,與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初衷是一致的。
15、如何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率?
住房公積金繳存率的確定,首先要考慮單位和個人的經濟承 受能力;其次要考慮實物分配向貨幣分配轉換的需要;第三是考 慮職工住房公積金積累與滿足職工基本住房需求的關系。目前職 工個人和所在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率各為10%,今后隨著經濟的 發展和個人收入的捉高,住房公積金的繳存率也將相應提高。
16、如何確定單位和個人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等于職工工資乘以公積金繳存率。職 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以職工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資總額為準。 職工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資以統計部門規定的工資總額統計范圍為依 據。
三、住房公積金使用
17、哪些情況可以支取住房公積金?
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提取職工帳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戶口遷出所在的市、縣或者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買住房貸款本息的;
(六)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8、住房公積金的支取辦理程序
凡符合住房公積金支取條件的職工,應先向單位提出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支取審批表”,加蓋單位印章后,持有關證件到區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辦理審批手續,經批準后支取住房公積金。
19、住房公積金的用途是什么?
住房公積金按規定用于職工住房的消費和職工住房建設資金 的融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20、住房公積金如何支取?
(一)住房公積金支取需提供的證件:
(1)職工購買自住住房,憑售房發票、購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權證、契證;
(2)符合條件建造、翻建職工自住住房的,憑農村私人建房用地呈報表;
(3)職工大修自住住房,憑城建規劃部門(村鎮建設管理部門)大修批準文件、土地使用權證、危房鑒定報告;
(4)舊城改造中拆建的,憑拆遷部門安置協議及發票;
(5)職工離休、退休的,憑離退休證件;
(6)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憑 所在單位證明和喪失勞動能力鑒定書或退職證;
(7)出國出境定居的,憑公安部門簽發的護照及定居證件;
(8)在職期間去世的職工,憑單位證明、死亡證明書及合法繼承或受贈人證明。
(9)職工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憑借款合同、銀行還貸明細。
注:以上證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身份證及代辦人身份證。
(二)、支取辦理程序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職工,可向單位提出申請,填寫《杭州市蕭山區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支取審批表》(一式二聯),蓋好單位和個人章,填寫身份證號碼,并持有關證件直接到管理中心辦理手續。已辦理托管手續的單位職工無需再填寫該審批表,可直接到管理中心辦理手續。
四、住房公積金貸款
21、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是多少?
從2002年2月21日開始,住房公積金貸款月利率,5年以下調整為3‰,5年以上調整為3.375‰。貸款期間遇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調整,于下年初開始, 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新的利率規定。
22、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對象:
申請住房公積金的對象,必須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并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是購房合同約定的所購住房的產權人。
23、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范圍
在本區城鎮購買自用普通住房,包括商品房、二手房、房改房均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但現有家庭住房不能作為抵押物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
24、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是多少?
職工購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在滿足公積金貸款的基本條件下,僅一人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為15萬元,夫妻雙方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為20萬元。
25、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期限如何確定?
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由區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和借款人商定,最長不得超過20年,貸款年限加借款人年齡不得超過規定的退休年齡。
26、購買商品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條件和應提交的證件?
在購買商品房時,凡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并按規定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者,首付款不低于總房價30%的,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申請時應提交下列證件:
1、購房合同原件;
2、房地產開發公司出具的保證承諾書1份;
3、預付款收據原件及復印件1份;
4、購房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份,配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5、夫妻雙方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各2份(如夫妻雙方不在同一戶口簿的,還需提供結婚證書);
6、夫妻雙方私章;
7、具體可咨詢區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公積金貸款科電話82630461。
27、購買二手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條件和應提交的證件
購買二手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應具備的條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并按規定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
2、貸款額度不得高于評估價值的50%;
3、二手房的貸款手續須通過指定的房屋中介機構代理。
申請時應提交的證件:
1、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2、契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房產評估報告1份;
3、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2份;
4、夫妻雙方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各2份(如夫妻雙方不在同一戶口簿的,還需提供結婚證書);
5、夫妻雙方私章;
五、住房公積金管理
28、住房公積金的存、貸款利率如何確定?
住房公積金的存、貸款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經征求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意見,報國務院批準后統一執行。
29、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原則是什么?
