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貸款申請擔保條件
一、申請貸款擔保企業應具備條件
1.基本要求。
(1)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登記注冊;
(2)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在國家有關商業銀行或其他依法設立的金融機構開立賬戶;
(4)具有符合法定要求的注冊資金和必需的經營資金;
(5)實收資本不得少于注冊資本。
2.具有還貸能力。
(1)資產負債比例合理,資產負債率不超過70%;
(2)有連續的盈利能力和償債能力,產品具有穩定的銷量渠道。
3.資信程度良好,具有良好社會信譽,沒有違約記錄。
4.經營管理科學規范,有健全的現代企業人、財、物、產、供、銷管理制度,必要的管理機構和合格的經營管理人員。
5.能按照規定提供有效可靠的反擔保措施。
6.優先支持項目。
(1)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境保護標準及本區經濟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導向的項目;
(2)節約能源、降低物耗、提高質量、發展市場短缺點名優新產品、高新技術產業的項目;
(3)擴大出口創匯,引進新技術,消化、吸收、創新及替代進口的項目;
(4)吸納勞動力多、增加就業機會和稅收收入的項目。
二、擔保公司業務品種
擔保公司業務品種一般包括:承兌貸款擔保、匯票擔保、注冊資本擔保、投標擔保、付款履約擔保、房地產轉換擔保、應收賬款保理業務擔保、企業債券發行擔保、訴訟保全擔保和涉稅擔保。
三、反擔保措施
反擔保措施包括企業有形資產抵質押、企業無形資產抵質押、第三方保證、個人資產抵質押以及其他抵質押方式。在某項抵質押資產不能覆蓋全部貸款擔保額度時,擔保公司可接受各種抵質押資產的組合方式。
可接受抵質押資產包括:固定資產(房產、機器設備、車輛和辦公用品)、流動資產(存貨合應收賬款)、經過平谷的專有技術、商標、版權、經營權、有價證券、個人有效資產以及股權和期權等。
四、其他
1.擔保期限:通常為一年以內(含一年),原則上不超過兩年。
2.擔保額度:單個項目原則上不超過其企業凈資產的50%,最高限額原則上不超過3000萬元。
3.收費標準:
(1)擔保費:依照原國家經貿委關于擔保機構的擔保費率不能超過銀行當期利率50%的收費標準,向中小企業收取得擔保基準費率為年1~1.5%,并在此基礎上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上下浮動20%。
(2)評審費:按照評審費率與擔保金額達乘積計算,評審基準費率為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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