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建設工程招投標,其優點有那些? 建設工程招投標是工程發包人向社會公眾發布招標公告或者向數人發出招標通知,在諸多投標人中選擇最滿意的投標人并與之訂立建設工程合同的締約方式。招投標是合同訂立過程中要約與承諾的變異形式,其顯著特點是將競爭機制引入合同訂立。通過招投標活動,發包人可以選擇實力強、信譽高的承包人,確保工程質量;投標人可以公平公正地參與市場競爭,順利承攬建設工程,實現營利目的;還有利于形成競爭有序的建筑市場,保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提高經濟效益。 二、調整建設工程招投標的法律法規有那些? 全國人大常委會1999年8月30日制定的《招標投標法》是招投標法律體系中的基本法律,分6章68條,依次為:總則、招標、投標、開標、評標和中標、法律責任、附則。 招標階段,原國家計委制定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規定必須招標項目的具體范圍和規模標準,《招標公告發布暫行辦法》規定招標公告的發布方法,《工程建設項目自行招標試行辦法》規定自行招標事宜;建設部制定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規定招標代理機構的條件和資格等級。評標階段,七部委制定的《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規范評標活動。 建設工程涉及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貨物采購等階段,不同階段的招投標活動均由相應法律調整。勘察設計階段適用八部委制定的《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施工階段適用七部委局制定的《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貨物采購階段適用七部委局《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 建設工程按照內容可分為房屋建筑、市政、公路、水利、鐵路等工程項目,不同項目的招投標還應當分別適用主管部委的行政規章。如建設部對房屋建筑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建筑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交通部對公路工程制定了《公路工程勘察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公路工程施工招標評標委員會評標工作細則》、《《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公路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較大市的人大、人大常委會和政府可以根據本區域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制定關于招標投標活動的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性規章。 三、招投標活動應當遵循那些基本原則? 法律原則是貫穿該法律領域,統帥各項制度和規范的基本準則,是適用法律、解釋法律和補充法律漏洞的基本依據。
《招標投標法》第五條:“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公開原則就是要求招標投標活動具有較高透明度,包括信息公開、開標公開、評標標準公開和中標結果公開。公平原則要求給予所有投標人平等參與競爭的機會,不得有意排斥、歧視任何一方,不得限制公平競爭。公正原則要求評標標準和方法公正,中標結果公正;評標委員會成員評標時應當使用招標文件確定的標準與方法,要客觀公正履行職務,不得接受賄賂。誠實信用原則要求當事人以善意、誠實態度參與招投標活動,不得爾虞我詐,不得以損害他人、國家和社會利益為代價獲取不法利益。 四、行政機關對招標投標活動監督的具體內容包括什么?監督機關的職權如何劃分? 進行招標的項目大多是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或者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際組織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由于這些項目關乎國計民生,故招投標活動及其當事人應當依法接受監督。 有關行政部門對招投標活動實施監督的具體內容包括:對強制招標項目是否進行招標實施監督,對招投標活動是否遵守法定規則和程序實施監督,依法查處招投標活動中的違法行為。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國務院有關部門實施招標投標活動行政監督的職責分工的意見》第3條規定了行政監督部門的職權劃分:“對于招投標過程(包括招標、投標、開標、評標、中標)中泄露保密資料、泄露標底、串通招標、串通投標、歧視排斥投標等違法活動的監督執法,按現行的職責分工,分別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并受理投標人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投訴。按照這一原則,工業(含內貿)、水利、交通、鐵道、民航、信息產業等行業和產業項目的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分別由經貿、水利、交通、鐵道、民航、信息產業等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項目和市政工程項目的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進口機電設備采購項目的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由外經貿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須將監督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通知項目審批部門,項目審批部門根據情況依法暫停項目執行或者暫停資金撥付”。 五、 建設工程招投標可以分為幾個程序,各個程序包括那些具體工作? 招投標程序可以分為招標、投標、開標、評標定標、訂立合同五個階段。 招標階段是招標人采取招標公告或邀請書的形式,向公眾或數人發出投標邀請的階段。招標人工作包括履行審批手續、落實資金來源;確定招標方式,自行招標的,建立招標機構,代理招標的,確定代理機構;發布招標公告和投標邀請書;編制招標文件和招標標底;對潛在投標人資格審查,售出招標文件;組織潛在投標人踏勘項目現場。 投標階段是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向招標人提出報價的階段。具體工作有:獲取招標文件;按照要求編制投標文件;在規定時間送投標文件至指定地點。 開標階段是在預定時間和地點,當眾啟封標書,公開標書內容的階段。開標前,招標人或代理機構應當邀請有關參與人員和確定評標委員會成員。開標時,要驗收招標文件密封情況,確認無誤后由工作人員當眾拆封,宣讀標書主要內容。開標后,將投標文件交于評標委員會評標,并且記錄開標過程以存檔備查。 評標、定標階段是評審有效標書,確定中標人的階段。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評審標書;完成評標后,提出書面評標報告,并推薦中標候選人;招標人或經授權的評標委員會確定招標人;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 訂立合同是依據招投標文件,雙方訂立合同的階段。該階段旨在書面方式確認招投標文件,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招標人與招標人不得再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六、必須招標的建設工程項目有那些? 必須招標的建設工程項目是指已經達到法定范圍和規模,必須通過招投標方式締結合同的建設工程項目。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 《招標投標法》第3條規定必須招標的范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一)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項目的具體范圍和規模標準,由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準。法律或者國務院對必須進行招標的其他項目的范圍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招標投標法》第49條規定了不招標和規避招標的法律責任: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而不招標的,將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項目合同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對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的項目,可以暫停項目執行或者暫停資金撥付;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七、《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對必須招標項目的范圍和規模如何規定? 