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出境務工被騙 法律援助幫助維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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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出境務工 農民工被騙 2008年6月初,南昌縣陶保根等25人看到一則所謂北京**人力資源公司江西辦事處(至今該辦事處仍然沒有營業執照)招聘赴澳門做建筑工的信息。公司工作人員樊某、黃某向每名農民工收取55000元,由于待遇誘人,這些農民工有的傾其所有,有的借高利貸,共計向公司交納了1375000元作為辦理赴澳門務工的費用。 2008年6月25日,公司辦事處給陶保根等人辦好了通行證,每人又交納200元交通費后,由樊某、黃某包車到達珠海。在珠海等了十四天,這些農民工才拿到簽證。他們發現自己所持證件并非合法的務工證件而是幾內亞比紹的出國旅游簽證。陶保根等找到樊某等人要求退回所交納的費用,樊某等人拒不退錢。為此這些農民工到珠海市公安機關報案,而珠海市公安機關認為是經濟糾紛,不予立案。 農民工走投無路 尋求法律援助 這些農民工因無法出境務工,又要不回交納的費用,回到老家后,他們集體到江西省政府上訪,由南昌市公安局東湖分局經偵大隊接待。在東湖分局經偵大隊找樊某、黃某調查情況后,樊某、黃某退給了這些農民工每人5000元。因樊某、黃某等人與這些農民工簽訂的協議令這些農民工不滿,25名農民工不肯離開東湖分局。此前,農民工中的章華兵曾得到過江西省律師協會農民工維權指導中心的援助,他們遂向該中心求助。中心及時指派王惠律師趕到南昌市公安局東湖分局了解情況,做好農民工安撫工作,讓他們相信政府,并表示援助律師也一定竭盡全力幫助他們。隨后王惠律師帶這些農民工到中心辦理法律援助手續,只其中9名農民工與樊某、黃某有親戚關系,不愿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律協高度重視 展開全面調查 鑒于本案案情重大,王惠律師立即向省律師協會匯報,本案引起江西省律師協會重視,將本案作為重大案件維權。2008年10月11日,江西省律師協會組織專業律師舉行了專題論證會。論證會上,與會專家就本案性質及為本案農民工維權的基本步驟及策略等問題逐一展開了討論。經過討論分析,參加論證的律師形成了傾向性意見,為本案維權工作理清了辦案思路,為下一步維權方案的制定及實施,奠定了基礎。 經調查,北京**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并不是勞務派遣單位;工作人員劉某與農民工簽訂協議時并沒有單位的授權委托書。經與北京**公司負責人聯系,其不但否認江西辦事處的存在而且也不認可劉某簽訂該協議的行為是職務行為,僅認可樊某等人收取25位農民工計一百余萬元款項已被轉到該公司賬戶,但該公司只是將錢轉給了四川一家公司而已,自己也受騙了,原以為四川的公司是勞務公司,現在才發現四川的公司是婚介公司。此后不久,婚介公司負責人因此案在四川被捕,使與案件相關聯單位的態度發生轉變,相關的訴訟途徑出現轉機。 因北京**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工商登記地在北京,王惠律師與北京致誠農民工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取得聯系,由北京致誠農民工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及時查詢到了該公司的工商登記情況。 維權成功 追回農民工被騙錢 根據專題論證會上確定維權思路及維權方案,結合本案最新進展趨勢,王惠律師積極與北京**人力資源公司多次溝通聯系,經過多次協商,16名農民工每人從北京**人力資源公司拿回47600元,共計761600元,每人余款7400元(其中一人為7300元)由中心代理向南昌市西湖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期間,被告人樊某、黃某向法院提出向四川仁壽縣公安局調取證據,并提出追加婚介公司負責人為被告的請求,承辦法官準備將本案延期審理,鑒于本案如果等刑事部分判決后再進行審理將是一個非常漫長的過程,王惠律師致信南昌市西湖區人民法院院長,闡明及時審理本案的重要性、必要性、合法性及可行性。最終,南昌市西湖區人民法院確定繼續開庭審理。2009年8月4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一、被告黃某、樊某與判決生效十日內償還原告7400元。案件受理費50元,由黃某、樊某承擔。”樊某、黃某不服一審判決上訴,中心繼續代理16名農民工應訴,二審維持了原審判決。為使這些農民工盡早切實拿到案款,經王惠律師、主辦法官、樊某、黃某的代理律師十幾次的調解,16位農民工終于與樊某、黃某達成調解協議,并領取到了88000元現金。至此,16農民工拿回被騙款項849600元,本案得以圓滿解決。農民工都非常感謝公益律師的工作,不但為律師送上錦旗,而且還為省律師協會送上“成立專門維權機構,農民工的保護神”的錦旗。 (江西省律協農民工維權指導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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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出境務工 農民工被騙 2008年6月初,南昌縣陶保根等25人看到一則所謂北京**人力資源公司江西辦事處(至今該辦事處仍然沒有營業執照)招聘赴澳門做建筑工的信息。公司工作人員樊某、黃某向每名農民工收取55000元,由于待遇誘人,這些農民工有的傾其所有,有的借高利貸,共計向公司交納了1375000元作為辦理赴澳門務工的費用。 2008年6月25日,公司辦事處給陶保根等人辦好了通行證,每人又交納200元交通費后,由樊某、黃某包車到達珠海。在珠海等了十四天,這些農民工才拿到簽證。他們發現自己所持證件并非合法的務工證件而是幾內亞比紹的出國旅游簽證。陶保根等找到樊某等人要求退回所交納的費用,樊某等人拒不退錢。為此這些農民工到珠海市公安機關報案,而珠海市公安機關認為是經濟糾紛,不予立案。 農民工走投無路 尋求法律援助 這些農民工因無法出境務工,又要不回交納的費用,回到老家后,他們集體到江西省政府上訪,由南昌市公安局東湖分局經偵大隊接待。在東湖分局經偵大隊找樊某、黃某調查情況后,樊某、黃某退給了這些農民工每人5000元。因樊某、黃某等人與這些農民工簽訂的協議令這些農民工不滿,25名農民工不肯離開東湖分局。此前,農民工中的章華兵曾得到過江西省律師協會農民工維權指導中心的援助,他們遂向該中心求助。中心及時指派王惠律師趕到南昌市公安局東湖分局了解情況,做好農民工安撫工作,讓他們相信政府,并表示援助律師也一定竭盡全力幫助他們。隨后王惠律師帶這些農民工到中心辦理法律援助手續,只其中9名農民工與樊某、黃某有親戚關系,不愿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律協高度重視 展開全面調查 鑒于本案案情重大,王惠律師立即向省律師協會匯報,本案引起江西省律師協會重視,將本案作為重大案件維權。2008年10月11日,江西省律師協會組織專業律師舉行了專題論證會。論證會上,與會專家就本案性質及為本案農民工維權的基本步驟及策略等問題逐一展開了討論。經過討論分析,參加論證的律師形成了傾向性意見,為本案維權工作理清了辦案思路,為下一步維權方案的制定及實施,奠定了基礎。 經調查,北京**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并不是勞務派遣單位;工作人員劉某與農民工簽訂協議時并沒有單位的授權委托書。經與北京**公司負責人聯系,其不但否認江西辦事處的存在而且也不認可劉某簽訂該協議的行為是職務行為,僅認可樊某等人收取25位農民工計一百余萬元款項已被轉到該公司賬戶,但該公司只是將錢轉給了四川一家公司而已,自己也受騙了,原以為四川的公司是勞務公司,現在才發現四川的公司是婚介公司。此后不久,婚介公司負責人因此案在四川被捕,使與案件相關聯單位的態度發生轉變,相關的訴訟途徑出現轉機。 因北京**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工商登記地在北京,王惠律師與北京致誠農民工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取得聯系,由北京致誠農民工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及時查詢到了該公司的工商登記情況。 維權成功 追回農民工被騙錢 根據專題論證會上確定維權思路及維權方案,結合本案最新進展趨勢,王惠律師積極與北京**人力資源公司多次溝通聯系,經過多次協商,16名農民工每人從北京**人力資源公司拿回47600元,共計761600元,每人余款7400元(其中一人為7300元)由中心代理向南昌市西湖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期間,被告人樊某、黃某向法院提出向四川仁壽縣公安局調取證據,并提出追加婚介公司負責人為被告的請求,承辦法官準備將本案延期審理,鑒于本案如果等刑事部分判決后再進行審理將是一個非常漫長的過程,王惠律師致信南昌市西湖區人民法院院長,闡明及時審理本案的重要性、必要性、合法性及可行性。最終,南昌市西湖區人民法院確定繼續開庭審理。2009年8月4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一、被告黃某、樊某與判決生效十日內償還原告7400元。案件受理費50元,由黃某、樊某承擔。”樊某、黃某不服一審判決上訴,中心繼續代理16名農民工應訴,二審維持了原審判決。為使這些農民工盡早切實拿到案款,經王惠律師、主辦法官、樊某、黃某的代理律師十幾次的調解,16位農民工終于與樊某、黃某達成調解協議,并領取到了88000元現金。至此,16農民工拿回被騙款項849600元,本案得以圓滿解決。農民工都非常感謝公益律師的工作,不但為律師送上錦旗,而且還為省律師協會送上“成立專門維權機構,農民工的保護神”的錦旗。 (江西省律協農民工維權指導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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