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股東以小搏大的智慧 經常會接到企業老總\創業者\銀行大客戶服務部人員關于新公司法的一些問題的咨詢.<公司商務>版塊從即日起將設置與公司法相關的法律實踐問題答疑系列,加以闡釋和說明.希望商務律師的努力對創業者們有所啟示. 系列一:蛇吞象的智慧 有限責任公司新入股的股東非常擔心大股東濫權,自己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其實,新的公司法讓早已將蛇吞象條款在公司章程設置中成為可能,現實中不乏小股東精心研究\設計公司章程條款,合法的維護了自己的權利的范例.. 一\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在于想象力\創造力和創新力,格式化的公式章程無益于商法自治精神,也不利于公司的前途發展. 1993年的公司法缺陷在于重管制,輕自治.而新的公司法強調商人的智慧,市場比政府更有發言權.新公司法弘揚了公司自治精神.只要公司章程條款和股東協議條款不違背公司法強制條款\誠實信用原則\公序良俗原則和公司的本質,都是有效的,這種理念也是法院或仲裁機構裁決是非\判斷曲直的原則. 二\一流的公司必有一流的公司章程,一流的投資股東必有一流的投資理念. 思路決定道路,思路決定格局,思路決定勝敗!沒有大的思路,導演不能拍出經典的大片,沒有大的思路,律師不能做出漂亮的案子;同樣,沒有一流的思路,也變沒有一流的公司章程條款設計,格式化的章程一不可能催生出公司的競爭力!公司章程作為充分體現公司自治精神的法律文件,被稱作是公司內部的小憲法,是公司的名片,章顯著公司的股權結構,反映著公司治理制度反映著公司的文化和公司的性格! 完備\科學\嚴謹\細膩的公司章程條款的設計,體現出量體裁衣的投資股東的睿智,淋漓盡致地張揚著公司的個性.可以這么說,一個看起來似曾相識\千篇一律的公司章程,是失靈的,是法律風險的定時炸彈. 三\章程條款的設計,應當體現著股東的談判智慧和利益博弈的過程. 格式化的\可復制的公司章程文本,是缺乏創造力想象力和創新能力的循規蹈矩人的表現,絕不能體現出一個商人的智慧! 有遠見卓識的充滿智慧的商人一定會根據具體情況量體裁衣認真設計個性化的公司章程條款.或者在商務律師的輔導下,根據實用與創新并用的原則針對不同投資風險偏好和投資風險負擔能力而設計最個性化最有針對性的公司章程來的. 四\小股東有大智慧,可以做到小搏大.蛇吞象是現實可能的真實案例. 案例:某公司有四個股東,其中大股東持有股權比例為60%,小股東共持有40%。公司章程規定,所有股東會決議必須經過全體股東按照一人一票的規則由三分之二以上的股東同意. 現遇到重大事項決策的時候了.公司欲增加新資本以擴張業務,然而小股東不認購新股,也不允許大股東認購,還不同意引進新的投資者,大股東只好訴諸股東會決議.但是,根據公司章程條款大股東只有1/2的表決權,致使增資決議遲遲不能做出! 為什么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因為公司章程協議是由小股東起草的,大股東根本沒有深入研究!!
資本占多數的大股東為什么喪失了主動權?因為小股東的智慧把握了和珍惜了公司章程股東協議,為自己預留了權利空間并降低了維權成本. 類似的案例還有很多。智慧是什么?是在不經意的細微處的敏銳把握!
不注重公司章程和股東協議條款的咬文嚼字,很有可能會為日后的公司或者股東糾紛埋下禍根.
大股東喪失主動權兼談公司股權文化
什么叫控制股東?新<公司法>中定義: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占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從該條看,控制股東未必是大股東!盡管一名股東持股比例不高,但是其如果具有超強的組織能力和人格魅力,也能夠借助表決權信托\代理或者股東投票的橫向聯合而榮膺控制股東的地位. 同樣,大股東也可能淪為弱者.無論是在股權高度分散還是高度集中的情況下,大股東都有可能被內部人控制.特別是在股權轉讓,新股東對經理層原班人馬采取懷柔態度,結果反而被認為是軟弱可欺,如此一來,很可能新股東取得了公司大股,但并未取得公司控制權. 如果說物權是傳統農業社會的財富重心,那么股權則為現代市場社會的財富重心.衡量一個國家或地區市場經濟體制是否完善,可以從投資者權益保護傳廣,消費者權益保護狀況和勞動者權益保護狀況等三大指標得到基本驗證.保護股東合法權益就是保護投資信心,就是保護投資興業活動,就是保護國民經濟的可持續增長. 公司王國的通行證是資本多數決.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控制股東可以輕而易舉地通過公司決策權\人事權的實際控制而獲得自我保護.因此,新公司法強化股東權保護的重心在中小股東.而旗幟鮮明地向中小股東傾斜是弘揚股權文化的重要標志. 本文開篇提到大股東也可能淪為弱者,那么弱勢大股東(控制權旁落的大股東)也可以援引新公司法對中小股東提供的權利保護與救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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