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牛公函:法院判決前接到政府“警告”2010-06-29 11:11:07 來源:新京報(北京)
史上最牛公函:如果一審法院不采信我們的意見,而一意孤行或者基于其他原因,硬要依據上述錯誤鑒定結論作出判決……將會造成原告纏訴或者上訪,并且不利于處理另外三戶養殖戶的訴訟。我們想:這也是一二審法院都不希望發生的后果!
6月20日,付以順在池邊撈美蛙。他說池里面只剩很少了。本報記者 楊萬國 攝
核心提示
重慶農民付強的蛙場被劃入了工業園區,在補償沒談好的情況下,施工者放炮開山,大批蛙在炮聲中死去。付強由此與爆破公司展開了訴訟。
不過,原以為勝算在握的付強,卻等來了一場打輸的官司。
今年6月,付強的律師查閱卷宗時,發現了一份當地管委會發給法院的“公函”,要法院駁回原告訴訟請求,并警告法院不要“一意孤行”。
此前,與政府達不成補償協議的付強,還被當地警方多次調查。目前,他在期待著不受政府干預的二審判決。
□本報記者 楊萬國 重慶報道
6月20日,重慶市涪陵區李渡工業園區內,長滿雜草的荒地中,矗立著一座破敗的2層樓。
荒地中央是一大片洼地,不時有低沉的蛙聲傳出。洼地四周,倒塌的圍墻淹沒在水葫蘆中。
洼地是重慶市涪陵區義合美蛙養殖場。曾經,這里的美蛙(美國青蛙,食用蛙)吵得周圍鄰居夜晚無法入睡。
后來鄰居們都因拆遷搬走了。去年底,蛙場里的大批美蛙在施工的炮聲中死去。如今,池子里只剩零星的幾只蛙,偶爾從浮萍中探出腦袋,呱呱叫幾聲。
79歲的付以順和老伴還堅守著這片荒地。那座兀自矗立的樓房早已斷水斷電。
老兩口還將堅持下去,直到兒子付強與工業園區的官司結束。
美蛙之死
44歲的付強是這個美蛙養殖場的負責人。
6月20日,付強介紹,2007年他籌款20萬元、貸款13萬,加上父親的積蓄,并聯合大哥付裕,三人聯合投資,建起占地8.5畝的養蛙場。
2007年4月養殖場建成,當年8月開始購買數百對種蛙投入養殖。由父親付以順進行管理。
付強介紹,美蛙繁殖速度較快,3個月即可養成成品蛙,到2008年夏季,美蛙開始成規模。
付以順估計,當年底就可以出售一批美蛙了,不過,變故出現了。
2008年6月,付強所在的義合鎮雙溪村被列入李渡工業園區拆遷范圍,4家養殖場在拆遷范圍內,其中3家養牛蛙,付強養殖美蛙。
規劃占地20平方公里的李渡工業園區,是當地政府的大項目,目標是打造“千億級”園區。
2008年6月27日,涪陵區林業局出臺文件,認定牛蛙每畝年產值1.1萬—2.2萬元。按此標準,三家養殖場接受了補償,但付強認為數額過低,不愿接受。
僵持過程中,2008年11月,重慶市爆破工程建設公司、重慶鴻宸建筑公司兩家施工單位開始施工,在離義合美蛙養殖場不足百米處放炮開山。
付以順說,最近的炮點離他家蛙池只20多米,放的是聯排炮,“轟轟”連響,地動山搖。當時美蛙正在冬眠期,被震醒后,受驚亂跳。蛙池圍墻震倒,池水滲漏,美蛙受凍。
付強估算,當時池內美蛙已繁殖到約30萬只。當年12月中旬開始,美蛙大量死亡。
2008年12月19日,付強委托涪陵區環保局環境保護監測站對蛙場周邊炮聲監測,測得最高噪音88.9分貝。
此前,1992年河北省的一起案例表明,65分貝的噪音就能將冬眠的美蛙震醒和導致死亡。
2009年2月,在涪陵公證處公證員監督下,隨機捕撈的3只美蛙被送到重慶市水產技術推廣站解剖診斷,證實健康無病。
“那只能說明,蛙是被震死的。”付強估稱,1個多月時間內美蛙死亡約27萬只,造成損失200多萬元。
“刁民”被調查是否涉黑
美蛙大量死亡后,付強找到兩家施工公司索賠。兩公司稱,他們取得了公安機關許可,由工業園區批準進行爆破作業,他們不承擔責任。
2009年4月14日,付強將兩公司告上涪陵區法院,索賠255萬余元。
訴訟過程中,當年11月12日,涪陵區林業局出具新的文件,認定牛蛙、美蛙養殖場可參考每畝1.8萬—3.6萬元標準補償。
按此標準,付強可獲補償25萬元。付強仍不接受,他認為林業局先后兩份文件隨意性大,并將牛蛙和美蛙產值混雜。
6月20日,付強稱養殖場對自己意義重大,是自己“浪子回頭”的標志。他從前做過包工頭,1998年因“非法買賣槍支”被判刑12年。
2006年4月,獲得減刑的付強提前出獄,他稱之后在朋友幫助下包項目賺了些錢,隨后開始籌建蛙場。
付強說,他的蛙場手續齊全,管委會無法以此做文章,于是他的“前科”又被管委會拿出來說。當地政府官員稱他是“橫霸一方的刁民”,“敲詐勒索政府”。
6月22日,記者采訪中,李渡新區管委會副主任鄧中亞不斷強調,“付強有犯罪前科,絕非一般農民”。
