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卡是服務業常用的一種促銷手段,近年來隨著小店“蒸發”預付卡變廢紙的事件增加,許多消費者加強了對預付卡的防范。然而記者昨日發現,雖然大型品牌店“蒸發”的可能性相對較小,但隨著成本增加,店家提高服務價格后,預付卡“縮水”的現象引起了社會的關注。有消費者提出:“我以前辦的卡,就等于按當時的價格與商家簽訂了合同,商家漲價不應該影響當初與我約定的價格。”
洗毛毯價格漲了一倍多
不久前,消費者劉先生到我市一家大型洗衣連鎖店洗衣服,無意中發現漲價了,洗毛毯從38元漲到78元,洗西服從21元漲到36元了。
劉先生的洗衣卡購買已有好幾年,卡上沒有限制有效期,但卡片的背面卻明確標有各類干洗的詳細價目表。“明明有價格標示,店家怎么能說漲價就漲價呢?不服氣的劉先生向鄞州工商部門求助。
預付卡相當于合同不能擅自變更
鄞州直屬工商所12315中心工作人員接到投訴后,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劉先生認為,干洗店漲價是市場行為,這本無可厚非,但“我買卡時,就等于和商家簽訂了合同,應該按照原價,直到我把卡消費完為止”。而干洗店則認為,由于石油、水電等成本上漲,洗衣服務漲價也是不得已而為之,他們漲價已經有一段時間了。
聽完雙方意見后,工商人員指出:預付消費卡一旦投入使用,就意味著合同約定依法簽訂,即為生效,合同雙方當事人應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由于劉先生的消費卡沒有限制使用期限,且卡上標有明確的干洗價目表,因此這張卡是在合同有效期內的,卡上標明的價目表應當繼續履行。干洗店中途漲價實際上是一種變更合同的行為,由于沒有有效告知并征得消費者的同意,其單方漲價行為屬于違約。最后,經過協商,干洗店和劉先生達成一致:由店家為劉先生消費卡追加150元,干洗衣服按照新價目表實行。
建議為預付卡辦理“附件”
據工商部門調查,在洗衣、美容、美發、洗車等各類預付式消費中,商家為了促銷,往往采取預存金額越高,享受優惠幅度越大的措施。但是,由于成本上漲,這種預付式服務的價格有時也會水漲船高,如遇到節假日有些商家提高洗車價格,讓一些消費者吃了“啞巴虧”。對于這種現象,有關人士提出,消費者在辦理預付卡時,尤其是以價格計算的服務項目時,可以要求商家提供服務價目表,蓋章后作為預付卡的附件,這樣一旦商家漲價,消費者可憑借“附件”要求商家用原來的價格提供服務。
寧波日報記者 張 燕 通訊員 陳一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