為增加《招標投標法》的可操作性,原國家計委根據該法授權于2000年5月1日制定了《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明確規定了必須招標項目的招標范圍和規模標準: 1、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基礎設施項目的范圍包括:(一)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新能源等能源項目;(二)鐵路、公路、管道、水運、航空以及其他交通運輸業等交通運輸項目;(三)郵政、電信樞紐、通信、信息網絡等郵電通訊項目;(四)防洪、灌溉、排澇、引(供)水、灘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樞紐等水利項目;(五)道路、橋梁、地鐵和輕軌交通、污水排放及處理、垃圾處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車場等城市設施項目;(六)生態環境保護項目;(七)其他基礎設施項目。 2、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公用事業項目的范圍包括:(一)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市政工程項目;(二)科技、教育、文化等項目;(三)體育、旅游等項目;(四)衛生、社會福利等項目;(五)商品住宅,包括經濟適用住房;(六)其他公用事業項目。 3、使用國有資金投資項目的范圍包括:(一)使用各級財政預算資金的項目;(二)使用納入財政管理的各種政府性專項建設基金的項目;(三)使用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自有資金,并且國有資產投資者實際擁有控制權的項目。 4、國家融資項目的范圍包括:(一)使用國家發行債券所籌資金的項目;(二)使用國家對外借款或者擔保所籌資金的項目;(三)使用國家政策性貸款的項目;(四)國家授權投資主體融資的項目;(五)國家特許的融資項目。 5、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資金的項目的范圍包括:(一)使用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組織貸款資金的項目;(二)使用外國政府及其機構貸款資金的項目;(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援助資金的項目。 6、本規定第二條至第六條規定范圍內的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必須進行招標:(一)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二)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三)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四)單項合同估算價低于第(一)、(二)、(三)項規定的標準,但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法律或者國務院對必須進行招標的其他項目的范圍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八、那些勘察設計項目可以不進行招標? 《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第4條規定:“按照國家規定需要政府審批的項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批準,項目的勘察設計可以不進行招標:(一)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的;(二)搶險救災的;(三)主要工藝、技術采用特定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四)技術復雜或專業性強,能夠滿足條件的勘察設計單位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競爭的;(五)已建成項目需要改、擴建或者技術改造,由其他單位進行設計影響項目功能配套性的。”對可以不進行招標的勘察設計項目,發包人可以自行發包。 九、那些施工項目可以不招標? 根據《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12條,需要審批的工程建設項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辦法規定的審批部門批準,可以不進行施工招標:(一)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或者搶險救災而不適宜招標的;(二)屬于利用扶貧資金實行以工代賑需要使用農民工的;(三)施工主要技術采用特定的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四)施工企業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該施工企業資質等級符合工程要求的;(五)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屬小型工程或者主體加層工程,原中標人仍具備承包能力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不需要審批但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不進行施工招標。 十、 招標前應當完成那些工作? 《招標投標法》第8條規定:“招標人是依照本法規定提出招標項目、進行招標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故招標人應當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然人不能成為招標人。 《招標投標法》第9條規定:“招標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的,應當先履行審批手續,取得批準。招標人應當有進行招標項目的相應資金或者資金來源已經落實,并應當在招標文件中如實載明。“故辦理審批手續和落實資金來源是提出招標項目前必須完成兩項工作。審批手續主要有:立項審批、投資規模審批、資金來源審批、安全性審批、環保審批等。項目資金來源于財政資金、自有資金、貸款等,資金落實關系到項目履行狀況和承包人切身利益,故必須在招標文件中如實記載。
十一、勘察、設計、施工、貨物采購具備什么條件方能招標? 建設工程包括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貨物采購等階段,凡是符合《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的項目必須強制招標。不同階段的招標活動必須符合法定條件,方能進行。 1、勘查、設計的招標條件!豆こ探ㄔO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第9條規定:“依法必須進行勘察設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在招標時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的,已履行審批手續,取得批準;(二)勘察設計所需資金已經落實;(三)所必需的勘察設計基礎資料已經收集完成;(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施工的招標條件!豆こ探ㄔO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8條規定:“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應當具備下列條件才能進行施工招標:(一)招標人已經依法成立;(二)初步設計及概算應當履行審批手續的,已經批準;(三)招標范圍、招標方式和招標組織形式等應當履行核準手續的,已經核準;(四)有相應資金或資金來源已經落實;(五)有招標所需的設計圖紙及技術資料!薄斗课萁ㄖ褪姓A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的工程施工招標條件與之大體相同,不再贅述。 3、貨物采購的招標條件!豆こ探ㄔO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第8條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應當具備下列條件才能進行貨物招標:(一)招標人已經依法成立;(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履行項目審批、核準或者備案手續的,已經審批、核準或者備案;(三)有相應資金或者資金來源已經落實;(四)能夠提出貨物的使用與技術要求。
十二、招標方式有幾種方式? 《招標投標法》第10條規定: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公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邀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 二者區別:1、信息發布發生不同。公開招標是招標人在報紙、電視、廣播等公眾媒體發布招標公告;邀請招標是招標人以信函、電信、傳真等方式發出邀請書。2、招標人可選擇范圍不同。公開招標時,一切符合招標條件的建筑企業均可參與投標,招標人可以在眾多投標人中選擇報價低、工期短、信譽好的承包人;邀請招標時,僅有接到邀請書的建筑企業可以投標,縮小了招標人的選擇范圍,可能會將有實力的競爭者排除在外。3、適用范圍不同。公開招標具有較強的公開性和競爭性,是目前建筑市場通行的招標方式;邀請招標適用于私人工程、保密工程或性質特殊、需要有專業技術的工程。
