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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知識產權保護 中國企業能否吃一塹長一智 |
出處:法律顧問網·涉外m.dl735.cn
時間:2010/11/22 10:47:00 |
關于知識產權保護 中國企業能否吃一塹長一智
編者按:有“知識”無“產權”,“出海”的中國企業有點尷尬。
幾天前,中國6名醫藥企業代表在巴黎舉辦的世界制藥原料展覽會上被扣押,控方是法國同行賽諾菲安萬特集團。
緊隨其后,在10月30日閉幕的第100屆中國出口商品交易會(俗稱廣交會)上,因投訴被認定涉嫌侵害知識產權的企業高達509家。這些企業中,除了仿冒外,因商標被搶注而涉嫌侵權的不在少數。
商標、專利保護不利已成為中國企業“走出去”的顯性障礙,中國知識產權的海外保護已成為中國企業的切膚之痛。
此形勢下,中國企業如何作為,才能找到“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商標保護方式?又有哪些法律風險或陷阱亟須出口歐盟的中國企業加倍關注?本期報道擇取典型知識產權案例,剖解、詳釋。
進入篇
歐盟商標:策略地擁有與占有
一塹
海信“丟牌”之煩惱
海信員工很無奈,2002年末,當他們把標有“Hisense”的家電產品在德國公開出售,竟遭阻止。更讓海信方面驚詫的是,已在本土注冊并被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的“Hisense”如在歐盟使用,就要接受博世西門子開出的條件,即支付4000萬歐元的商標許可使用費。
海信急了,2004年2月,博世西門子在德國向海信提出商標侵權訴訟。針鋒相對,2004年12月,海信申請撤銷博世-西門子的注冊商標。
直至2005年3月,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博世西門子把“Hisense”注冊商標轉讓給海信,并撤銷在德國的侵權訴訟。訴訟終結了,很受傷的海信無端丟失了進入德國市場的最好時光。
一智
“很多時候,這可能是跨國公司的策略,它并不是要將你的商標占為已有并加以使用,根本意圖在于它能以商標之鉗來扼制你進入某個新市場,從根本上沖抵競爭。”有著10余年國際知識產權經驗的路偉國際律師事務所北京辦事處顧問林俊杰律師評價說。
“由于海信沒有在法律上為出口戰略預先鋪路,沒有在歐盟進行在先商標注冊,所以事實上海信很難找到抗辯西門子的法律訴由,只不過是通過炒作與想進入中國市場的西門子達成了對價。”了解內情的中國進出口商會法律部主任高向軍告訴記者。
但是,被搶注商標的企業并不總會像海信一樣有這樣的機會和幸運,更多的企業可能要面對海信當初的被動與尷尬。
羅思知識產權代理公司的資深代理人余暉告訴記者,在歐盟,有許多涉及商標和專利的國際保護體系,如世界貿易組織(WTO),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TRIPS),馬德里體系(Madrid System)等,基于這些保護體系,有多種方式幫助企業獲得商標權利的保護。最常用的兩種方式是指定歐盟或指定成員國的國際注冊,當然也可以把這兩種方式進行多種組合。
“有關歐盟注冊的法律協定正是基于馬德里體系,它在1993年開始生效,1996年OHIM開始接受注冊申請,目前歐盟商標已通用其25個成員國。也就是說,只需一次注冊,就可在25個國家生效。”余暉說。
“這種注冊的優勢是程序簡捷,手續簡便,無須授權書與優先權證明文件,只需委托同一代理向同一機構(OHIM)提起申請、異議、注冊或撤銷程序,甚至可以自動延伸至新的歐盟成員國。劣勢是一個國家被駁回會導致歐盟商標整體被駁,同時注冊時間較長,歷時15~20個月。”
如果采用某個成員國的申請注冊方式,就會迅速很多,不過要把各個成員的費用累加起來,在成本方面就會顯得過于高昂。因為除了代理費逐個繳納外,幾乎每個成員國都要求必須聘請本國律師作為該商標申請注冊的代理人。
對此,原歐盟商標注冊處(OHIM)官員,現為路偉西班牙律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的Verena進一步分析說:“如果企業急于進入歐盟成員國市場,可以先使用成員國注冊方式,隨后進行整個歐盟商標的注冊。但從企業長遠發展戰略考慮,對歐盟商標的注冊仍是第一選擇。”
程序篇
國家差異 創生市場機會
一塹
歐司朗“偷襲”廈門東林
與海信商標遭搶注案由同樣,2004年5月,廈門東林在歐洲推銷“FIREFLY”燈時遭遇拒絕,原因是歐司朗已把“FIREFLY”在歐洲進行了商標注冊。為進入歐洲市場,同年8月,東林在德國提出商標撤銷申請。
將近一年之后,東林與歐司朗達成和解協議,東林擁有第11類產品(照明類)的注冊,歐司朗擁有第9類產品(電子原器件類)的注冊。
