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車出事了 車主有錯才擔責
借車給朋友,結果出了事,車主有沒有責任?肇事車跑了,受害人該找誰賠償?形形色色的交通事故該如何理賠?
今年7月1日起實行的 《侵權責任法》規定更細致,使得交通事故糾紛調解更具操作性。
A
肇事逃逸理賠交強險或救助基金來墊付
秦太太:我先生遭遇車禍,雙腿骨折,而肇事者逃逸,案件未破。這種情況該如何理賠?
律師:對此,《侵權責任法》明確了兩種情況:
一、肇事車輛留在現場,如該車已購買交強險,則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氛圍內給予賠償。
二、找不到肇事車輛或該車未購買交強險,則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受害人的搶救、喪葬等費用。
墊付后,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事故責任人追償。
B 涉案事故賠償 交強險先墊付
韓女士:今年8月,我母親被一輛盜搶車撞傷了,其肇事者還涉嫌搶劫。我母親的搶救費和醫療費該由誰來賠付?
律師:由盜竊、搶劫或搶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行為人承擔賠償責任。如果行為人無力支付或因其他原因無法支付,則由事故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此時保險公司不是在進行賠償,也不是在墊付事故傷害的責任費用。超出搶救費用之外的其他損失,受害人可向事故責任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事后,保險公司可向事故責任人追償墊付的搶救費用。
C 轉手車未過戶滿足條件不擔責
吳先生:我于2000年轉手了一輛車,當時未過戶,也未留下文字證明。最近,我得知該車已再次轉手,下落不明。如果該車發生事故,我是否要承擔連帶責任?
律師:只要吳先生能提供交易的書面憑證或者其他人證、物證來證明自己符合“已付款、已交付使用、所有權已發生轉移”這三個條件,就不用承擔連帶責任。
D 借車出事 車主無過錯不擔責
張先生:今年9月,王先生借我的車送朋友去廣安,結果在高速路上因超速行駛撞上護欄。王先生的朋友當場死亡,他也受了重傷。交警判定王先生負全責,但他正在住院治療,無法承擔死者的賠償費用。我是否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律師:《侵權責任法》明確了車主只承擔過錯責任。張先生雖是機動車所有人,但不是實際控制人,在事故中無過錯,因此張先生不用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E 報廢車出事 買賣雙方都擔責
許先生:今年7月,方某駕駛一輛報廢奧拓車肇事,致使我家親屬死亡。法院判定,方某與該報廢奧拓車的賣方劉某一起承擔事故賠償責任。這一判決是否合理?
律師:這一判決是合理的。買賣報廢車輛或拼裝車輛、駕駛報廢車輛或拼裝車輛上路,都是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如報廢車輛上路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則買賣雙方都要承擔賠償責任。四川在線-天府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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