十三、那些勘察設計項目可以進行邀請招標? 根據《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第11條:依法必須進行勘察設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在下列情況下可以進行邀請招標:(一)項目的技術性、專業性較強,或者環境資源條件特殊,符合條件的潛在投標人數量有限的;(二)如采用公開招標,所需費用占工程建設項目總投資的比例過大的;(三)建設條件受自然因素限制,如采用公開招標,將影響項目實施時機的。
招標人采用邀請方式招標的,應當向三個以上具備承擔招標項目勘察設計能力的、并具有相應資質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出投標邀請書。 十四、那些施工項目可以進行邀請招標? 根據《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11條: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確定的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地方重點建設項目,以及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有資金投資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工程建設項目,應當公開招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批準可以進行邀請招標:(一)項目技術復雜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幾家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的;(二)受自然地域環境限制的;(三)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或者搶險救災,適宜招標但不宜公開招標的;(四)擬公開招標的費用與項目的價值相比,不值得的;(五)法律、法規規定不宜公開招標的。 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的邀請招標,應當經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批準;地方重點建設項目的邀請招標,應當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有資金投資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并需要審批的工程建設項目的邀請招標,應當經項目審批部門批準,但項目審批部門只審批立項的,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審批。 十五、那些貨物采購項目可以進行邀請招標? 根據《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第11條規定: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確定的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地方重點建設項目,其貨物采購應當公開招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批準可以進行邀請招標:(一)貨物技術復雜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幾家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的;(二)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或者搶險救災,適宜招標但不宜公開招標的;(三)擬公開招標的費用與擬公開招標的節資相比,得不償失的;(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宜公開招標的。 國家重點建設項目貨物的邀請招標,應當經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批準;地方重點建設項目貨物的邀請招標,應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 十六、招標人必須委托代理機構才能招標嗎? 代理招標是招標人將招標事務委托于依法設立的專業從事招標代理業務的代理機構,由代理機構代理招標的行為。《招標投標法》第12條規定:“招標人有權自行選擇招標代理機構,委托其辦理招標事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為招標人指定招標代理機構。招標人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能力的,可以自行辦理招標事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其委托招標代理機構辦理招標事宜。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自行辦理招標事宜的,應當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備案!睋丝芍,招標人可以自行辦理招標事宜,也可以委托專業機構代理招標,招標代理不是強制性制度。自主招標是招標人獨自進行的招標活動,前提是其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能力。如果招標項目屬于強制性招標項目的,招標人應當向建設行政部門備案。
十七、自行招標時,招標人應當具備那些條件? 《招標投標法》第12條規定:招標人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能力的,可以自行辦理招標事宜!豆こ探ㄔO項目自行招標試行辦法》第4條對招標人應當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能力作出具體規定:(一) 具有項目法人資格(或者法人資格);(二) 具有與招標項目規模和復雜程度相適應的工程技術、概預算、財務和工程管理等方面專業技術力量;(三) 有從事同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的經驗; (四) 設有專門的招標機構或者擁有3名以上專職招標業務人員; (五) 熟悉和掌握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規規章。 十八、招標代理機構的性質如何?應當具備什么資格? 《招標投標法》第13條規定:“招標代理機構是依法設立、從事招標代理業務并提供相關服務的社會中介組織。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從事招標代理業務的營業場所和相應資金;(二)有能夠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相應專業力量;(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三款規定條件、可以作為評標委員會成員人選的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庫”。據此可知,招標代理機構是專業從事招標代理業務的社會中介組織,彼此之間無隸屬關系,獨立開展業務,與行政機關和其他國家機關亦無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益關系。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可以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承擔工程招標代理業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限制或者拓斥工程招標代理機構依法開展工程招標代理業務。 《招標投標法》第14條規定:“從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的招標代理機構,其資格由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從事其他招標代理業務的招標代理機構,其資格認定的主管部門由國務院規定!苯ㄔO部2000年6月30制定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對招標代理機構的條件和資格等級作出詳細規定。 十九、代理招標時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有那些? 代理招標時,招標人與代理機構應當訂立委托合同以明確權利義務。