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八條”的出臺,基本上已宣告住房投資需求被徹底“管死”了,炒樓變得無利可圖。地產投資專家表示,由于此次樓市調控并未涉及商用物業,轉戰商用物業不失為明智之舉。 非住宅類公寓產品賣得火
由于不受住宅的限購和限貸政策影響,新春期間廣州一些開盤的商業物業賣得比住宅火,位于珠江新城馬場路上的公寓盤富力公園28,年初一、初二兩天客流量都非常可觀,樓盤推出的“一口價”單位在大年初一一早就賣得七七八八,發展商不得不臨時加推新單位應市。
而在靠近琶洲大橋的一處望江樓盤,不少單位的均價在4萬元/平方米左右,不過這個樓盤的性質為辦公寫字樓,使用年限要比住宅“縮水”20年,水電費也比普通物業貴1/3。但樓盤的銷售人員表示,該樓盤總共450多套單位,去年底開盤后到現在已經賣掉了約2/3。“因為不受限購的制約,所以還是有不少買家入貨,有的人一次就買四五套。”
上周末,位于北京路步行街的商用物業金潤鉑宮開放樣板間,盡管天公不作美,周邊道路也因舉行廣府廟會實行交通管制,但樓盤現場依然看客盈門。市民黃先生說,因為自己已經買過房,不能再貸款,所以過來看看,為的就是不想手頭的資金貶值。另一市民李姨則表示自己已經下了定,并表示2.9萬元-3.5萬元/平方米的價格對她來說不算貴。
商業物業比住宅更具投資價值
種種跡象顯示,“新國八條”將投資住宅資金成本提高,購買第二套房首付高達6成,使得首付只要50%的商用物業關注度快速升溫。尤其是眼下各地愈演愈烈的限購令,將投資者擋在住宅門外的同時,也在不斷推高商業地產的吸引力。
“CPI高企,市民都尋求資金保值,目前除了股市外,樓市是最佳的投資途徑。不過現時投資哪類物業更好?”廣州中原地產市場部總監李粵湘分析,此次樓市調控并未涉及商用物業,轉戰商用物業不失為明智之舉。
地產經濟研究專家鄧浩志更認為,相對住宅而言,商用物業面臨的政策壓力小,而且商住價格倒掛也導致商業項目有價格回歸的需要,所以未來商用物業整體會比住宅更具有投資價值。
廣東省房協理事趙卓文分析,目前國內房地產開發結構偏重住宅。在“新國八條”抑制住宅需求的影響下,未來商用和寫字樓物業可能迎來一個爆發期。
特別提醒
商鋪轉讓稅費高
鄧浩志提醒投資者,如何選擇適當的品種進行投資非常重要。廣州商業地產項目大大小小加起來有40個,其中有幾十個項目首次登陸廣州,新增大型購物中心數量是過去五年的年均供應量的3倍還要多,寫字樓市場更是出現井噴。“籠統地說,走高端路線、設計及經營理念都比較超前的商用物業應該更具有升值潛力。綜合素質較低的商用物業容易陷入同質化競爭的境地,經營困難將比較大,所以風險也比較大,投資者在選擇時要主要考慮這些問題。”
而對于“酒店式公寓”,廣州市國土房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購房者一定要看清樓盤預售證上的房屋屬性,有些項目以公寓的名義銷售,在房屋屬性上是辦公,這類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和住宅不一樣,而且水電費標準也是按照商業辦公標準收取,會高于普通住宅的收費標準。
李粵湘說,廣州市中心內,不少寫字樓價格低于住宅,非常適宜投資。她同時提醒,寫字樓不論年限,都要計算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及增值稅;另外,商用物業貸款要首付五成,而且利率較少優惠,除了銀行認定的優質客戶可獲基準利率外,普通客戶都要按1.1倍利率計算。持有方面的費用就較簡單,管理費已經包括公共空間的水電,客戶只須支付物業內產生的電費。
也有業內人士提醒,不要以為商鋪不受調控影響就可以大舉“吃進”。商鋪轉讓時有兩個稅費較高:一是土地增值稅,按照該商鋪賣出后的利潤率的高低,對凈利潤部分征30%—60%的稅;二是營業稅,按照凈利潤的20%征稅。對小投資者而言,投資商鋪與投資住宅遠遠不是一回事,一般來說商鋪換手率極低。“主要是考慮到轉讓交易過程中的高額稅費,通常上家需要繳納的稅費占其利潤的55%以上,因此,絕大多數商鋪投資者選擇長期持有,通過收租獲取利潤,這和投資住宅講究高拋低吸賺取差價的贏利模式有根本的區別。”
另外,小投資者在投資產權式商鋪時,千萬別受“高返租”的誘惑,萬一運營商自身缺乏商場運營經驗,很難保證年度返租的完成。運營商一旦資金吃緊,或撒手,或改頭換面,會讓小業主血本無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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