所有行政和企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均應按照“個人存儲、單位 資助、統一管理、專項使用”的原則繳存住房公積金,建立住房 公積金制度。
30、住房公積金制度的管理原則是什么?
住房公積金制度的管理原則是“房委會決策、中心運作、銀 行專戶、財政監督”。
31、為什么要設立專門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
住房公積金是職工個人住房基金,不是財政預算資金,也不 同于銀行的儲蓄存款。為了保證住房公積金安全,定向用于住房 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 益,我市設立了專門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以下簡稱管理中 心)負責住房公積金運作和管理。
32、管理中心的主要職責是什么?
管理中心的主要職責是: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歸集、支付、核 算和編制使用計劃等各項管理工作;管理受政府委托的其他房改 資金;執行房委會決定的有關事項。
33、為什么管理中心是不以盈利為目的,實行獨立核算的事業單位?
(一)、這是由管理中心的性質決定的。管理中心是當地人民政 府批準設立,受政府委托依法管理住房公積金的獨立事業單位。由 于管理中心履行政府賦予的行政職能,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歸集、支 付、核算和編制使用計劃等工作,因此決定了管理中心必須實行 獨立核算。
(二)、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有利于提高職工購、建住房能力,促 進住房建設,促進政策性抵押貸款制度的建立。考慮到中低收入 家庭的經濟承受力就必須對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采取“低進低 出”的原則,不能一味追求管理中心的經營效益即以盈利為目的。
(三)、以維護住房公積金繳存人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管理中心 通過運用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而產生的利息收入,除支付職工 正常的繳存利息、受托銀行承辦金融業務的手續費和管理中心的 人員經費外,未經房委會批準不得支付其他費用,獨立核算的目 的在于本著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則,保證專款專用,不得挪 作他用。
34、管理中心為什么要為住房公積金繳存人開立個人帳戶?
住房公積金是職工個人住房基金,管理中心要保證住房公積 金的支取和償還,為詳細記錄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轉移、支 取和封存等變化情況,管理中心必須為住房公積金繳存人開立個 人帳戶,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可詳細反映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情 況,方便職工對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的監督和查詢,管理中心必 須為住房公積金繳存人開立個人帳戶,保障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 的權益。
35、住房公積金的帳戶管理有什么規定?
單位發生合并、分立、撤消、解散等情形或者依法宣告破產 的,應當自上述情形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 織辦理變更或者注銷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手續,并辦理職工住房 公積金帳戶的轉移或者封存、托管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包括職工調動、辭職、解聘、辭退、開除等,應當自終止勞動關系之日起三十日內,辦理職工住房 公積金帳戶的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職工被重新錄用時,用人單位應當自職工正式錄用之日起三 十日內,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轉移或者啟封手續。
36、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資金按何渠道列支?
行政機關在預算中列支;事業單位由財政部門核定收支后,在 預算或者費用中列支;企業在成本中列支。
37、單位欠繳住房公積金的條件是什么?
企業因嚴重虧損等原因,繳存住房公積金有困難的,可以向 管理中心提出欠繳申請,經管理中心審核同意后’,報市房委會批 準。企業欠繳住房公積金的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一年。超過一年,需 要繼續欠繳的,應當重新辦理審批手續。
單位經批準同意欠繳住房公積金,單位應繼續向職工代扣住 房公積金。代扣的住房公積金應在發放工資之日起五日內向管理 中心繳存,嚴禁挪作他用。
38、單位違反《條例》規定,將受到哪些相應的處罰?
單位未按《條例》規定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 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帳戶設立手續的,由管理中心責令其限 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管理中 心責令其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 行o
違反規定,挪用住房公積金的,追回挪用的住房公積金;有 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入住房公積金;構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 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39、為什么要建立住房公積金管理信息系統和個人查詢系統?
住房公積金的管理是一項利國利民的大事,由于住房公積金 的積累是長期的、穩定的,歸集數額是逐年增加的,管理工作涉 及面廣、業務量大、政策性強,建立信息系統是極為重要的。同 時為了全面地推行住房公積金制度,加強職工個人、單位繳交住 房公積金和對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的制約和監督,切實維護繳交 人的合法權益,方便職工對個人住房公積金使用的統籌安排,建 立個人查詢系統是十分必要的。這樣才能逐步實現管理工作的規 范化、科學化、電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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