根據《合同法》,代理機構的義務與責任主要有: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謹慎處理委托事宜;如實報告委托事務的處理情況;因違反注意義務或越權時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委托人的義務與責任有:支付費用和報酬;因指示不當或擅自變更委托時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委托合同訂立后,招標人應當及時向代理機構提供招標所需的審批手續、資金來源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招標代理機構應當授權范圍內辦理下列事宜:(一)擬訂招標方案,編制和出售招標文件、資格預審文件;(二)審查投標人資格;(三)編制標底;(四)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五)組織開標、評標,協助招標人定標;(六)草擬合同;(七)招標人委托的其他事項!墩袠送稑朔ā返谑鍡l還特別規定:“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在招標人委托的范圍內辦理招標事宜,并遵守本法關于招標人的規定! 二十、招標公告的發布方式及內容? 招標公告是招標人以公告方式邀請不特定潛在投標人就招標項目參與投標的意思表示。采用公開方式招標的,應當發布招標公告。發布招標公告是招標的基礎工作,潛在投標人只有了解公告才可能參與投標。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標公告,應當通過國家指定的報刊、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介發布。媒介的傳播程度直接決定影響招標公告的發布范圍,決定投標競爭的廣泛程度。國家計委2000年7月1日制定的《招標公告發布暫行辦法》詳細規定了招標公告的發布方式。 招標公告內容對潛在投標人至關重要,直接決定其是否參與投標。招標公告應當載明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招標項目的性質、數量、實施地點和時間以及獲取招標文件的辦法等事項。采用邀請招標的,投標邀請書應當載明上述事項。勘察設計、施工、貨物采購項目招標公告的具體內容可以參考《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 二十一、對潛在投標人進行資格預審的內容與目的是什么? 發出招標公告和邀請書后,潛在投標人如果有投標意向,則會向招標人提出購買招標文件,準備投標。《招標投標法》第18條規定:“招標人可以根據招標項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中,要求潛在投標人提供有關資質證明文件和業績情況,并對潛在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國家對投標人的資格條件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故在發售招標文件前,招標人依法可以對潛在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者才可以購買招標文件。審查內容主要資質等級、施工經歷、技術力量、機械設備簡況、目前承建項目等情況。通過審查可以了解潛在投標人的施工能力、經濟實力和管理經驗,排除部不符合條件的投標人,以獲取良好招標結果。 二十二、招標文件如何編制?應當包括那些內容? 招標文件是招標人向潛在投標人提供的介紹工程項目情況和招標條件,供投標人知悉招投標規則和編制投標文件的材料!墩袠送稑朔ā返19條規定:“招標人應當根據招標項目的特點和需要編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應當包括招標項目的技術要求、對投標人資格審查的標準、投標報價要求和評標標準等所有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以及擬簽訂合同的主要條款。國家對招標項目的技術、標準有規定的,招標人應當按照其規定在招標文件中提出相應要求。招標項目需要劃分標段、確定工期的,招標人應當合理劃分標段、確定工期,并在招標文件中載明! 二十三、勘察設計項目招標文件的內容有那些? 根據《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第15條,勘察設計招標文件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一)投標須知;(二)投標文件格式及主要合同條款;(三)項目說明書,包括資金來源情況;(四)勘察設計范圍,對勘察設計進度、階段和深度要求;(五)勘察設計基礎資料;(六)勘察設計費用支付方式,對未中標人是否給予補償及補償標準;(七)投標報價要求;(八)對投標人資格審查的標準;(九)評標標準和方法;(十)投標有效期。 二十四、施工項目招標文件的內容有那些? 根據《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24條,其招標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內容:(一)投標邀請書;(二)投標人須知;(三)合同主要條款;(四)投標文件格式;(五)采用工程量清單招標的,應當提供工程量清單;(六)技術條款;(七)設計圖紙;(八)評標標準和方法;(九)投標輔助材料。招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中規定實質性要求和條件,并用醒目的方式標明。 二十五、貨物采購招標文件的內容有那些? 根據《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第21條,其招標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內容:(一)投標邀請書;(二)投標人須知;(三)投標文件格式;(四)技術規格、參數及其他要求;(五)評標標準和方法;(六)合同主要條款。 招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中規定實質性要求和條件,說明不滿足其中任何一項實質性要求和條件的投標將被拒絕,并用醒目的方式標明;沒有標明的要求和條件在評標時不得作為實質性要求和條件。對于非實質性要求和條件,應規定允許偏差的最大范圍、最高項數,以及對這些偏差進行調整的方法。國家對招標貨物的技術、標準、質量等有特殊要求的,招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中提出相應特殊要求,并將其作為實質性要求和條件。 二十六、招標標底的作用與內容? 招標標底是招標工程的預期價格,是審核投標報價、評標決標的重要依據之一。 通過制定標底,招標人可以預知自己在擬在建工程中應當承擔的義務,從而更好地安排預算資金。一般在招標公告或者招標邀請書發出之前,由招標人根據招標項目特點自行編制,或委托招標咨詢機構編制,并且經當地招標管理辦公室核準后生效!墩袠送稑朔ā返24條規定:“招標人設有標底的,標底必須保密”。故經過審定的標底,應當密封至開標,此前應當絕對保密 一個工程只能編制一個標底。招標項目也可以不設標底,進行無標底招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招標人編制或報審標底,或干預其確定標底。 二十七、招標人如何組織踏勘現場和解答疑問? 為使潛在投標人更準確了解招標項目,招標人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組織踏勘現場。招標人應當向潛在投標人介紹工程場地和相關環境。為防止實質協商、泄漏秘密和串標,招標人不得單獨或者分別組織任何一個投標人進行現場踏勘。 投標人對招標文件有疑問需要澄清的,應當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人提出。對于潛在投標人在閱讀招標文件和現場踏勘時提出的疑問,招標人可以書面形式或召開投標預備會的方式解答,但需將解答同時以書面方式通知所有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該解答的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除招標文件明確要求外,出席投標預備會不是強制性的,潛在投標人可以不出席預備會,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投標風險。 二十八、招標對招標人有什么法律約束力? 招標是招標人通過向公眾發布招標公告或者向數人發出招標邀請書,希望符合招標條件的承包人進行投標的意思表示!逗贤ā返15條規定:“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寄送的價目表、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商業廣告等為要約邀請” 故從法律性質上講,招標屬于要約邀請。 招標雖屬要約邀請,但是對招標人仍然具有一定的法律約束力。具體表現在:1、招標人應當保持招標工作的穩定性,不得擅自修改已發出的招標文件。如果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十五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該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2、招標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標明特定的生產供應者以及含有傾向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其他內容。招標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不得對潛在投標人實行歧視待遇。3、招標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以及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其他情況。