付強說,因重慶打黑影響很大,管委會曾希望公安調查他是不是黑社會的。去年底有段時間,他被傳喚到派出所四五次。“他們監控我,電話要隨時接聽,向警方報告方位”。
“史上最牛公函”現身
2009年7月14日,涪陵區法院委托西南大學司法鑒定所,鑒定義合美蛙養殖場美蛙死亡原因。
付強說,法院曾多次調解,希望他接受30萬元的賠償額。他說法官曾勸他,司法鑒定很花錢,而且若鑒定出爆破公司沒責任,將得不到賠償。
2009年8月,鑒定書做出,認為爆破公司是造成美蛙大批死亡的原因,并認定蛙場損失額為63萬元。
付強滿懷希望等著自己勝訴,不過法院先后5次開庭,一直未判決。
付強說,他找到法院,法官稱“園區和區政府干涉,不能下判”。
今年3月2日,涪陵區法院終于做出一審判決,不認可西南大學司法鑒定所鑒定結論,認可兩被告自認的30萬元損失責任,判賠30萬元。
付強不服,委托律師賀恩權提起上訴。
律師賀恩權介紹,他在準備上訴材料時,到中級法院查閱卷宗,突然發現了一份李渡新區管委會發給涪陵區法院的公函。
“怪不得園區警告我打官司準輸。原來玄機在此。”付強說。
他把這份公函內容傳上了網,被網民稱為“史上最牛公函”。
這份收在法院卷宗里的公函共4頁,落款時間2009年10月15日。
內容為:“一審(法院)不應采信(西南大學司法鑒定所的)錯誤鑒定結論,應做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的判決……如果一審法院不采信我們的意見,而一意孤行或者基于其他原因,硬要依據上述錯誤鑒定結論作出判決……將會造成原告纏訴或者上訪,并且不利于處理另外三戶養殖戶的訴訟。我們想:這也是一二審法院都不希望發生的后果!”
管委會稱只是表達意見
這份公函上,有涪陵區法院副院長黃建全“批示”:交承辦人閱處。
6月21日,黃建全承認在這份公函上簽了字。他稱,公函是從自己辦公室門縫里撿到的。對于“撿到”的公函為何進了卷宗,黃未作回答。
該院辦一負責人稱,公函來自李渡新區管委會副主任劉生榮。他說一般這類材料會進入副卷,可能是法院的人不小心弄錯了,被編進了正卷。
公開資料顯示,劉生榮原為重慶市三中院民一庭法官。2007年11月,李渡新區管委會成立,劉生榮被調任管委會副主任,分管征地拆遷和法律事務等工作。
6月22日,劉生榮向記者承認,該函是他組織人寫的,代表管委會,“我們只是表達政府意見而已,有何不可?”
至于公函要求法院駁回原告訴訟請求,劉生榮說“聽不聽是法院的事”。
6月21日,該案承辦法官嚴廷海稱,他不記得這份公函,至于是否影響了該案判決,他也不記得。
6月22日,涪陵區國土局副局長、李渡新區管委會副主任鄧中亞承認,政府之所以介入付強與爆破公司間的糾紛,是因爆破公司放炮是政府允許的,如果爆破公司要賠償,最終還是政府埋單。
他稱,涪陵區在施行城市化的過程中,政府已最大限度考慮農民利益,在征地時,都是按林業局出具的賠償標準上限賠償,但農民“欲壑難填”。
雙方的“道德”之爭
6月22日,李渡新區管委會副主任鄧中亞認為,4戶養殖戶養蛙致富是假,趕在征地前建蛙池,套取國家賠償才是真。
他稱這幾家蛙場原本沒有什么蛙。而因蛙藏于水底,很難估值,給農民套取國家補償留下空間。
“他在法律上鉆了空子,林業局糊里糊涂給他辦了養殖證,我們政府只能打掉牙齒往肚子里吞。”鄧中亞說,付強的道德有問題。
他向記者怒斥付強,“要是還有點做人的基本良知,對人民政府就不會這樣!”
對此,付強認為,這是管委會發公函干預司法敗露后,“在道德上給我上綱上線戴大帽子”。
“我的蛙場各種手續齊全,我完全是依法維權。哪里套取國家賠償?”付強說,農民們聽說過隔壁的李渡鎮在建工業園區,以為可能五六年后園區會擴展到義合鎮這邊,沒想到一年就把義合鎮雙溪村劃入了園區。“我們的本來目的還是養蛙致富的”。
雙溪村4組人劉偉介紹,2008年他在付強的養殖場看到美蛙很多,“密密麻麻到處都是”。同村人張建東也稱付強蛙場里的美蛙“多得不得了”,因夏天夜晚蛙鳴聲震耳,影響他睡覺,他還罵過付強。
雙溪村支書王天榮介紹,該村4家養蛙場“都是真的養蛙”。他介紹,2007年,義合鎮政府大力提倡養殖業,村上農業結構調整,村里鼓勵付強搞養殖。蛙場成立初期,義合鎮鎮長等領導還到蛙場視察,并“一致好評”。
目前付強還在等二審判決。那份隨卷宗進入中院的“公函”,是否會影響二審法官,付強說:“心里沒底。”
鄧中亞則認為,付強利用法律規則“玩得滴水不漏”。他感嘆,“如果農民都這樣善于利用法律,無疑將對政府依法行政提出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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