一智
這一場糾紛,差點讓東林與歐盟失之交臂。
對此,國際律師林俊杰的分析是,“商標保護的同一概念在國內外具有不同的法律內涵,由此導致不同的法律及經濟后果,企業一定要善加區分。國內的馳名商標在國外并不被認同,即使按照國外的特別程序取得馳名商標資格,其實際后果與國內也有巨大差異。”
“注冊歐盟商標是出口企業的長遠戰略。不過,在注冊程序上,歐盟的商標注冊與中國本土的商標注冊有很大差異。了解這些差異并加以利用,就能為企業的海外發展把握機會。”摔打中摸索出經驗的海信集團知識產權部負責人郭永紅告訴本報記者。
“最大的差異在于注冊程度上的不同”,余暉解釋,“歐盟的注冊體系下,通過可注冊性審查的商標,會被轉到歐盟的25個成員國進行分別檢索,找出在先注冊的與其相同或相近的商標,然后向OHIM提出報告,OHIM會匯兌25個成員國的報告連同自己的報告進行公告,由在先注冊的商標權利人提出異議,異議期為三個月,三個月后,如果沒有人提出異議或異議未被通過,商標即獲得歐盟注冊。”
應該說,歐盟的這種商標注冊方式有很大優勢,區別于國內由商標局發現在先注冊時直接駁掉申請人,申請人毫無選擇余地的做法,歐盟將異議權交給在先注冊的權利人,申請人可與異議人進行和解,甚至在先注冊者可能本身已放棄了該商標的使用,這種做法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障商標的有效使用。
另外,“與國內一個商標只適用一類別的商品不同,歐盟的一個商標申請可提交三個商品類別。這就是歐司朗雖然并不屬歐洲經營照明類產品,卻把照明類同樣注冊的原因。對此,中國企業一定要相當謹慎。”在歐盟商標注冊的費用方面,余暉提醒企業:“與國內誰提異議誰支付費用的做法不同,異議費并不一定由申請企業承擔,如果對方的異議失敗,異議費就由異議人自己買單。”
基于此,律師建議商標申請人在注冊前可以先行委托律師進行檢索,這個費用并不高。而且更應該記住一點:外國企業在歐盟進行商標注冊,必須要找在歐盟國家有代理資格的律師進行。
同時,企業需注意的是:鑒于整個注冊程序較長,歷時15~20個月,這期間申請者在歐盟并不享有商標專用權。為規避在此期間發生問題而無法尋求救濟,申請企業可預先選擇在某個成員國進行平行注冊。
戰略篇
知識產權 企業戰略的要件
一塹
上汽收購羅孚遇阻
2006年9月20日,福特宣布行使已在手中握了6年的優先購買權,從寶馬手中購買羅孚(Rover)商標。這意味著已與寶馬達成初步收購協議的上汽與羅孚這個百年汽車品牌失之交臂,上汽使用羅孚拓展海外的構想就此擱淺。
盡管福特隨后表態,“收購羅孚商標是為了自身業務發展。”但福特的突然之舉似乎仍有阻擊中國汽車工業國際化之嫌。
一智
“國際化進程中,商標在企業的戰略交鋒中顯示出不可忽視的重要性。” 路偉西班牙律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Verena評價。
“企業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已不是一個單純的法律問題,要使企業管理達到真正的國際水平,必須從戰略層面對知識產權加以管理,即企業必須在CEO理念、公司架構及律師素質三方面有所突破。”已經深切了解中國企業管理弊端的林俊杰說。
首先,中國企業CEO的理念要變。“知識產權是生產力,是財富。”林俊杰說,“中國的CEO們應該遵守這個理念。”
“中國企業的CEO們走出國門時,首先要轉變觀念,不僅保護知識產權,還要用知識產權創造財富。”林俊杰說。
其次,企業架構要變。“公司法務部角色缺位,中國企業的CEO還沒有將知識產權管理上升到戰略層面。”林俊杰認為。
來自中國進出口商會的消息稱,許多出口海外的家電企業,并沒有專門的商標或知識產權部門負責海外的申請注冊工作,往往是隨便選擇辦公室成員管理商標事務。“這使很多企業進行商標管理時理所當然地認為國外不過是國內的翻版,很難對企業商標進行在先注冊,尋求有力保護。”高向軍主任說。
中國公司,即使有法務部,也不受重視,法務人員沒有發揮充分的作用,其在企業中的地位需要提高;同時,企業還可以根據不同的行業需要,設立商標或專利等不同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或由專人管理知識產權,這樣才能最大程度地發揮公司法務部的作用,做到有效地保護知識產權、創造財富。
最后,公司律師素質要變。在CEO重視和設立專門的部門之后,一個出色的知識產權律師顯得尤為重要,這也是困撓中國企業面向海外市場的一個難題。
“遠見、國際化、溝通和管理能力、行業把握。”林俊杰說,“企業知識產權律師除具備法律專業知識外,還應當具有上述四方面的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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