二十九、投標人應當具備什么條件? 招標公告或招標邀請書發出后,可能出現有興趣并且準備投標的人。但是并非任何人都可以參與競爭投標。 首先,根據《招標投標法》第25條:投標人是響應招標、參加投標競爭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招標的科研項目允許個人參加投標的,投標的個人適用本法有關投標人的規定。 其次、根據《招標投標法》第26條:投標人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國家有關規定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或者招標文件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定的,投標人應當具備規定的資格條件。投標人必須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包括施工能力、經濟實力和業績情況等。比如《建筑法》第13條規定:“從事建筑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按照其擁有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業績等資質條件,劃分為不同的資質等級,經資質審查合格,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后,方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活動”,投標人應當符合法律對投標人企業資質的管理規定。 最后、根據《招標投標法》第18條,潛在投標人必須經過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的初步資格審查,方可以購取招標文件準備參與投標。 三十、面對招標公告和招標邀請,建筑企業準備投標? 招標公告屢見報端,招標邀請堆積案頭。建筑企業是商事主體,通過完成合格建設工程實現營利目的。在當今建筑市場,招標投標已經成為建筑企業承攬工程的主要手段,如何選擇招標項目對其生存與發展尤為重要。面對招標公告和招標邀請,建筑企業至少應當做到: 1、充分研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是要約邀請,諸多條款將是合同內容,涉及到建筑企業的權利義務。故必須對報價、工程質量、項目成本、資金回收等內容仔細推敲,認真分析。分析不透、盲目投標將帶來巨大風險。 2、認真權衡自身施工能力和融資能力。施工能力直接決定工程質量與工期,交付質量合格工程是獲取工程款的前提,逾期交工要承擔賠償責任。墊資已經成為行業慣例,而且國家對墊資已經“松綁”,施工企業勝出不單單取決于施工能力,更取決于融資能力。 3、嚴格調查建設單位的資信狀況和項目的資金來源。建設單位將是建筑企業的合作伙伴,其優劣褒貶直接決定工程款能否收回。建筑企業可以從注冊資金、經營業績、履約能力、社會信譽和資金來源等方面進行調查。 4、牢記:報價是投標成功之關鍵。投標報價在評標因素中比重一般為50%-60%,甚至高達80%,直接決定能否中標。在普遍實行工程量清單制的今天,建筑企業不應繼續采用國家定額報價,而應當建立并適用本企業定額。報價過低不僅企業無法營利,而且為偷工減料、質量低劣留下隱患。為保證工程款及時支付,企業要盡量爭取工程款支付擔保。 三十一、投標文件的法律意義與制作要求有那些? 投標文件是投標人以締結合同為目的,以招標文件為依據,向招標人報送擬在建工程的報價、工期等事項的材料。投標的法律性質屬于要約,旨在奪取承包權。投標文件是投標人合同條件的書面載體,是評標委員會的評審對象,直接決定投標人能否中標和中標后的權利義務,故投標人應當用心制作。 《招標投標法》第27條規定: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投標文件應當對招標文件提出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故投標人首先要認真研究、正確理解招標文件的全部內容,按照招標文件編制投標文件;其次要嚴格按照招標項目的技術要求、報價要求和質量標準實質相應招標文件,切勿修改招標文件和遺漏、回避問題,否則將可能與中標失之交臂。 三十二、建設施工項目的投標文件有什么特殊規定? 根據《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36條,施工項目的投標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內容:(一)投標函;(二)投標報價;(三)施工組織設計;(四)商務和技術偏差表。投標人根據招標文件載明的項目實際情況,擬在中標后將中標項目的部分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進行分包的,應當在投標文件中載明。《招標投標法》第27條特別規定“招標項目屬于建設施工的,投標文件的內容還應當包括擬派出的項目負責人與主要技術人員的簡歷、業績和擬用于完成招標項目的機械設備等! 三十三、投標文件如何送達與簽收? 投標文件編制完畢后,投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在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密封送達至投標地點。招標人收到投標文件后,應檢查其密封和簽章是否完好,無誤后出具簽收手續并妥善保存。簽收憑證應當記載簽收的時間、地點、具體簽收人,簽收的包數和密封狀況等,文件送達人也應當簽字。開標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開啟投標文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后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應當拒收。聯合投標時,聯合體各方應當簽訂共同投標協議,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并將共同投標協議連同投標文件一并提交招標人! 投標人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可以補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并書面通知招標人。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開標時一并宣讀。投標人少于三個的,招標人應當依照《招標投標法》重新招標。 三十四、投標人如何補充、修改和撤回已經提交的投標文件? 根據合同自由原則,當事人可以自由決定合同的訂立、內容、變更與解除等事項。投標屬于要約,在相對方承諾之前,投標人當然可以自由補充、修改、撤回投標文件。故《招標投標法》第29條規定:“投標人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可以補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并書面通知招標人。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補充是對投標文件中遺漏和不足部分進行增補;修改是對已有內容變更;撤回是收回招標文件放棄投標或以新投標文件準備重新投標。補充、修改或撤回投標文件時,應當注意:1、與其他合同稍有不同,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進行,不是在招標人承諾(即發出中標通知書)之前;2、根據《招標投標法》第34條,開標應當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公開進行,故在開標之前可以自由補充、修改或撤回投標文件;3、補充和修改的投標文件是全部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以相同方式送達;4、撤回投標文件后,投標人可以在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重新編制和提交投標文件;5、在開標后撤回投標文件的,投標人交納的履約保證金可能被沒收,甚至承擔賠償責任。 三十五、共同投標時,聯合體各方的權利義務如何確定? 共同投標是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它是一種新型投標方式,聯合體各方可以取長補短,增強競爭實力;可以分散風險,降低損失。 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相應能力;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招標文件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定的,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規定的相應資格條件。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聯合體各方的關系可以分為內部關系和外部關系。內部,各方應當簽訂共同投標協議,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將共同投標協議和投標文件一并提交招標人。外部,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聯合體各方都有義務承擔全部責任,當承擔的責任超出應當承擔的份額時,可以向他方行使追償權。 