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性別歧視需法律制度給力
來源:中國吉林網 作者:胡藝
近年來,女大學生就業難越來越為人們所關注。在畢業生們都在奔波找工作的“就業季”,女大學生們在求職過程中最大的愿望就是不遭性別歧視。男性女性各有特點,希望用人單位綜合考慮崗位特征,不要一味將女大學生拒之門外,對于優秀的人才,應該給予其正當競爭和發展的機會。(2月10日《半月談》)
報道中列舉的一樁樁女生就業被歧視的案例讓人同情與糾結。不少人認為,女生“學得好”不如“嫁得好”。為了就業,有的女生選擇找男友“借船出海”,有的女生選擇傍大款,當“畢婚族”。在“女科學家高層論壇”上,教育部原副部長吳啟迪曾表示,“受到一些灰姑娘嫁入豪門的電視劇影響,有相當部分女大學生出現了傍大款的觀念,這是一種悲哀,我感到很痛心。”
女大學生不忙求職忙征婚,放棄大學所學專業去傍大款,做畢婚族。這不是逃避現實,拿青春賭明天,褻瀆自己的幸福?客觀地講,“做得好”不如“嫁得好”的觀念確實對女大學生產生了一定的誤導。作為成功女性的吳啟迪對女生傍大款感到痛心,提醒女大學生通過自身的努力,做到既“做得好”又“嫁得好”,達到事業家庭雙豐收。對女大學生具有勵志意義。但是,在殘酷的性別歧視現實面前,我不忍心對大學生傍大款、做畢婚族說三道四。
北京眾澤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發布的《中國職場性別歧視狀況研究報告》。報告顯示:招聘中基于性別的歧視依然嚴重,平均每4個女性被調查者就有1個因自己的性別而被用人單位拒絕錄用。學歷越高的女性求職被拒率也呈升高的態勢。而來自大學校園的調查數據更加驚人,目前約70%%的女大學生認為在求職過程中存在男女不平等。四成以上女大學生認為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存在性別歧視。
在性別歧視的現實面前,女大學生雖然有憑本事敲開用人單位大門的勇氣,可是面對畸形的用人潛規則,她們也無計可施。女生“傍大款”,盡管帶有強烈的功利主義色彩,但是也折射出當前社會畸形的用人理念和女性就業難的現實。不可否認,女性懷孕、哺乳會影響工作,還需要休產假、請哺乳假。用人單位拒招女性,似乎算盤打得很精,但是他們褻瀆了女性的就業平等權利和法律法規的尊嚴。
女性懷孕、哺乳需要付出比男同胞多得多的辛勞,她們因為性別差異還要忍受畸形用人理念的歧視。雖然勞動法與婦女權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規規定了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充分保護女職工合法權益。但是面對用人單位的潛規則,面對社會的歧視心態,法律又缺乏強大的執行力,導致性別歧視用人觀仍有相當大的市場。
對此,一方面女大學生要反思人生定位,打破功利思維,學會自立自強;政府、社會、學校要引導她們樹立積極的就業觀和婚姻觀。更重要的是,就業寒冬里的性別歧視問題值得反思。對此,除了媒體曝光、道德輿論呼吁以外,政府部門要有所作為,從法規制度的層面,對歧視女性、無正當理由拒招女性的用人單位加大監督查處力度,增加其違規成本,用法律的力量矯正用人單位畸形用人觀,保障女性平等的就業權利。同時可以出臺優惠政策和激勵性措施,鼓勵用人單位招聘女職工,鼓勵女性自主創業,推動全社會形成良好的用人氛圍。幫助女大學生揚帆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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