三十六、法律對投標人有什么禁止性規定? 建設工程涉及公共安全和社會利益,《招標投標法》32、33條以強制性規定適當干預投標人的“真實意思“,主要有: 1、投標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標報價,不得排擠其他投標人的公平競爭,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的合法權益。下列行為均屬投標人串通投標報價:(一)投標人之間相互約定抬高或壓低投標報價;(二)投標人之間相互約定,在招標項目中分別以高、中、低價位報價;(三)投標人之間先進行內部競價,內定中標人,然后再參加投標;(四)投標人之間其他串通投標報價的行為。 2、投標人不得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下列行為均屬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投標:(一)招標人在開標前開啟投標文件,并將投標情況告知其他投標人,或者協助投標人撤換投標文件,更改報價;(二)招標人向投標人泄露標底;(三)招標人與投標人商定,投標時壓低或抬高標價,中標后再給投標人或招標人額外補償;(四)招標人預先內定中標人;(五)其他串通投標行為。 3、投標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報價競標,也不得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成本分為行業成本和企業成本,前者由行業標準定額決定,后者由企業管理水平決定。以他人名義投標,指投標人掛靠其他施工單位,或從其他單位通過轉讓或租借的方式獲取資格或資質證書,或者由其他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編制的投標文件上加蓋印章和簽字等行為。 4、禁止投標人以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 三十七、開標程序如何進行? 開標是招標人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和地點,當眾開啟所有投標文件,公開宣布投保人名稱、報價和其他內容的行為。一般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 主持人宣布開標開始,宣布參加開標人員名單和開標后的程序安排。 2、 投標人或者其推選的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完整性和密封性,確定無誤后由雙方在登記表上簽字。也可以由招標人委托的公證機構檢查并公證。 3、 檢查無誤后,當眾拆封,宣讀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和投標文件的其他主要內容。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收到的所有投標文件,都應當眾予以拆封、宣讀。 4、 記錄開標過程,由主持人、唱標人、投標人等參與人簽名,并存檔備查。 5、 開標結束后,將所有投標文件交由評標委員會評標。 三十八、評標委員會成員如何確定? 評標委員會是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負責評標并且向招標人推薦中標候選人或者根據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的組織。 根據《招標投標法》37條和《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其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的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五人以上單數,其中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評標專家應符合下列條件:(一)從事相關專業領域工作滿八年并具有高級職稱或者同等專業水平;(二)熟悉有關招標投標的法律法規,并具有與招標項目相關的實踐經驗;(三)能夠認真、公正、誠實、廉潔地履行職責。
評標專家由招標人從國務院有關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提供的專家名冊或者招標代理機構的專家庫內的相關專業的專家名單中確定;一般招標項目可以采取隨機抽取方式,特殊招標項目可以由招標人直接確定。評標委員會設負責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人由評標委員會成員推舉產生或者由招標人確定,評標委員會負責人與評標委員會的其他成員有同等的表決權。 與投標人有下列利害關系的人不得進入相關項目的評標委員會:1、投標人或者投標人主要負責人的近親屬;2、項目主管部門或者行政監督部門的人員; 3、與投標人有經濟利益關系,可能影響對投標公正評審的;4、曾因在招標、評標以及其他與招標投標有關活動中從事違法行為而受過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的。評標委員會成員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應當主動提出回避,已經進入的應當更換。 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一般應于開標前確定,在中標結果確定前應當保密。向招標人提交書面評標報告后,評標委員會即告解散。 三十九、評標委員會的評標標準與程序是什么? 評標委員會應當在保密和獨立的原則下工作。招標人應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證評標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進行。評標委員會成員不得透露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情況以及與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影響評標的過程和結果。 評標委員會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和比較。招標文件中沒有規定的標準和方法不得作為評標的依據。設有標底的,應當參考標底。評標方法包括最低投標價法、綜合評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規允許的其他評標方法。 評標分為初步評審和詳細評審。初步評審是評標委員會審查投標人是否具備資格、是否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投標文件是否實質響應招標文件、有無偏差。被界定為不合格投標或者廢標后,投標人將中止參與招投標。詳細評審是對初步評審合格的投標文件,評標委員會應當根據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對其技術部分和商務部分作進一步評審、比較。 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當向招標人提出書面評標報告,推薦合格的中標候選人,并抄送有關行政監督部門。 四十、什么情形下,評標委員會可以否決不合格投標或者界定廢標? 根據《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投標人有下列三種情形之一的,應當按照廢標處理: 1、投標人以他人的名義投標、串通投標、以行賄手段謀取中標或者以其他弄虛作假方式投標的; 2、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或者在設有標底時明顯低于標底,使得其投標報價可能低于其個別成本的,應當要求該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者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由評標委員會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報價競標的; 3、投標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未能對招標文件作出實質性響應的:(一)沒有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供投標擔;蛘咚峁┑耐稑藫S需Υ;(二)投標文件沒有投標人授權代表簽字和加蓋公章;(三)投標文件載明的招標項目完成期限超過招標文件規定的期限;(四)明顯不符合技術規格、技術標準的要求;(五)投標文件載明的貨物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六)投標文件附有招標人不能接受的條件;(七)不符合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其他實質性要求。 投標人資格條件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招標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對投標文件進行澄清、說明或者補正的,評標委員會可以否決其投標。 評標委員會否決不合格投標或者界定為廢標后,因有效投標不足三個使得投標明顯缺乏競爭的,評標委員會可以否決全部投標。投標人少于三個或者所有投標被否決的,招標人應當依法重新招標。 四十一、如何確定中標人? 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當向招標人提出書面評標報告,并推薦合格的中標候選人。采用最低投標價法評標的,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并且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的投標,應當推薦為中標候選人。采用綜合評估法的,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準的投標,應當推薦為中標候選人。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應當限定在一至三人,并標明排列順序。 招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提出的書面評標報告和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確定中標人。招標人也可以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國務院對特定招標項目的評標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中標人的投標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一)能夠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準;(二)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并且經評審的投標價格最低;但是投標價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四十二、中標通知書有什么法律約束力? 中標通知書是招標人通知投標人中標的書面憑證。中標人確定后,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并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 從法律意義上講,招標人發出的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屬于要約邀請,吸引法人或其他組織向其投標;投標人投標屬于要約,是希望與招標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招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屬于承諾,是同意投標人的投標條件并與之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合同法》對承諾生效采用到達主義,而《招標投標法》采用發信主義,故中標通知書發出后承諾生效。 《招標投標法》45條規定:“中標通知書對招標人和中標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標通知書發出后,招標人改變中標結果的,或者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狈韶熑伟袷仑熑魏托姓熑巍C袷仑熑问沁`約責任,包括繼續履行、支付違約金和賠償損失。賠償范圍是履行利益的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 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投標文件和中標通知書訂立書面合同,以進一步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并使之條理化、規范化。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主要包括價款、質量和工期)的其他協議。 四十三、出現“黑白合同”如何處理? 《招標投標法》46條規定:“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但在中標前后,為了獲取不正當利益,雙方經常另行簽訂一份或數份與備案合同實質內容(包括價款、質量和工期)不一致的合同。按照招投標文件訂立并且經過備案的合同被稱為“白合同”;另行訂立的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合同被稱為“黑合同”。出現“黑白合同”時,“黑合同”得以履行,“白合同”卻束之高閣。在工程價款結算糾紛案件中,一方當事人主張按照“黑合同”結算,對方當事人則主張按照“白合同”結算,究竟應當按照哪一份合同結算?實踐中無不產生爭議。 《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21條規定:“當事人就同一建設工程另行訂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與經過備案的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應當以備案的中標合同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根據”。“黑合同”可能是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但是為什么不能作為結算依據呢?這是因為:備案是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招投標采取的行政管理措施,法律規定中標合同的變更必須經過法定備案程序,“黑合同”的實質內容背離“白合同”且未進行備案,違犯了《招標投標法》的強制性規定,不產生變更“白合同”的法律效力。 但是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經常發生合同變更的情況,這就涉及到“黑白合同”與合同變更的界限問題。為避免黑白合同,當事人變更合同價款、質量和工期等實質內容時,要及時到招標投標辦公室辦理備案手續,以免發生爭議。 四十四、中標備案制度有什么意義? 必須招標的項目是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或屬于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還可能是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為及時制止不法行為,國家必須對招標投標行為進行干預和監督,故招標投標活動和中標合同必須到行政監督機關備案。 《招標投標法》第47條規定:“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薄豆こ探ㄔO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65條將施工項目的書面報告具體化:(一)招標范圍;(二)招標方式和發布招標公告的媒介;(三)招標文件中投標人須知、技術條款、評標標準和方法、合同主要條款等內容;(四)評標委員會的組成和評標報告;(五)中標結果?辈、設計招標項目和貨物招標項目的書面報告的具體內容分別適用《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和《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 四十五、《招標投標法》對中標人轉包和分包工程有何規定? 轉包是中標人不履行合同義務,將承攬的工程項目轉讓或將項目肢解后以分包名義轉讓于他人的行為!墩袠送稑朔ā返48條明確禁止轉包:中標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完成中標項目。中標人不得向他人轉讓中標項目,也不得將中標項目肢解后分別向他人轉讓。 分包是中標人將所承攬項目中的專業工程或者勞務作業發包給其他建筑業企業完成的活動!墩袠送稑朔ā返48條對分包有如下規定:1、分包應當由中標人按照合同約定或者經招標人同意;2、將中標項目的部分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他人完成;3、接受分包的人應當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并不得再次分包;4、中標人應當就分包項目向招標人負責,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項目承擔連帶責任。 《招標投標法》對轉包和分包的規定與《建筑法》、《合同法》、《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規完全吻合。
四十六、保證金有什么法律效力? 為保證招標順利進行和合同完全履行,招標人可以在招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提供投標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要求投標人提供保證金是招標人的一項權利。 招標文件要求提供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人應當在提交投標文件時一并提交。不提供保證金的,其投標文件將被拒收。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后投標人撤回投標文件的,投標保證金將被沒收。評標委員會初步評審時發現投標人未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將該投標按廢標處理。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后五個工作日內,應當向中標人和未中標人一次性退還投標保證金。中標人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的,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并取消其中標資格,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投標保證金數額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沒有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應當對招標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履約保證金是督促中標人認真履行合同的一種擔保方式,不同于定金,也不同于保證。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當提交。拒絕提交履約保證金的,可以視為放棄中標項目,并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在施工合同中,招標人可將一部分保證金展期至工程竣工驗收為止。在貨物或服務采購合同中,招標人也可將一部分保證金展期至安裝或調試之后。中標人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約定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履約保證金數額的,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沒有提交履約保證金的,應當對招標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提供的投標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除現金外,可以是銀行出具的銀行保函、保兌支票、銀行匯票或現金支票,也可以是招標人認可的其他合法擔保形式。經中標人同意,可將其投標保證金抵作履約保證金。根據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招標人要求中標人提供履約保證金的,招標人應當同時向中標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 四十七、中標無效的情形有那些? 1、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標人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或者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的其他情況的,或者泄露標底的,影響中標結果的; 2、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違反本法規定,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的,影響中標結果的; 3、招標人在評標委員會依法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以外確定中標人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在所有投標被評標委員會否決后自行確定中標人的; 4、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的,投標人以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的; 5、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 6、招標代理機構違反本法規定,泄露應當保密的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情況和資料的,或者與招標人、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影響中標結果的。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違反《招標投標法》規定,中標無效的,應當依照該法規定的中標條件從其余投標人中重新確定中標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進行招標。 四十八、應當重新招標的情形有那些? 重新招標是終止或者否決已經進行的招投標活動,對同一項目開始新的招標投標的行為!墩袠送稑朔ā芬幎ㄈN情況下應當重新招標: 1、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后,投標人少于三個的,招標人應當依照重新招標(《招標投標法》28條)。投標人人數過少則缺乏競爭性,與招投標競爭締約目的相背離,故招標應當重新進行。 2、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所有投標被否決的,招標人應當依照本法重新招標(《招標投標法》42條)。評標委員會經評審,認為所有投標不能夠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準和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可以否決所有投標,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只能重新招標。 3、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違反本法規定,中標無效的,應當依照中標條件從其余投標人中重新確定中標人或者重新進行招標(《招標投標法》64條)。中標無效意味著不產生當事人所期待的法律后果,應當重新確定中標人或者重新招標。 四十九、招標人違反《招標投標法》的行為與責任有那些? 1、違反《招標投標法》規定,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而不招標的,將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的(《招標投標法》49條); 2、招標人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對潛在投標人實行歧視待遇的,強制要求投標人組成聯合體共同投標的,或者限制投標人之間競爭的(《招標投標法》51條); 3、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標人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或者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的其他情況的,或者泄露標底的(《招標投標法》52條); 4、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違反本法規定,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的(《招標投標法》55條); 5、招標人在評標委員會依法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以外確定中標人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在所有投標被評標委員會否決后自行確定中標人的(《招標投標法》57條); 6、招標人與中標人不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合同的,或者招標人、中標人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協議的(《招標投標法》59條)。 有上述違法行為,招標人將承擔中標無效的民事責任與責令改正、警告和罰款的行政責任,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也將承擔處分責任。 五十、投標人(中標人)違反《招標投標法》的行為與責任有那些? 1、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的,投標人以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的(《招標投標法》53條); 2、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招標投標法》54條); 3、中標人將中標項目轉讓給他人的,將中標項目肢解后分別轉讓給他人的,違反本法規定將中標項目的部分主體、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招標投標法》58條); 4、中標人不按照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訂立合同的,或者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協議的(《招標投標法》59條); 5、中標人不履行與招標人訂立的合同的(《招標投標法》60條)。 招標人(中標人)承擔民事責任有:合同無效、沒收保證金、賠償損失。行政責任有:責令改正、罰款、沒收違法所得、停業整頓、取消投標資格、吊銷營業執照。如果招標人(中標人)違法行為情節嚴重將觸犯《刑法》223條,構成串通投標罪。同時,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單位罰款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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